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书特书:豪兴不减的“读书家”
2015/3/1 三联生活周刊

    

     乔·昆南的著作《大书特书》

     《大书特书》(One for the Books),大概是双关语,倒让我联想起俄国人绥青写的那本《为书籍的一生》。乔·昆南说,他这辈子已读过了六七千本书。写这本书的时候,乔·昆南大概有60岁。我们试着计算一下,从他20岁起,平均每两天读一本新书,不间断地读到60岁,大概就有7000本之谱。两天读一本书,在“读书家”这一人类亚种里,或许完全够不上惊人的级别,其实普通人稍一努力,也容易做到。但坚持四五十年不松懈,就是另一回事了,非有强大的动力为牵引、稳固的习惯为后盾,不易为功。单从这一点来说,乔·昆南已大可佩服了。

     T.S.艾略特早年写过一篇谈惠伯利(CharlesWhibley)的短文,文章开头说:“在一个整天想的都是如何急起直追撵上自己的步伐的世界里,知道至少还有那么一个人,他不仅读而且真喜欢,不仅喜欢而且真读佩特罗尼乌斯(古罗马作家,《萨蒂利孔》著者)和赫伦达斯(希腊拟曲作家)这类作者的书,着实令人大感快慰。”我想,这话也可以移赠乔·昆南,只不过,佩特罗尼乌斯和赫伦达斯的名字得换一换,换成,比如,亨宁·曼凯尔(瑞典犯罪小说家)和英德里达松(冰岛犯罪小说家)之类的就行了。

     按说像乔·昆南这样的幽默作家、专栏作家,有他十分之一的阅读量,甚至更少,也足可应付裕如了。可见乔·昆南没把读书当成是一种手段,他是真的乐在其中的,或者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读书是我最喜欢的事,再无其他。”事实上,艾略特所说的“不仅读而且真喜欢,不仅喜欢而且真读”,是个极高的境界,因为你读书久了就会有体会:读到后来,你的初衷就不再那么清晰明确了;有时候,你读一本书,就如同爱打羽毛球的人上场前要热身一样,没人真喜欢热身,但热身这一步又是省不掉的,因此,你读这本书,可能只是为了更好地读下一本书。渐渐地,你读有些书,就成了习惯、任务、工作……而非乐趣了。始终有乐趣最难,这是读书人的伤心悟道之语。像乔·昆南这样到老读起书来仍豪兴不减,可谓蒙天所赐,只能羡慕,却丝毫学不来的。

     乔·昆南的兴趣太强烈了,不免像精力过剩的人那样,把力气花在外人看来不值得花力气的地方。他喜欢读烂书,并在鞭笞烂书的过程中享受虐待狂般的快感。我以前读他那本出版于1999年的《红龙虾、白种垃圾和蓝色珊瑚岛》(Red Lobster,White Trash,and the Blue Lagoon),就特别喜欢他调侃《廊桥遗梦》的作者罗伯特·詹姆斯·沃勒的一段:

     据我所知,我是唯一一个读过罗伯特·詹姆斯·沃勒全部作品的人。我绝非以此为豪,但至少这教会了我许多抹黑此君的新招儿……评论家们要是以为《廊桥遗梦》是沃勒最烂的作品,那可就大错特错了。《逃命杀手》(Puerto Vallarta Squeeze)比那本让沃勒一夜成名的小说烂一百万倍,《曼舞雪松湾》要烂一千万倍,《廊桥之歌》更烂三千亿倍。但所有这些低能作品尚不足与《边界乐章》(Border Music)的白痴程度相提并论。再没有谁能写出比《边界乐章》更烂的书了。美国政府不允许的。

     作为有幸(或者说不幸)翻看过一点《廊桥遗梦》、《曼舞雪松湾》的老一辈读者,我相信我有资格向年轻人保证,乔·昆南的判断即使在字面意义上也是千真万确的。

    

