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摩托看世界 | 披头士被骗记
2015/7/20 三联生活周刊

    

     “大师”王林终于出事了,原因居然不是诈骗,而是杀人。换句话说,如果他没有雇凶杀人,或者杀人未遂,现在还逍遥法外呢。其实王林最大的问题是诈骗,而他之所以如此轻易地获得成功,主要原因就在于有一帮文艺商政界的明星和官员给他站台。像这样的案例历史上发生过很多次,就连大名鼎鼎的披头士乐队也没能幸免。今天我就来讲讲披头士当年被骗的故事,希望大家认清邪教的本质,提高警惕。

     披头士乐队不用我多介绍了吧?他们被公认是有史以来最好的摇滚乐队,起码在说英语的国家里这一点几乎没有争议。这支乐队出道于1962年,乐队4名成员都出身于英国的蓝领家庭,刚开始唱的其实都是些口水歌,和我们的五月天小虎队什么的没什么两样。如果他们就这样发展下去的话绝对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但自从1967年开始他们突然就变了风格,成为一支迷幻摇滚乐队。“迷幻”(Psychedelic)这个词在当年可是非常时髦的,摇滚前面加上“迷幻”这两个字感觉立刻就高级了很多。这里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迷幻摇滚乐的编曲更复杂,非常考验乐手的水平,但最根本原因在于,大部分乐迷和乐评人都认为迷幻摇滚是给大脑听的、有“思想”的音乐,而普通摇滚乐只是给肉体听的、没有“内涵”的音乐,所以才会有档次的区别。

     口水摇滚和迷幻摇滚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看看下面这两张唱片封面就明白了。这两套唱片都是双CD的披头士精选集,红色的是1962-1966年,大致属于披头士的口水歌时代,蓝色的是1967-1970,是披头士的迷幻摇滚时代。大家看两张唱片的封面照,显然拍摄地点是一样的,但4人的外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头发都变长了,列侬还留了大胡子,这是迷幻摇滚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乐手们会变得不修边幅,或者用一个更时髦的词,叫做“叛逆”。

    

    

     另外大家注意,他们的衣服款式和颜色也不同了,第一张大家全都一样,看着像情侣装,第二张鼓手斯塔和贝斯手麦卡特尼穿的衣服颜色相同,吉他手哈里森和主唱列侬的衣服颜色相同,当然这很可能只是巧合而已,但我觉得冥冥之中似有天意,因为这恰好反应了这4人性格的差异。

     大家知道,披头士这4人的地位是不同的,列侬和麦卡特尼一直被认为是领军人物,因为大部分的歌都是两人写的,都署两人的名字。不过这不等于这些歌都是两人合写的,只是表明两人的地位相同,分版税的时候一视同仁的意思。如果细分的话,列侬比较叛逆,写的歌也更刺激一些,或者说更“摇滚”,比如《革命》、《艰难一夜》(A Hard Day's Night)和《挪威木屋》等等都是列侬写的。麦科特尼则比较温和,写的歌大都比较通俗,适合卡拉OK,比如《昨天》、《嘿,朱迪》和《随它去》(Let It Be)等等都是如此。另两位成员当中,吉他手哈里森的性格和列侬比较像,而鼓手斯塔和麦卡特尼比较像,所以我们再来看这张照片,穿白衣的这哥俩更脱俗,穿深色衣服的这哥俩更世俗。大家知道,这俩穿白衣服的都已去世,这俩穿深色衣服的都还活蹦乱跳的。当然啦,这只是巧合哈。

     好了,铺垫完毕。我下面要讲的这个故事就发生在1967年,也就是乐队风格发生转变的那一年。大家知道,1967年是西方社会最动荡的年代,美国出了嬉皮士,英国也立即跟风,年轻人开始吸毒、酗酒、追求性解放,发展到最后就是上街游行,要求停止越战、言论自由和反种族歧视什么的。换句话说,当时的西方年轻人正经历着一次信仰危机,他们觉得西方的那一套不灵了,开始把目光转向东方。而这里所说的东方特指印度,因为当时日本已经完全西化很多年了,而中国又尚未打开国门,传统东方大国里只有印度是向西方人敞开大门的,再加上印度是英国殖民地,印度人的英语都很好,更便于印度向西方国家输出价值观。

     披头士里最先迷上印度的是吉他手哈里森,他是先喜欢上了印度的西塔琴,然后又迷上了印度文化。1967年的某一天,他听说一位名叫马哈里什·马赫什·尤基(Maharishi Mahesh Yogi)的印度高僧要来伦敦开课传道,就动员乐队其他3人一起去。结果当他们4人带着各自的妻子或者女朋友去听讲时,发现马哈里什早就在第一排给他们预留了座位。披头士自然觉得对方很尊重自己,但其实这里面已经埋下了一个很大的阴谋。

    

     原来,这个马哈里什并不是什么转世灵童,他早年学的是物理学,毕业后没搞物理,而是师从一位瑜伽大师学习灵修术,并自创了一套理论,取名为“超脱静坐”(Transcendental Meditation),大意是说你只要一边静坐,一边心里默念一套咒语,就能达到极乐世界。马哈里什这个名字其实不是他本名,而是他自封的,在印地语里是“圣人”的意思。

