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话题 | 英式酒吧文化以及留学生活
2015/7/25 三联生活周刊

     住在一间酒吧楼上,确实可以瞥见太多“酒眼灯唇”和“醉生梦死”,但更多会让人开始思索酒精对于人类的意义:人为什么会对酒精、毒品乃至一切麻醉性质的东西充满迷恋?

    

     酒精对于英国人的意义,是异常巨大而深远的。这一点,相信每一个去过“腐国”的人都深有体会。英国著名文人塞缪尔·约翰逊曾说:“世间人类所创造的万物,哪一项能比得上酒馆带给人们的无限幸福。”

     留学时因为在网上看中了一个阁楼间,地中海蓝色装修风格,所以尽管这间屋子是在一间酒吧的楼上,我还是租下了它。

     那是一间纯蓝色调装饰的房间。整个屋子内部的墙壁都是蓝色,屋顶上粘贴着屋主从地中海带来的各种海星、贝壳、鹅卵石、海螺,所以躺在床上,向上望去,即“是一整个海洋”。奶白色的贝壳风铃,悬挂在窗前,等着风来吹。一个黄色纸糊灯笼的落地灯立在低矮的床边。床很低,几乎是日式的,脚下罗马尼亚风格彩绘地毯恰到好处地衬托着米白色的床。整个房间的屋顶是斜的,顶上还开了一小扇天窗可以“看星星”。

     我房间楼下的这间酒吧在临海的坡度地带,于是从我卧室的窗口探身望出去,就可看见远处孤蓝色翻滚的大海。有时我会长时间望着那片寂静涌动的深蓝色,陷入一种介乎于悲观和乐观之间的沉思。

    

     我的房间在沿街很矮的二楼,因此不免时常听见楼下路人的喧哗、醉酒人群的摔瓶声以及被抛弃年轻女孩的哭声。一切对于我这个异国的耳朵都是那么新奇和充满兴趣。于是我在那里住了下来,尽管确实很吵。

     近水楼台。有时我会在楼下酒吧小坐一会儿。那是一间类似于民谣(Country Music)性质的小酒吧,长发的美国歌手在其间自弹自唱,都是美国的各种民谣。他每晚赚的钱不多,三五十镑左右吧,但最吸引他的是免费的酒精。有时停下来的间隙,他会跟我们说自己的人生故事。芝加哥人,本来有一份尚算优渥的朝九晚五工作,但突然有一天他意识到自己的生命不能就这样在电脑屏幕和Excel间度过,他依然想“看看世界、体味不同生活、找到真正自我”。于是他毅然辞职,开始去自己想去的任何国家,在任何地方生活一月或一年,完全看心情。打着一份或几份零工,只要够活就行,然后尽情体验这个世界。“世界那么大。”他说,“我不能让自己的生活只满足于电脑屏幕前过一生;在郊外买一个房子,按期付贷款,结婚生子。这样模板式的生活已经有很多人在过了。为什么要再多我一个呢?”

     有一次我边听他唱歌边在一张桌子上吃Cheese Burger(芝士汉堡)。有一次邻桌一个来自伦敦的银行家男子开始跟我介绍歌手唱的每首歌属于哪个歌手的哪张专辑以及歌曲背后的内涵。我大学所在的城市是个海边度假小城,一到夏天,很多伦敦的白领上班族都喜欢来此避暑或周末小住。

    

     英国酒吧似乎大都有着这样的功用:在这里你可以遇到不同的人、听到不同的故事,感受自己没有经历过的生活,体会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和共同。

     住在酒吧阁楼的那段日子,让我想起鲁迅的《在酒楼上》。绍兴酒和英国啤酒也许在人类生命中大都拥有一样的意义:让平面的问题更加立体。

     住在一间酒吧楼上,确实可以瞥见太多“酒眼灯唇”和“醉生梦死”,但更多的是我会开始思索酒精对于人类的意义:人,为什么会对酒精、毒品乃至一切麻醉性质的东西充满迷恋?是因为很多人都有“生活在别处”的潜意识。现时现下的生活似乎总是不够好的,于是总会不自觉地向往“别处的生活”或“过去的生活”。在文学上,前者或可表现为昆德拉的《生活在别处》,后者约略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

     在英国,比去酒吧更便宜的方式,是去社区附近卖酒的商店(Liquor Store)。这种商店一般下午五点左右才开门,那是大众比较接受的能喝酒放松的一个时间点。在西方,中午以前喝酒,还是被认为是一件比较过分的事。“还没到中午呢。”他们时常这样说。但是下午五点以后进行一些社交饮酒,则被认为是可以理解的。

    

     英国大学生不像大多数中国留学生,家境殷实。英国大学生很多是不太富裕的,不少人靠学生贷款(Student Loan)付学费和生活费。于是,虽然有些廉价的学生酒吧,但有时去酒吧还是太贵。于是在家里举行party,参与的人自己带酒,也成为英国大学生间饮酒文化一个很普遍的方式。

