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鲁人与他们创造的世界
2015/10/20 三联生活周刊

    

     耶鲁大学

     哈罗德·布鲁姆:远离大学,好好读书?

     人生而有限,精力有限,书却太多,哪些值得读、哪些需要放弃,便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哈罗德·布鲁姆教授终其一生都在试图解答这个问题。

     20世纪50年代的一位耶鲁学生这样回忆哈罗德·布鲁姆的课:“布鲁姆教授已经是以智识与洞见闻名天下的著名学者,他的博学和他的外表一样具有震慑力。他十分高大,魁梧的体形,苍白的肤色,当他一时找不到确切的词来解释诗人试图呈现的图像时,就会心不在焉地搓揉他那沉重、苍白的下巴。”

     “我们从阅读布莱克开始。他已经跟我们讲解了两个星期,他不断地提到一个词‘Orc cycles’——这个词显然很重要,如果我们想对布莱克有任何了解,就得首先明白这个词的意义。但我不记得他解释过Orc cycles到底什么意思。其他人似乎都明白,我也就一直不敢问。我绝望地试图跟上他的课,指望某一天天上掉馅饼,他突然决定重新解释一下这个词。终于有一天,我鼓足勇气问一个同学Orc cycle到底啥意思,这位同学一脸宽慰:你的意思是,你也没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当代美国著名文学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左三),耶鲁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哈罗德·布鲁姆在耶鲁执教60多年,是耶鲁声名最为显赫的教授之一,很可能也是耶鲁读书最多的教授。据说他每小时能阅读400页书,以他如今85岁高龄,可以想象他一辈子读了多少书?

     布鲁姆教授还写过几十本书,其中有畅销书,有些令人醍醐灌顶,有些让人云里雾里,但在所有的书中,他苦口婆心劝人读书的声音都清晰可辨——看在上帝的份上,多读点好书好不好!

     ↑为什么要读书?

     “我们为各种理由而读书,”他说,“这些理由大多是我们熟悉的:我们无法深刻地认识足够多的人;我们需要更好地认识自己;我们不仅需要认识自我和认识别人,而且需要认识事物本来的样子。”

     但在他看来,阅读最强烈、最真实的动机,是“寻找一种有难度的乐趣”。比如,直接面对莎士比亚最强有力的作品(如《李尔王》),绝不是一种轻易的乐趣,但因此而不读《李尔王》,则无异于在认知上和美学上受蒙骗。所以,他说,所谓“有难度的乐趣”其实是一种对“崇高”的定义,是我们在世俗社会中能够获得的唯一超越——超越绝望、失去与死亡。

    

     《李尔王》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批评美国大学里专业和功利主义的阅读风气——“在大学里,阅读几乎不被当成一种乐趣来教——任何具有较深刻美学意义的乐趣。”

     “阅读最好的作者——比如说荷马、但丁、莎士比亚、托尔斯泰——不会让我们成为更好的公民。艺术是完全无用的,按照奥斯卡·王尔德的说法,这个人说的话总是对的,他还告诉我们一切坏的诗歌都是真诚的。如果我有权力,我会要求这些话刻在每一所大学的每一扇大门上,这样每个学生都能欣赏其中智慧的闪光。”

     他甚至说:“现在我们如何阅读,部分取决于我们能否远离大学。”所谓“远离大学”,也就是指在阅读时要摆脱政治、社会、道德的影响。阅读本来就应该是纯粹审美领域的一项活动,这种审美只是个人的,而非社会的关切。正是这种审美的孤独感和静默感,让文学充满魅力,让人类精神始终充满美感。

     他鼓励学生为自己而读,破除一切学术、政治、道德以及意识形态上的魔障,但他恐怕没有想到,阅读的魔障之多,连他自身的博学与权威也会成为学生阅读的障碍之一。根据前文那位耶鲁学生的回忆,他最终也没明白Orc cycle到底什么意思,那门文学批评课也读得云里雾里,但在一次布莱克的画展上,当他直接面对布莱克的画作,才电光火石般地领悟到这位诗人的魅力。

    

     《西方正典——伟大作家和不朽作品》

     20多年前,哈罗德·布鲁姆出版《西方正典——伟大作家和不朽作品》一书,试图在多元文化的迷雾中为世纪末困惑的人们列出一份经得起时代考验、真正值得一读再读的经典书单。在这本书的序语中,他提出经典在这个时代面临的真正问题——那些渴望读书的人在世纪末想看什么书?人生苦短而学海无涯,短暂的生命如何能阅尽万千书籍?如何选择有价值的书籍?

