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招标方案就是一个保护原研药的方案
2016/7/2 医药云端信息

     医药云端信息: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 | 云希

     湖北药品招标全面提速,请注意关键时间节点(蓝色部分已完成)

     2015年10月26日 方案征求意见

     2015年12月30日 公布实施方案和采购目录

     2016年04月27日到6月12日 信息维护和资料递交

     2016年6月30日 发布《采购文件》;

     2016年7月30前 完成申报资料审核工作及申报产品自主报价工作;

     2016年8月30日前 完成企业申投诉、动态调整和直接挂网等工作;

     2016年9月30日前 完成价格整理、拟挂网目录公示等工作。

     6月30,湖北药械采购平台公布《湖北省2016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此已距去年底公布实施方案半年。同时公布的还有修订过的技术标评标表和最新的日程安排。

     紧接着,又在为党庆生的百忙中抽空公示技术标评标指标相关信息(抽样检验不符药品、湖北质量公告、不良记录、医药行业评比结果)。按这节奏,招标工作全面提速。

     为了迎接下面紧凑的进程,我们有必要对方案进行温故而知新的工作。方案按照7号文的框架制定,各环节按部就班。分类采购:挂网采购、招标双信封、国家谈判、定点生产均按照国家文件要求进行。

     我们需要关注的几点:

     为2014年基药标打补丁

     2014年已招标挂网的基药和低价药不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范畴。但有例外:

     1、2014年基药流标产品可挂网采购,限价取最低5省均价和次低价的低值。

     2、2014年基药招标目录中高质量层次产品可挂网,限价为全国最低价。

     以上为2014年基药标打补丁,保证基药目录产品可供应,满足医患对药品的不同需求。

     新上市药品有窗口:

     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包括采购周期内新上市药品。这对新批药品进院要么等n年,要么备案采购的企业,无疑是重大利好。只要在采购周期内,无论何时,新批药品都能挂网,然后议价采购。

     限价是全国最低价,无中标价的企业需承诺其产品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原产国或我国周边可比市场价格。

     双信封:技术标后分两竞价组,最低价2家中标

     在通过淘汰率较小的技术标后,分为两个竞价组:

     第一竞价组:一类新药;国家奖项;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国际制剂;过保护期专利;首仿;省(长)政府质量奖;一致性评价;保密处方中成药;中药一级保护;中药材GAP认证。

     第二竞价组:其他药品。

     就两个竞价组啊,第二组就不提了,看看第一组的类目,感觉组组拼刺刀啊。

     保护原研

     “过保护期专利药品在招标采购药品的商务标评审中未中标,且同竞价组中无属性为“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中标的,以及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在招标采购药品的商务标评审中未中标的,取投标产品的全国最低价作为拟挂网价,投标人确认后,纳入“中标(挂网)目录”,由采购主体与挂网企业议定采购价格。”

     原研面对与“国家级奖项药品;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药品;获得国际制剂认证药品;首仿药品;省(长)政府质量奖药品”竞争两个低价中标名额不具任何中标可能。而以上绿色通道,让其成为挂网产品,避开价格竞争。

     如此保护,且不设置价差限制,让国内企业尤其是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情何以堪。

     未来湖北市场,原研药的市场地位更加巩固,而以前可以划分为2-3个这两层次的国家奖项、首仿、国际认证药品等在同一竞价组竞争,面临降价压力更大,在使用环节与原研药的竞争劣势更大。医保资金将更大程度向原研药品倾斜。

     双限价

     限价分为两种:产品限价和竞价组限价。产品限价采集本品全国最低5省中标价+湖北上轮中标价的均价和次低价,取低值为产品限价;竞价组限价是同竞价组所有投标人“产品限价”的均价。对于第一竞价组的产品只需以产品限价为上限;而对第二竞价组的产品就以双限价的上限,价格不得高于两者。这种限价方式除了保护原研品种外意义不大。

     重申医院使用各项使用规定

     1、采购药品一品三剂型二规格

     2、医院用药品规数:500~800床的医院,西药品规数≤1000个,中成药品规数≤200个;800床以上的医院,西药品规数≤1200个,中成药品规数≤300个(医院自制制剂除外)。

     3、基药使用规定:二级医院使用量和销售额比例为40%~50%(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二级公立医院为50%左右),三级医院使用量和销售额比例为25%~30%。

     4、二级以上医院要根据本机构用药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常用低价药品。

     5、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

     基层使用非基药窗口

     基层医疗机构可使用中标(挂网)药品中的新农合或医保产品,补充药品的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基本药物的20%。

     取消电子监管赋分,不取消GAP认证竞价组划分

     2月15日,CDFA取消GAP,停止对中药材进行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同月,发布《国家食药监总局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的公告(2016年第40号)》,全面停止电子监管码。而湖北在昨日发出通知取消技术标评标指标中电子监管码赋分,却并未调整对将GAP认证产品的竞价分组。着实令人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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