     周五晚间,我和英国同学艾米丽一起,坐在盘山的晚间公交。我们每人手上拎着一捆冰镇的6 pack(6瓶啤酒连在一起的包装形式),前往一个同学家中的Party。英国公交,站与站之间很短。我们坐的那条线路也大都穿行在山坡地带的社区。周五晚间是英国喝酒的一个高峰期。一路上,可以看见各种拎着啤酒或捧着红葡萄酒、起泡酒、伏特加、威士忌的学生模样的人,穿着连帽衫或那种裤子拉着极低露出内裤(我一直不理解这种所谓“时尚”)的年轻男生,喜气洋洋走上双层公交。每一次下车,他们都走向一个音乐轰鸣、充满欢声笑语的复式房屋。周五晚间,在这个本来宁静的山谷地带,因着这些音乐、酒精的学生房屋,产生了一种《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那种“倾倒一整个夏天香槟”的派对气息。

    

     有时晚上,我从伦敦看完音乐剧回来。在从火车站至住所的一路上,到处是喝醉的人群、踢空的酒瓶。但我有一次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酒吧,看见一个金黄头发的英国妇女,手中捧着一杯喝残了的香槟,在不知名小酒馆的露天翩翩起舞,附和着旁边完全陌生的男子。那时坐在公交车上往宿舍赶的我突然有一瞬间很想为她鼓掌,只单纯地因为着那样一种旁若无人的放松和蒸腾、完全放开自己的感觉。“享受人生”本是没有任何错误和值得歌颂的。

     英国人喜欢喝酒,或许还因为英国的气候所致。英国的冬季是极漫长寒冷的,还伴随那终日不停的雨。我大学所在的海边小城从九月下旬、十月份就开始微冷,然后开始进入漫长的冬季。英国冬天风极大,特别是在海边城市,下午四点左右就开始天黑,有时还会长时间飘雨。欧洲学生大都不喜欢打伞,他们说“It's just water”(那只是水而已)。但中国人对此却仿佛不是很惯。我曾经认识的一个中国女生,因为一个男生有一把超好的伞而答应和他约会。“大而防风。”她说。

     由此可知英国的雨和冬季是多么渗人。

    

    

     于是这时,冬日晚间的英国人只能追寻室内文化,去Pub(英式小酒馆)饮酒。所以英国几乎每一个社区都会有一个自己的Pub,有的Pub每周还会举行“宾果之夜”或“Open Mic之夜”(开放麦克风之夜)。我去过一个比较文艺的刘易斯镇的一个也是以“文艺”著称的Pub,参加了一个诗人团体的Open Mic。刘易斯镇离英国女作家伍尓芙当时的乡间住宅很近,她有时经常从Monk’s House(蒙克屋)步行去刘易斯镇。在那个Pub里,充满理想的文学青年将自己原创的作品在台上朗读,人们在酒精和温热的人类呼吸里为那些作品鼓掌喝彩。朗读完后,你可以自由和这些诗人交流、聊天。我不得不说,有的人的作品是确实不错的,我很喜欢。但有些也和这世界上任何角落的文学青年一样,是无病呻吟、故作矫情。我的室友克莱尔也是一个诗人,在苏塞克斯大学读“创意写作”专业。虽然她平时得靠打两份兼职维持生活费和学费,但她房间正中的墙上还是挂着一副自己的作品。“毕业以后我或许会选择当老师。”克莱尔说,“但写诗将是我一辈子的梦想。”

     我们住所附近有一个Tiger Tiger酒吧,是学生&嬉痞群体混合的一个酒吧。那里离布莱顿著名的嬉痞文化区域较近,并且由于酒价便宜——一杯鸡尾酒只需1.5镑,也是很多学生群体爱去的地方。“Tiger Tiger”取自威廉·布莱克那首著名的诗“Tiger, tiger, burning bright. In the forests of the night, What immortalhand or eye”。(此处省去翻译几十字)。这位英国诗人的中后期作品大都玄妙深沉,充满神秘色彩。他的很多作品以一种难以解释的深刻受到很多读者的喜爱,而这座海边的Tiger Tiger酒吧也有着这样一种神秘主义色彩。酒吧内放着一架老旧陈朽的三角钢琴,特别像恐怖片里夜半会无端响起的那种。酒吧内部充斥着愤怒的文青涂鸦,据说都出自常客之手。我们在里边徘徊逡巡了一段时间,一个满头小辫子的嬉痞烟雾缭绕地走过来跟我们打招呼,目光涣散。

    

     英国的乡间小酒吧也很有意思,更淳朴些。2013年冬天,我去了康沃尔郡的一个小村庄过圣诞。当地居民路易莎带我去了一间渔村小酒吧。康沃尔郡是一个类似于英国“天堂”的地方,我的一个比较old fashioned(老派的)的英国房东向我推荐,说我来英国,可以什么地方都不去,但一定要去一次康沃尔郡。这个房东是地道的英国人,追寻National Trust(国民信托)终身旅游的那种。但其实,我一早也知道是一定要去康沃尔郡的,单纯地为着《蝴蝶梦》(小说,又名《瑞贝卡》)。