     乔·昆南

     乔·昆南为自己读烂书做了一点辩护,他说:“特别烂的书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喜感十足,不可或缺……烂到极点的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因为它们可以让我们的脑筋动起来。读好书是不需要思考的,因为作者已经替你思考过了,而烂书强迫你训练头脑,因为你要花上不少时间想这个人接下来会说什么蠢话。”说“读好书是不需要思考的”,恐怕不符合事实,读《存在与时间》或《存在与虚无》不需要思考吗(当然,它们很可能也被乔·昆南归入烂书行列了)?但乔·昆南说的读烂书也能达到训练头脑的目的,我很赞同。烂与不烂,总是相对而言的——跟《曼舞雪松湾》比起来,没准儿《人性的枷锁》还算一本好书呢。同样是烂,打59分和打13分,差别很大。

     评论家从来不会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完美主义者,因为他的使命和职责之一就是披沙拣金、矮子里拔将军。乔·昆南说得很对:“我们都熟悉那种崇拜质量的人:他们只读好书,只看好电影,只听好音乐……他们以为这么做他们就比别人聪明比别人好了,可惜并非如此:这么做令他们低劣,在时间安排上过分挑剔、吝啬,好像抽出十五分钟悠闲地翻几页《达·芬奇密码》就是残暴的罪行似的……”其实,“只读好书”,这在逻辑上不成立。总有那种可能性存在,你眼中的好书,就是别人眼中的烂书。《堂吉诃德》好不好?纳博科夫还在课堂上当着学生的面撕烂了呢。不过,话说回来,烂书这种东西,就像豆汁儿一样,捏着鼻子尝过一次也就够了,总去读,就与嗜痂无异了。不过,乔·昆南读烂书,遍读罗伯特·詹姆斯·沃勒,这不算浪费时间,因为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核算,这是浪费他一个,造福千万人,是替大伙儿省了时间,得送锦旗、写感谢信、点赞打赏才行的。

     很少有幽默作家能靠不断从生活中撷取素材来支撑写作,那样的素材总归太少了,说相声的不怕,一两年有个新段子就够了,幽默作家得写写写不停,他们的看家本领通常是夸张和滑稽模仿。乔·昆南认为大型体育赛事与严肃文学不搭调,就戏拟了六部名著的开头,这里且引两例:

     那天,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所以罗切斯特建议我们一起看热刺对曼联的决赛(《简·爱》)。

     妈妈今天死了。要不就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家里一封电报:“母死。明日葬。湖人票还有。”(《局外人》)

     写大型体育赛事的就一定不是好小说吗?至少我记得约翰·欧文的《第四只手》里写两个主人公去看棒球比赛的场景就令我非常感动。但无论如何,乔·昆南是滑稽模仿的高手,三言两语就把荒谬感呈现出来了。

     我认为,乔·昆南在文艺作品上的阅读品位值得信赖——或许是因为他也跟我一样读不下去霍桑、安·兰德以及阿瑟·米勒,或者跟我一样对西默农着迷?不过,他不爱读《名利场》,面对《米德尔马契》缴械投降,就在我理解范围之外了。说起来,乔·昆南大概也算是“汗漫型”读者的极致了。他们很难再往前走一步,兴趣只能护送他们到这里,再往下,就要靠别的什么来辅助、加持了,而他们的包袱皮儿里却从来只有“兴趣”而已。

     绝大多数喜欢阅读的人没能走得更远,都因为他们有某种轻微的“反智”倾向。他们的逻辑通常是这样的:如果那个东西真的那么好、那么有价值、那么值得钻研,怎么我之前没对它产生过一点兴趣呢?既然我对它毫无兴趣,那么它一定是很无趣的,我又干吗非去关心一件很无趣的东西不可呢?迷小说的惧怕理论,爱玄思的讨厌考据,画地为牢,不足与语高深,恐怕都因为有这样一种思维在作怪。说到底,还是因为太相信自己,而没去想别人可能比你思考得更深入、总结得更全面、表达得更精辟,而且比你早得多。

     或许是个近代以来的“小传统”,欧美国家有很多像乔·昆南这样的读书人,读书读了一辈子,还是几乎只爱读小说。这就像从小爱吃蛋糕,七老八十,戴着假牙,仍在大啖蛋糕,说是画面温馨固无不可,说是场面滑稽可能也行。读书,也许本身已经是一种逃避了,而许多人在选择读物时,仍不断地逃避,逃避艰深,逃避陌生,逃避严肃,逃避崇高……人生是短的,随便找点什么来,总不难填满的。再打会儿瞌睡,很快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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