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00万到20亿,两年赚300倍:高频交易是个什么“鬼”
2015/11/24 三联生活周刊

4月16日,高频交易公司Virtu Financial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图为当日在现场守候的该公司执行主席文森特·维奥拉(左二)和首席执行官道格拉斯·斯福(右二)
两名俄罗斯人经营的高频交易公司伊世顿在中国期指市场空手套白狼,两年多时间,以不到700万起步资金赚到20亿元人民币。他们凭借的高频交易是什么独门秘籍?交易中是否有违法之处?中国市场难道就遍地黄金?警方在警情通报中语焉不详,或者也难给出答案。
可以肯定的是,外国人在中国只有购买B股的份,买A股,必须通过QFII或沪港通,接受额度限制。交易期货,尤其是金融期货,那是没门的。就凭这,20亿非法所得是都可以没收的。但是,如果是中国人就可以高频交易么?似乎是,至今监管层并未明令禁止。至于如何做算违规,就更难判定了。

高频交易顾名思义,以速度和数量取胜,在许多情况下都是在买卖盘之间微中取利,或者在指数和ETF之间寻求套利。市场中哪怕有一丝一毫的无风险套利空间,都躲不过高频交易的扫描,都会被涌入的交易迅速弥合。高频交易公司通常的做法是海量下单,利用速度和系统方面的优势,进行早于市场的超前交易,虽然每笔交易盈利甚微,但当每日交易达到几百万次时,利润便会积累起来,形成显著的盈利,而这基本是零风险的。高频交易的超高胜算其实有着严谨的概率基础,只要保持每笔交易51%以上的胜率,当日盈利概率将达97.8%;一天交易10万次,盈利概率就接近100%。
既然以快取胜,高频交易商争夺的就是离市场距离,所谓跑道越短越有优势。他们通常会租用经纪商的服务器,也就是我们这里常说的代理服务器,这样就比普通投资者离市场更近了。不要小看这几毫秒的时间优势,高频最早出现的时候,投资者普遍担心当个人投资者输入买入指令,这个指令传达到交易所的同时会被高频交易员获取,知道了潜在客户的交易计划,代理服务器会抢在个人投资者之前买入这只股票,几毫秒之后,高频交易员再将这一股票加价卖给个人投资者。2009年,美国证监会已经明令禁止了此种行为。2000年前后,美国各个交易所开始以最接近1美分的单位而不是以十六分之一美元为单位报价,从而造成买盘报价和卖盘报价之间的价差进一步缩小,早迫使靠这些价差赚钱的交易商寻求其他交易方式。

海外,非但政府实施监管着高频交易的行为,一些民间人士亦参与监管,对可疑报单予以举报。管理者与公众的监视下,高频交易的获利空间被挤压,很难有伊世顿那样的暴利了。2015年4月,全球最成功的高频交易公司之一的VirtuFinancial Inc.成功上市,这是一家利用高速计算机在200多个市场买卖股票、债券、货币和其他资产的金融公司。在2009年至2013年的1238个交易日里,Virtu Financial仅有一天出现亏损。在IPO招股书披露,2014年,该公司的全球所有资产类别平均每日交易530万次,盈利达到累计持仓的49%。今年,Virtu Financial的业绩一如既往地平稳,自上市以来其股价并无显著上升,说明其盈利平稳,但也只能获得一份行业平均利润率。
可在中国,高频交易却处在灰色地带。2013年8月份光大乌龙指事件,让很多市场人士对高频交易谈虎色变。严格地讲,那次批量买卖很难被界定为高频交易,A股交易实行严格的T+1交割机制,当天买入第二天才可以卖出,对于高频交易商,一晚上行情的不连续构成了致命的危险。另外,高频交易对交易数据的要求非常苛刻,需要精确至毫秒,目前国内所有交易所的数据披露都不能达到国外对高频交易的要求。倾向于散户的监管也制约着高频交易大举进入国内市场。

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证监会对A股投资者的过度保护却埋下了隐患。股指期货推出资本市场第一次具有了做空功能,划时代的变革面前,A股交易制度却未改变。一个T+0,一个T+1,两个市场于是形成了难以弥合的矛盾,套利空间也由此打开。股票不能快速交易,短线客于是拥挤于股指期货,使之高度投机化,如一个品种有一万手的持仓,一天之中竟可能有10万手的交易量,意味着一手合约一天共4个半小时的交易时间内可能倒手10次。伊世顿这个初出茅庐的高频交易商之所以冒着禁入的风险来交易,恐怕还是被这里的“高频次”吸引过来。A股投资者的高频全在于心手的配合,是一群全球最嗜赌的投机者,用他们的贪婪和恐惧创造的资本市场奇迹。伊世顿的优势在于程序化高频交易,以人的智慧加上机器的纪律,自然完胜中国的投机者。伊世顿“狼入羊群”,尚未比赛,胜负已分。
股票的大起大落更为高频交易提供了理想的套利场所。当股灾中千股跌停,半数股票都停牌的时候,普通的交易员需要一笔一笔地计算着这些停牌股票对ETF基金市值的影响,而高频交易软件本来就是为此设计,瞬间就能给出新的估值。也正因此,股指期货成为股灾的替罪羊,而股灾过后,一系列高频交易商成为监管层严厉打击的对象。

即使监管重重,高频交易是否也有违规的地方?当然有,当市场中充斥着同类交易商,高频交易也可能走火入魔,相互倾轧。通过海量下单,高频交易商企图以此决定机构交易者或散户提供的价格,然后又取消90%的订单。这种人为操纵可以改变一种证券的价格,让高频交易者牺牲对手方的利益获利。2010年5月6日,道指在一夜之间最多暴跌超过千点,市值更瞬间蒸发逾8600亿美元,创美国股市有史以来最大单日盘中跌幅。对于此次暴跌,美国司法部于5年后控告36岁英国高频交易员萨劳,指他涉嫌以“幌骗交易”,即利用自动化程序,设下大量指数期货沽盘,推低价格后取消交易,让自己能够以低价购买图利。“幌骗”当然骗的是能够感知到其海量虚单的人或机器。至于用肉眼和大脑的“小米加步枪”,恐怕连被幌骗的资格都没有。
查处伊世顿的警情通报中有这么一段:“申报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最新价格,实现包括自买自卖(成交量达8110手、113亿元人民币)在内的大量交易”。“以6月26日的中证500主力合约为例,该公司账户组的卖开量占市场总卖出量30%以上的次数达400余次;以秒为单位计算,伊世顿账户组的卖开成交量在全市场中位列第一的次数为1200余次”。案情披露的细节似乎在暗示,伊世顿诱导了市场。
查6月26日的行情,当天市场刚好跌破近一年来的上升趋势,市场关注的几条均线都被突破了。程序化交易多是趋势性交易,讲究顺势而为。趋势改变的节点,程序化交易突然活跃,也合情合理。至于伊世顿是否“幌骗”了其他交易者,还有待法庭给予判定。纵使伊世顿真的“幌骗”了,并在股灾中赚了5亿元,此前它已经赚了15亿?这15亿难道也是幌骗得来?在它刚进入市场的时候只有680万资金,是完全没能力左右市场的。
解决伊世顿这样“虎入羊群”的掠食行为,关键的问题,还是市场的开放与监管,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共同的起跑点,一个公平的交易环境。国外市场上都是飞机大炮了,我们这里还是小米加步枪式的监管,使普通投资者时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实际上,开放了市场,引入了竞争,就是高频交易也不可能躲在暗处兴风作浪了。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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