     康沃尔郡是《蝴蝶梦》的原型地,也是作者达夫妮·杜·穆里埃生活的地方。我初去康沃尔的感觉,一种清新的震撼,觉得自己来到了一个和伦敦、曼彻斯特、布莱顿、布莱克浦等城市完全不同的地方。英国的地域就是有这样的层次感,每去一个地方几乎都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蝴蝶梦》是一部很典型的以英国捕鱼、海洋文化为背景的小说,已略见当时女性主义的雏形。作者达夫妮·杜·穆里埃就生活在康沃尔,也创作了很多以此为背景的其他小说。那天晚上,当我和路易莎走进充满海洋鱼腥气的小酒馆时,我感到了一种扑面而来的“英国渔村”气息。

    

     低矮的酒馆挑高空间,一个大胡子船长喝着欧洲冬天常喝但圣诞尤盛的Mulled Wine(加香料的热葡萄酒)——我最爱的充满肉桂气息的冬日饮品。他边喝边兴高采烈诉说着当年的航海生涯。我和路易莎走进酒吧,不知为什么亚洲面孔总能吸引人群的注意。老船长立即问我从哪里来,我说中国。他热情好客地招待了我一杯Mulled Wine。我和路易莎找了壁炉间的一个位置坐下。我开始打量这间酒吧。这间酒吧由于历史悠久,19世纪开始就存在,所以挑高非常低,这是由于当时人多矮小的缘故。墙上挂满了很多老照片、航海时代的旧遗物等。酒吧里的人群也都比伦敦、曼彻斯特酒吧的人稍豪放些。他们大都和大自然接触,骑马、耕田,饲养牛和羊。

     这是一间完全和英国城市酒吧不同的乡间酒吧。

    

     英国人饮酒,另一个让我比较惊异的特点是他们几乎不用垫肚子。有一次周五晚间,我和在伦敦上班的朋友以及她的几个同事相约见面。刚出地铁站,在寻找约定酒吧的路上,我就看见伦敦的各种上班族:松开领带、卷起袖子,簇拥分布在SOHO区的各个酒吧门口(第一轮应该都是在上班地点附近解决)。

     去酒吧的人过多,所以很多酒吧已经没有座位。很多酒吧外围站着一圈又一圈高谈阔论、举着一品脱啤酒的人群。他们看上去是如此愉悦、欢欣、鼓舞,充满着一种放松的喜悦和社交的诚恳。走了几条街,我终于看到了我的朋友。她和她的同事们同样站在一个酒吧的门外,旁边是密密麻麻的拥挤人群。我走过去,加入他们。他们手中捧着各种或红、或白、或啤的酒,此外再没有任何别的吃食。几个人轮流分着一小袋薯片,丝毫不觉空腹。于是我们在仲夏伦敦的街道上,边喝,边胡乱说话,不时有一个酒吧的保安人员,叫鲍勃的忠厚老人,过来提醒我们应该“站在线内”。我低头一看,赫然看见酒吧周围画着一圈极窄的白线,所有伦敦人都拥挤站在这条白线内,欣喜自然地喝着手中的酒。他们没有丝毫嫌弃拥挤、无座位、或自己正悬空拿着一杯酒。所有人都在欢天喜地地大声聊天。“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垫点肚子吧。”朋友悄声用中文对我说,“他们一下班就开始喝,什么都没吃过……”

     从此以后我不甚理解英国人的胃是怎么长的,难道他们的DNA已经进化成一种嗜酒综合体?

    

     英国一份颇受年轻人欢迎的报纸《独立报》上,那里,喝酒被称为“几小时的欢畅、反叛和无意识”,言语中透露着一股特别让别的民族咋舌的对于英式饮酒文化的自豪。

     毕业的最后一天,夕阳西下,我来到山坡地带一个位于悬崖制高点的一处酒吧。它的门口迎风飘荡着那种英式小酒馆特有的木招牌,就像阿加莎·克里斯蒂《白马酒店》里那种。残阳如血,酒馆背光,使得这家不知名的英式小酒馆突然凸显出一股坚忍残酷的寓意。钱钟书曾说:“出国,就像出麻疹或出痘子,总要出一回的。”在2015年的今天,出国早已不像他当年那样艰难罕见,然而,我们出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留学,真的已不应该只是满足一些浮光掠影或过多厮混于唐人街的经历。在感受异国文化以及体味不同人生的同时,我们是否应该思索自我,以及找到人生中一些类似于“方向”的东西?

     在彼时英国小酒馆的残阳如血中,我突然意识到即使在现在,我们大多中国留学生似乎仍未扭转徐志摩时代“挥一挥衣袖、带不走一片云彩”的结局,但是So What ?(那又怎么样呢?) 我们的人生,仍旧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未来即使仍如张爱玲所说,“被穿堂的阴风诡异地顶起”,但它毕竟仍会在某一天,徐徐升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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