     在《西方正典》中,他以充满怀旧和感伤的笔调列出了西方26位经典作家及其不朽作品:莎士比亚、但丁、乔叟、塞万提斯、歌德、普鲁斯特……

     ↑为什么是这26位作家?

     他说,答案在于“陌生性”,也就是一种无法同化的原创性,或者一种我们完全认同而不再视为异端的原创性。当你初次阅读一部经典作品时,你是在接触一个陌生人,产生一种怪异的惊讶而不是种种期待的满足。当初次阅读《神曲》、《失乐园》、《浮士德·第二部》、《哈吉·穆拉特》、《彼尔·京特》、《尤利西斯》以及《漫歌》等作品时,人们将体会到它们共有的怪异特征,它们使你对熟悉环境产生陌生感的能力。

     2004年,他在《智慧何在》一书中进一步丰富了自己的艺术审美观,他说自己坚持阅读和讲授的作品只有三个标准:审美卓越、知性力量和智慧。社会压力和媒体时尚也许会暂时削弱这些标准,但昙花一现的东西绝不会持久。心灵总是要回到对美、真、识的追求。

    

     《为什么读,如何读》

     在《为什么读,如何读》一书中,布鲁姆教授曾经就如何读书提出了他的五项原则:首先要“清除你头脑中的虚伪套话”,即破除各种学院派的成见,保持想象的自由。

     第二是“不要试图通过你读什么或你如何读来改善你的邻居或你的街坊”,这是强调阅读的个人性和无功利性,隔绝道德、政治等对阅读的束缚。

     第三个原则“一个学者是一根蜡烛,所有人的爱和愿望会点燃它”。布鲁姆认为读者需要用内心的光点亮经典作家,从而经典作家会带给读者更大的光明,这是一种互动式的关系。

     第四就是“要善于读书,我们必须成为一个发明者”。阅读实际上也是在创造和想象一个世界,创造和想象永远是接近最真实内心感受的唯一途径。这是布鲁姆“误读理论”的延伸,“我们阅读,往往是在追求一颗比我们自己的心灵更原创的心灵”。

     第五个原则即“寻回反讽”,布鲁姆认为“反讽的丧失即阅读的死亡,也是我们天性中宝贵教养的死亡”,“把反讽从阅读中剔除掉,阅读便会失去所有的准则和所有的惊奇”。

     詹姆斯·弗兰科:博士演员

     詹姆斯·爱德华·弗兰科,美国著名演员,2002年因在“蜘蛛侠”系列中扮演哈利·奥斯朋而走红全球,2010年主演《127小时》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提名,同一年考入耶鲁英语系攻读博士学位。

     爱伦·坡的《创作哲学》、纳博科夫的《微暗的火》、雷蒙德·钱德勒的《长眠不醒》和《漫长的告别》、萨德的《索多玛120天》……这些都是2010年詹姆斯·弗兰科为准备耶鲁大学英美文学博士口试时阅读的书单。在这份包含了90多本书的列表中,他几乎回顾了整个美国文学史,还列了一些传媒理论研究和好莱坞电影小说。据称他在耶鲁的博士论文主题是关于“跨媒体融合”,他将要在论文中探讨不同媒体如何联系、它们各自的边界在哪里、在每种媒介中如何表现起到的效果最好等议题。

     詹姆斯·弗兰科目前在耶鲁名人榜上排行第一。这位好莱坞当红男星今年37岁,复杂的家族血统(葡萄牙、俄罗斯、瑞典和犹太)混出了一张不可思议的英俊面孔,总是挂一副迷人的坏笑。美貌之外,他还有一颗聪明绝顶的头脑,再加上无节操的恶搞与自嘲精神,仿佛天生是为我们这个流言蜚语的时代而生的。

    

     詹姆斯·弗兰科

     弗兰科不抽烟,不喝酒,不吸毒,甚至不怎么睡觉(晚上只睡几个小时,白天打几个小盹),却似乎独独对读书上瘾。谁会在拍戏期间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普鲁斯特作为消遣?谁会一边拍戏,一边同时攻读四个硕士学位——纽约大学的电影制作课程、哥伦比亚大学和布鲁克林大学的创意写作课程,以及北卡罗来纳州沃伦威尔逊学院的诗学课程?媒体上关于他的文章常常是这样开头的:“詹姆斯·弗兰科(James Franco)匆匆忙忙地带着充满血丝的双眼前去扮演他另一个重要角色:耶鲁大学的博士生。”

