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纠纷责任未认定,医院不得赔钱息事!
2016/3/31 医学界智库

     编者按:四部委发文要求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息事宁人的文件,引起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强烈共鸣,只能说大家被这种屈辱压得太久了!法律在医疗纠纷领域太久没能发挥作用了!希望文件的出台能够让地方政府的维稳心态收敛,让医院领导真正硬气起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遏制医闹的嚣张气焰,还医院正常秩序和医者的尊严。

     作者:温宁

     来源:医学界智库

     好消息!好消息!以后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之前,医院再不用赔钱息事宁人了!

     3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方法和程序,引导依法处理纠纷……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长期以来,医院面对着大量非医院责任、却遭受“医闹”无理取闹纠缠的“医疗纠纷”,很多医院迫于地方政府“维稳”压力,不论过错在谁,都只能“花钱买太平”。此项通知的出台,对饱受折磨的医院来说可谓大快人心。

     医院怕闹翻天

     去年8月,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医院便遭此厄运,一产妇二胎顺产后大出血,医院积极抢救,家属也多次表示感激。后病情危重,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并再次表示感激。不料患者自动出院后第四天,十多名彪形大汉及患者家属却前来闹事,连续一个星期对医院展开“围堵”,还声称“俺不打官司,俺也不请律师,医生也没错,俺就想让医院赔钱”,索赔金额最高达到200万,并表示坚决不进入法律途径解决,不满足要求就继续闹。

     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而因为不良的社会影响,医院常常只能委曲求全、赔钱了事。但是一味忍让和姑息严重助长了“医闹”的嚣张气焰,由于机制不健全导致的“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的“惯例”还孳生了一批有组织的职业“医闹”,专门同医院打“消耗战”。

     一位记者曾在暗访中被告知各种“闹法”——“我还有些其他的闹法,但是收费价格不一样。首先你得明确究竟要哪种闹法,是要那种大闹的,还是就安排几个人在医院门口耗着”;“一定要你们家属亲自去闹。去院长办公室闹最管用,去哪儿都没有那里好使,效果最明显”……诸如此类,着实令人心寒。

     地方政府维稳心态重

     更有甚者,一些上级领导也会施加“维稳”压力。日前,江西省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口中的“记者是最坏的,比县里领导还坏”就是典型的例子。该院一男婴输液后死亡,对于死亡的责任,医院与家属各执一词,家属表示,医院病没有进行司法程序,却给了“两万元的补偿”。该院副院长却称,给钱是县领导要求的,他们不给不行。

     近年来,“医患关系”的恶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信任的缺乏更是导致了医院与患者的双输局面。回归理性、诉诸专业判断,虽然成为医疗界的强烈呼声,但对事实和医学尊重却常常在过度延伸的事实和过分渲染的情绪中沦为无力的辩白。最终,使得医院和患者都成为受害者。

     法律不能沦为儿戏!

     长期以来的纵容,不仅让医闹越来越嚣张,医疗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法律的尊严也在医疗领域被肆意践踏,严重拖了“依法治国”的后腿。值得欣慰的是,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医闹面前坚持不妥协、不姑息的态度。一家深圳市三甲医院的医务科领导在看到《通知》后就表示:“这种事还需要四部委发文?我们早就这样了,责任没认定之前凭什么赔?”

     无论如何,相关文件的出台还是为医院的“坚持”提供了有力支持。正如一些网友所说的“早就应该这样!希望执行中多保护医疗机构,毕竟医院和医务人员自己没有对抗职业医闹、群体暴力的能力”,“医生和患者是人,是平等的,出问题难免,关键是出了问题,能否有解决渠道,可信赖的第三方介入才是正道。”

     (本文为“医学界智库”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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