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局】王岐山放出的10句狠话
2014/10/26 人民日报
导读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说了啥?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又将传出怎样的信号?我们从5300余字讲话中摘取了10句令人印象深刻的“狠话”,供参考。


解读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

党纪国法之间还有“缝隙”
昨日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时间表”:确保到建党100周年也就是2021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周淑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等受访专家认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从严治党的“抓手”和保障。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受访专家们认为,昨日的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更进一步,明确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时间表”。
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前,新华社发文提出,“裸官”、奢靡、兼职、“红包”、吃空饷等执行八项规定中暴露出的问题,表明“当前,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还存在一些缝隙”。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甄小英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党内法规建设时也曾表示,“党的法规滞后于时代发展和党的建设、党的工作实践,有的党内法规质量不高、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一些党内法规执行得不好,落实不到位。有些法规内容重复或相互冲突。有些法规不配套,难以形成有效运行机制”。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如何建设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避免上述问题?
王岐山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求“党规党纪要实现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
人民日报于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当天发表文章,也提出“党纪严于国法”,文中指出,“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理所当然应该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约束。而法律则是底线要求,是社会中每个人都需要接受的行为准则”。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表示,今年以来,中纪委通报官员的调查处理结果时,多次采用“与他人通奸”的表述。现行刑法等相关法律并未对“与他人通奸”作出规范,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明确规定,“可见,党纪严于国法”。
此外,今年初中组部六号文件规定“裸官”不得在五类岗位任职,各省区市据此展开了“裸官”整治和调岗专项行动,“迁徙自由虽然是公民权利,但是鉴于‘裸官’的贪腐风险,党规党纪作出了严于法律的规定”。
人民日报该篇文章同时强调,“国法高于党纪”,“党纪严于国法,并不是说党纪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相反,党纪是限制在党内的,适用范围更小”。
“法治三老”之一、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接受采访时说,按照《宪法》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就要求,党组织、党员干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的大会上,就强调了这一点。去年出台的首部党内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也明确提出,制定的党内法规,必须保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王岐山讲话11次强调“治党”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依法治国”路线图。紧随其后召开的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对法治反腐会作出哪些部署?下一步反腐方向和反腐重点会有哪些调整?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召开前,各界对此充满期待。
在昨日闭幕的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明确表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周淑真等受访专家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均强调,“进一步把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紧密衔接,找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做出了依法治国的路径选择”。
管党治党、依规治党、从严治党,昨日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会议上的讲话,11次强调“治党”,明确提出“治国必先治理党,治理党务必从严”;“坚持从严治理党,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此系四中全会闭幕短短两天内,王岐山第二次强调“治党”。
前天,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海外委员时,王岐山也表示,“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
周淑真认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也就是“依法治国”路线图提出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公众会审视各级党组织和8600多万党员的表现,是否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是否还有人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对社会大众所产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是国家走上依法治国之路的原动力”,周淑真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就在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现,从严治党是依法治国必达成功的路径选择。
“继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
如何从严治党?对于下一步的反腐部署,王岐山在讲话中提出两项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谈到“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时,王岐山强调,“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此前的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三次全会上,王岐山部署下一步反腐工作时,也会强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同时强调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建设。但是,“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系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首次提出。
周淑真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等受访专家认为,四次全会的上述新提法,释放出新信号:正风肃纪将成“新常态”。
“八项规定、反‘四风’,既是治标同时也是治本”,周淑真表示,虽然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力度很大,但正如王岐山所讲,“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因此,当下必须强化作风建设,避免反弹,经过多年努力使八项规定成为领导干部的“习惯”。
竹立家也表示,四次全会后将继续保持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态势,同时更加注重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目标是‘不敢腐’;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目标是‘不能腐’、‘不想腐’”。
四次全会如何开?
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会期只有一天,梳理十六届、十七届中纪委的各次全会发现,四次全会会期一天、总书记不出席会议是“惯例”。
十六届、十七届中纪委的五年任期内,分别召开了八次全会。其中,二次全会、三次全会、五次全会、六次全会、七次全会,一般在新年伊始的一月召开。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出席这五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
其余三次全会,一次全会一般都跟一中全会同一天召开,选举产生中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期一天;八次全会一般在党代会之前召开,审议并通过中纪委向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会期一般两天。这两次全会程序性较强,总书记一般不会出席。四次全会则紧随四中全会之后召开,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会期一天。
人事动向:刘金国当选中纪委副书记
昨天,在第十八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会上,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当选中纪委常委、副书记。

家产“寒酸”令人瞠目
2011年度“感动中国”组委会对于刘金国的颁奖词如此表述:“贼有未曾经我缚,事无不可对人言。是盾,就矗立在危险前沿,寸步不退。是剑,就向邪恶扬眉出鞘,绝不姑息。烈火锻造的铁血将帅,两袖清风的忠诚卫士。”推选委员涂光晋则评价其“正因为头顶有国徽,心中有人民,他才能如此清正廉洁,嫉恶如仇,临危不惧,知难而上”。
再早之前,《人民日报》曾刊发刘金国人物报道其这样表述,1995年刘金国调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时,家产之“寒酸”令人瞠目结舌:一个大衣柜,两个木箱,三张木床,一个书柜,一个写字台,再加几个旧沙发和那台黑白电视机。全部“固定资产”,刚刚凑够半卡车。他当了5年主管全省交警、户籍、治安、文化市场的副厅长后,记者登门造访,发现他家的地面还是水泥的,门墙依旧是交工时的样子。除了新增一台彩电和几个书柜,一切照旧。
刘金国就任公安部纪委书记后,公安部先后出台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刘金国曾在一次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说:“纪委不办案,就如同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地,要像打击暴力犯罪一样严惩腐败!”
曾指挥处置大连输油管线闪爆事故
资料显示,刘金国出生于1955年,河北昌黎人。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纪委书记、督察长,副总警监警衔。
刘金国警界生涯起步于1992年,先后担任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河北省政法委书记等。2005年3月调任公安部副部长,2009年8月起兼任公安部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督察长。今年2月,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并明确为正部长级,现在公安部领导排序中位列第三。
2000年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称号。2008年的“5·12”汶川特大地震救援公安部前线总指挥。2010年大连新港的输油管线闪爆,公安部前线总指挥。“感动中国”2011年度人物。(综合媒体报道)
【图说】56只落马“老虎”集体照,你认得全吗?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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