     弗兰科早年考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表演系,只读了一年就闯荡好莱坞去了,10年后重拾学业,事业反而得以真正起飞——《米尔克》、《菠萝号特快》、《127小时》等影片都是在他上学间隙拍摄的,不仅为他获得奥斯卡提名,而且将他推入好莱坞一线男星的行列。有人怀疑他的“过度教育”是一种作秀,比如网上曾经流传一张弗兰科在哥伦比亚大学课堂上昏睡的照片,但他在耶鲁英语系的教授约翰·威廉姆斯亲自在《石板书》上撰文为他辩护,说他如何热爱学习,尤其对浪漫主义、惠特曼和当代美国文学兴趣浓厚,几乎从不缺课。即使在父亲突然去世的那一周,他仍然读了他应该读的书,并准时参加了讨论,因为他的父亲以他在耶鲁读书为自豪,“这会是他想要的”。

    

     詹姆斯·弗兰科

     这位教授同样好奇于弗兰科哪里来那么多的精力,一边做明星,一边读博士。最后他猜测,大概是大明星在拍片间隔其实有很多空闲时间,比如在《127小时》中,弗兰科扮演一个探险者断臂求生的故事,你能在屏幕上看到他的胳膊被压在岩石之下,但你看不到在片场岩石边上堆着的厚厚一沓书。

     作为最富文艺气息的常青藤名校,耶鲁大学也曾出过不少好莱坞巨星,保罗·纽曼、梅丽尔·斯特里普、爱德华·诺顿、朱迪·福斯特……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将一个庄严的知识殿堂迷得七荤八素。但凡他所到之处,这些未来的美国精英们纷纷为他倾倒。学生记者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Twitter上关于看到他穿着惯常的风帽衣和墨镜的信息应接不暇。偶尔有不和谐之音,弗兰科的反应也总是出人意料,比如耶鲁著名的学生报纸《耶鲁每日新闻》没事指责他的单音节Twitter风格,他直接在Twitter上报以单音节粗口,还附一张自拍照。

     弗兰科这样自如地游走于好莱坞与常青藤名校之间,浮华的名利场与内省的智识生活一个都不落下,套用一种滥俗的说法——他是演员中最聪明、最有学问的,又是学霸中长得最美、最会表演的。他最为大众所熟知的角色是“蜘蛛侠”三部曲中主人公彼得·帕克的朋友哈里·奥斯伯恩,但真正让他跻身好莱坞一线男星行列的则是他近几年在《米尔克》、《嚎叫》、《127小时》等风格迥异的影片中的出色表演。当然,“表演”不是他唯一的才华。他还会导演、画画、写诗、写小说、在自己的Instagram上拍各种眼神迷离的半裸诱惑照。有人说:他是一个行为艺术家,他的作品就是他自己。

    

     《127小时》

     一个耶鲁女生说:“他过着这样一种理想的生活,有着好玩、成功的事业,还跑来读什么博士,自愿做那么多的作业,既让人敬佩,又难以理解。”

     ↑为什么对学院生活有这样的兴趣?

     他的解释是:“因为我希望像对待表演一样严肃地对待自己其他的兴趣……既然我可以做一个严肃的演员,我应该也可以在其他领域做到同样的严肃性。大学是一个安全、私密的地方,我可以专注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但为什么是耶鲁呢?

     根据《纽约》杂志的一篇报道,弗兰科入学时选定的导师迈克尔·华纳(Michael Warner)是上世纪90年代酷儿理论的先驱,这种理论认为一个人的性向不是一件琐碎的个人事务,而是我们如何体验社会的根本。

     从这个角度来说,“酷儿”超越了性向的简单二分法,它相对的不是“异性恋”,而是“正常”。思考性向——尤其是揭示异性恋文化中的预设与成见——是一种社会批评,对界限与制度的一种挑战。而这正是弗兰克这些年所做的一切——对当代大众文化规范的挑战。

     这些年来,弗兰科在媒体上对自己的性取向一向是各种暧昧,按照《纽约》杂志的说法,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具有同性恋气质的异性恋”,也是“最有异性恋气质的同性恋”。他在电影中扮演的角色也以同性恋为主,比如《米尔克》中同性恋政治家米尔克的恋人、《嚎叫》中垮掉派同性恋诗人艾伦·金斯堡、《萨尔》中50年代著名同志男星萨尔·米涅奥……这些角色是对好莱坞经典男性形象(如乔治·克鲁尼、布拉德·皮特)的颠覆。在“迈阿密同志电影节”甚至给他颁发了历史上第一个“盟友平等奖”,以表彰他对LGBT(同性恋、双性恋及变性者)社群做出的突出贡献。从这个角度来说,他本人就是一个酷儿:不仅消除了同性恋和异性恋的边界,还消除了演员和艺术家、英俊和智慧、肥皂剧和美术馆的边界。

     ⊙ 文章节选自《三联生活周刊》总第858期,版权归本刊所有,请勿转载,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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