据说,今天发改委放了5大招
2016/3/14 医药云端信息

     医药云端信息: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点苍鹤

     【先发几句牢骚】今天本来不想写东西的,但看了发改委新闻发布会后各大媒体、自媒体的热议,什么发改委放了5大招治理药价虚高。看着惊悚的标题,又是重磅,又是利剑的,仿佛医药界寒冬还没过完,杀机又来了,顿时有一种人生虚无的感觉刹那间飘过。

     还是写点东西吧!

     这本来就是一个非专业领域的记者提出一个貌似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其实多半与发改委职能没有直接关系。药品招标,是卫计委主管,医保,是人社部门主管;药品生产及质量管理,属药监部门监管范畴;流通领域,那是商务部的干活。

     发改委在2015年6月1日以后,其职能已由过去的药品政府定价转移到价格行为的监管上,你让发改委回答药品价格虚高,时光倒流到前些年估计是个好问题,而现在,真的是问题发生错位了。

     看着发改委发言人的回答如同背诵课文,连自己都觉得无趣了,马上过渡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上。

     如果我在现场,我的问题有可能是........

     还是先打住,文章中有写,慢慢看吧!

     今天(3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举行3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宏观经济情况和回应热点问题。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辰昕指出,药品价格放开后,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少数药品价格的虚高或者虚低,要加强监管、深化医改,多措并举,从五方面推进改革。

     5招治理药品价格虚高虚低:

     一要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医疗机构成本自我约束机制;

     二是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

     三是改革招标采购机制,调动医疗机构主动降低价格的积极性;

     四是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监管,整顿生产流通秩序;

     五是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其实5招并无新意

     其中,在谈到改革招标采购机制时,要允许公立医院单独或组团采购,建立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交易的互联网平台。并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原则开展采购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执行。

     这一点让业界很多人感到的“亮点”,在我看来毫无新意。

     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参与度,是写入包括7号文在内的诸多文件中的一点,在具体实施中,一般是体现在直接挂网药品的采购方式上:等级医院直接与生产企业网上议价,基层医疗机构以县(区)为单位与企业议价;或者通过组建采购联合体的方式采购,甚至鼓励跨地区采购。此外,在招标采购中,也通过医院报量的方式进行带量采购,无不在形式上体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

     业界需要重视的是价格行为的监管--横向垄断与纵向垄断

     事实上,以上几点并非发改委的职能,业界需要重视的是发改委对药品价格行为的监管。

     今年1月28日,发改委对5家生产、销售治疗痛风的别嘌醇片的企业开出了总计近400万元的反垄断罚单。这是很多原料药厂家通过控制原料药的源头,垄断供应的方式以获得超高定价,这也直接导致了很多药品出现了价格暴涨的情况。

     近期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神威药业总裁李振江谈及部分低价药品价格猛涨,药品涨价的背后是原料药价格惊人上涨。比如,麝香草酚的价格,从275元/公斤暴涨到8808元/公斤。葡甲胺从310元/公斤上涨到4800元/公斤。这引起了业内高度关注。

     上述价格垄断行为属于“横向垄断”,即几个相关的厂家对同一个产品制定统一的价格联盟进行“价格串通”,而另外一种价格的“纵向垄断”则是出现在令业界追捧的“控销”模式中,可能身在其中的人还浑然不知。

     控销的核心之一是对价格的管控,从厂家到商业再到终端,价格都有严密的控制,与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自由波动对应,控销则是要努力实现价格的高位(就高不就低),至少是维持恒定,以保证每个环节的利润分配。这已经涉嫌了价格“纵向垄断”。某些厂家的价格行为受到发改委的关注,不得不引起相关厂商的重视。

     此外,发改委在药品价格放开后,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药品价格监控,涵盖药品招标采购信息、市场零售价、药品市场实际交易价等等方面的价格监测体系。这一价格行为的管理,对药企价格体系的维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药价虚低如何是好?当前的措施还不够!应该让厂商自由合理涨价

     除了药价虚高,发改委也意识到药价虚低,怎么办?要采取定点生产、挂网采购等方式,保障常用廉价药品和临床急需药品的生产供应。

     然而,个人认为,除了以上措施以外,应该允许药企对某些市场有需求,但当前价格明显低于生产成本的药品进行合理涨价。尽管发改委在2014年出台了低价药品的制度,允许低价药在日均费用范围内(中药是5元/天,化药是3元/天)自行定价,并且在去年6月1日以后放开了绝大部分政府定价的药品。但在实际操作层面,能够提升低价药品价格的案例少之又少。

     某些品种,即便药品价格在低价药限定价格之内合理涨价,但仍然受到了来自社会、媒体的压力放弃涨价。一些救命药品由于长期断货,患者在社交媒体上的四处求药而不得的场景令人心忧。

     个人建议发改委对此类事件应该站在公众总体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平衡患者、药企、舆论的关系,建立一个切实可行的药品合理涨价机制,真正体现价格放开的意义,让一些能够治病甚至救命的药品早日供应市场。

     以下是发改委新闻发布会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部分(来自发改委官网)

     【界面新闻记者】前段时间有人反映药价虚高已经到了令人惊讶的地步,请您介绍一下当前药价的总体情况以及如何应对药价虚高的问题?2016-03-14 10:21:52

     【赵辰昕】药品定价放开之后,从市场监测和社会反映的情况看,总体情况是好的,但确实存在少数药品价格不合理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价格虚低和虚高并存。价格虚低影响了药品正常生产供应,药价虚高会加重患者负担。解决这个问题,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市场监管,更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相关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抓好工作,多措并举,整体推进。有这样五个方面的情况:

     一要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医疗机构成本自我约束机制。从机制上将药品由医疗机构盈利的手段转化为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成本,引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诊疗行为,从依靠销售药品转为依靠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加收入。同时,充分拓宽患者自主选择药品的权利,消除大处方、高价格获利的基础。

     二是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加快实施医保支付标准政策,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减轻患者费用负担。2016-03-14 10:22:45

     【赵辰昕】三是改革招标采购机制,调动医疗机构主动降低价格的积极性。要允许公立医院单独或组团采购,建立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交易的互联网平台,并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原则开展采购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执行。要采取定点生产、挂网采购等方式,保障常用廉价药品和临床急需药品的生产供应。

     四是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监管,整顿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强化药品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快推进落实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提高仿制药整体质量水平,提高流通企业集约化程度,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五是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管机制,健全价格监测体系,防止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对竞争不充分的品种,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和反垄断执法,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2016-03-14 1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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