     在正统的印度宗教界看来,这个马哈里什就属于邪教,因为他宣扬一个人不需要苦修或者禁欲就可以达到涅槃的境界,是一种投机行为,违背了印度教教义。但是他却受到了很多西方人士的欢迎,一来他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这个绝对加分,二来他的理论特别简单,相当于印度文化速成班,很符合西方人的要求,所以最终反而是他从众多印度灵修大师中脱颖而出,成了印度文化的代言人之一。但在1967年的时候他还算不上大红大紫,他认为原因就在于缺少一位知名度高的大腕替他站台。所以当他得知披头士要来听他演讲,立刻意识到机会终于来了。

     那天晚上他的演讲格外卖力,连说带比划,中心思想就是劝说大家放弃毒品,改用他发明的这个“超脱静坐”的办法来达到极乐世界。为了演示一下静坐的力量,马哈里什讲着讲着突然进入冥想状态,一动不动长达10分钟,一下子就把全场听众给镇住了。当然了,如果现在还有人想靠这个办法来吸引信徒,肯定没戏,这年头一个人要想当教主,嘴皮子一定得特别溜。但当年那帮英国人为什么会被这种简单的小伎俩征服呢?原因就在于马哈里什非常善于投其所好。当时英国毒品泛滥,很多人都染上了毒瘾,尤其是列侬,毒瘾非常大,急于寻找一种替代之法,所以列侬一下子就被马哈里什给迷住了。

    

     那天演讲完后马哈里什特意邀请披头士们去贵宾休息室单独传道,然后很自然地邀请他们去威尔士参加一个传道法会,披头士们立刻就答应了,并且在马哈里什的劝说下一致决定不坐专车,而是搭乘普通火车自行前往,这样才显得虔诚。第二天,马哈里什的新闻发言人把披头士要去参加法会的消息透露给了英国媒体,结果出发那天无数记者把火车站堵了个水泄不通,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披头士去听马哈里什传道了。

     当天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很有意思。列侬当时的妻子还是辛西娅,不是小野洋子,这个辛西娅被火车站拥挤的人流挤得掉了队,没赶上火车,眼睁睁地看着丈夫离他而去。辛西娅后来回忆说,当时她看着列侬坐着火车离他而去,预感到列侬真的会在生活中也离他而去,后来果然应验了,两人不久就离了婚,列侬娶了小野洋子。

    

     列侬与第一任妻子辛西娅

     还有一件事更有意思。披头士们到达威尔士的第二天,他们的恩人,乐队前经纪人爱坡斯坦就因服毒过量死在家中。消息传来后,大家都去问马哈里什该怎么办,马哈里什从园子里采来一些花,给每个人发一朵,然后让他们把花在手心里捻碎,然后对他们说:“你们看,美丽的本质只不过是一些水分和细胞罢了,所有物质世界的美终究是一些幻象,精神世界才是永恒的。”

    

     你们听听,这段话是不是很像现在臭大街的心灵鸡汤啊?可当时披头士居然就吃这一套,可见这4人已经被轻度洗脑了。

     马哈里什说完这段心灵鸡汤,就让披头士们哈哈大笑,说大笑会帮助爱坡斯坦的灵魂进入永恒的极乐世界。结果披头士们大笑着出席了关于恩师之死的新闻发布会,把记者们都看傻了。

     威尔士的法会结束后,马哈里什又邀请披头士们跟他去印度继续学习,披头士们当然同意了。之后,马哈里什就去找美国的ABC电视台,要对方派一个摄制组去印度的灵修中心拍一个特别节目,ABC电视台一听说学员里有披头士,当然立刻就答应了。

     马哈里什的这个灵修中心位于恒河岸边的一个名叫瑞诗凯诗(Rishikesh)的小镇上,这里是恒河离开喜马拉雅山脉进入印度平原的节点,是仅次于瓦拉纳西的印度教第二大朝圣地。我在2013年的时候时候专程去这里参观了一下,发现这地方确实山清水秀,风景优美。再加上海拔较高,不像印度其他地方那么热,是个避暑的好地方。

    

     这个灵修中心还在,周围有围墙挡着,但内部已经被几个印度农民强占,每位游客强行收取50卢比过路费。我交了钱进去转了一圈,发现这其实就是一个别墅区,每幢别墅都是独门独院,别墅之间有一条小径相通。

    

     我还找到了当年的饭堂、静坐室和小礼堂,里面都是垃圾遍布,和印度其他地方没什么两样了。只是礼堂的墙壁上留着很多后来的崇拜者画的涂鸦,主要内容就是各种披头士的头像,以及马哈里什等各种灵性大师的头像,显然这些粉丝把这里当成了一个心灵朝圣之地了。

    

     那么当年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因为媒体没有报道,所以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直到1983年披头士的经纪人皮特·布朗写了这本披头士传记,公众这才知道真相。

     原来,披头士们是在1968年2月到达这里的。他们原本做好了吃苦的准备,没想到别墅里堆满了各种现代化的生活设施,还有大批仆役供他们差遣,就好像旧时代的王公贵族一样。马哈里什本人住的地方更加豪华,简直就是一个宫殿,他有自己专门的厨师和仆役,甚至还有一架直升飞机供他自己使用!这下披头士们傻眼了,他们没想到这个整天宣扬精神涅槃的上师竟然是个大富翁,私底下过着帝王般的生活。

    

     不过呢,披头士们最初几天的日子倒也过得不错,每天就是打打坐,念念经,唱唱歌,挺逍遥的。要知道当时披头士已经是世界最有名的人了,走到哪都有小报记者跟踪,他们都很烦,所以呆在这样一个没有狗仔队的地方确实不错。列侬和麦卡特尼利用这段时间创作了很多新歌,后来都收录在这张白色专辑里。

    

     但是,这样的日子过几天还行,久了问题就来了。瑞诗凯诗毕竟是个偏远的地方,信息不通,一些生活细节和城里没法比。鼓手斯塔最先受不了了,呆了 10天就找了个借口离开了。下一个离开的是麦卡特尼,他也看出有些不对,怀疑这个马哈里什是个骗子。前文说过,披头士里这两人最“世俗”,或者换句话说,这两人的“受骗指数”最低,所以最先觉悟了。列侬和哈里森比较虔诚,所以继续留在这里修行。

     就在此时,列侬的一个好朋友,一个外号叫“神奇的阿列克斯”(Magic Alex)的人来到这里。他是个音响工程师,不是艺术家,“受骗指数”更低,所以当他得知马哈里什要求披头士把自己收入的10%-25%贡献给他时,便立刻开始怀疑此人的动机,决定暗中调查,果然他发现这个马哈里什居然偷偷地在吃鸡,还曾对一个从加州来这里学习的美国女孩动手动脚,于是他决定来个钓鱼执法,设了个圈套准备抓个现行。一天晚上阿列克斯和几个朋友一起躲在马哈里什房子的四周,然后让那个女孩去向马哈里什求教。他们约好一旦马哈里什开始图谋不轨,女孩就大喊大叫。可女孩进了马哈里什的房间后很长时间都没有出来,也没有叫喊。阿列克斯忍不住偷偷扒窗户往里面看,令他大吃一惊的是,马哈里什已经得手了,但不知他施了什么魔法,那个女孩却没有按约定喊叫。阿列克斯只好自己弄出些响动,马哈里什以为外面来人了,便急忙穿上衣服,把女孩打发走了。

    

     阿列克斯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向列侬和哈里森做了汇报,哈里森坚决不信,而列侬终于起了疑心。3人争论了一夜,终于决定还是离开这里为好。第二天当列侬和哈里森去向马哈里什辞行时,马哈里什异常愤怒,因为他已经约好了ABC摄制组来这里拍片的,这下全都泡了汤。阿列克斯预计马哈里什一定会为他们制造麻烦,便自己去附近的小镇叫出租车,结果发现那个小镇的人都预先得了马哈里什的口信,拒绝租车给阿列克斯。最后他好不容易出高价找来两辆旧车,大家连东西都来不及收拾就仓惶出逃,结果两辆车都先后坏在了路上,让他们在太阳底下苦等了3个小时,受尽了折磨。

     回到英国后,披头士们一致认为这件事一旦泄露出去的话很丢人,便决定集体封口。所以外界一直不知道瑞诗凯诗究竟发生了什么,直到这本书出版后大家才知道了真相。可惜真相暴露得太晚了,马哈里什利用披头士的名气赚了很多钱。2008年他去世时,仅在美国申报的财产总价值就高达3亿美元,欧洲的财产比美国的更多。

    

     经过这次事件之后,麦卡特尼和斯塔都放弃了对东方宗教的追求,而哈里森则仍然对印度文化很感兴趣,只不过他不再相信马哈里什了,而是改信了另一支印度教派“哈里·克里什那”(Hare Krishna)。而列侬的反应是4人当中最强烈的,他不能接受自己被骗了的事实,非常愤怒,还写了首歌大骂马哈里什,只是最后出版时怕惹麻烦才改名叫做《性感的赛迪》(Sexy Sadie)。

     好了,这个故事讲到这里就算告一段落了。这个故事说明了几个道理。第一,绝大多数邪教表面上都在宣扬灵魂拯救,但实际上都有其他目的,有的是为钱,有的是为性,有的是为权力,等等,几乎无一例外。第二,任何人都有可能受骗,即使像披头士这样的人中龙凤都难以幸免。第三,虽然如此,人和人之间还是有所不同的,有的人天生就容易被洗脑,这样的性格更要警惕。披头士当中最虔诚的哈里森因为对这种事情特别狂热,后来差点被旧金山的嬉皮士们狂殴了一顿,而列侬更惨,最终死在一个狂热的粉丝手里。

    

     所以啊,艺术什么的我不懂,但做人呢,还是聪明谨慎一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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