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超房价!原来这才是中国最暴利行业?
2016/4/5 汉方精粹

    

     一平米30万!!这不是什么豪宅的房价,而是墓地的价格……清明节,这一天是全体中国人怀念祖先祭奠亡灵的时候。但高价墓地却像房价一样,成为国人心中的“痛”。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说一说高价墓地背后的秘密!我们先看看一组数据↓

    

     30个城市墓地价目表曝光,全面赶超房价!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及部分公司报价,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各省会城市一年以来的墓地价格后发现,至少有14个城市的墓地平均价格在2万元及以上。

     以济南为例,据山东商报报道,今年济南墓地的均价已经跃升到每平米2万元以上,整体条件好一些的墓地,价格都到三四万,是济南现在房价的两三倍!

     济南殡葬行业一业内人士告诉山东商报记者,济南的墓地价格基本是和房价一同启动涨起来的,但墓地的涨幅却远远超过了房价。“某种意义上讲,墓地其实也是一种‘房产交易’。2005年,济南墓地的均价在5000元左右,而现在已经到了20000元,不过十年时间,墓地价格就暴涨数倍。”

     暴利!墓地业务毛利超房地产三倍

     近日,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殡葬第一股”福寿园公布2015年财报,显示2015年公司毛利率为77.6%,已经连续三年维持近80%的高毛利率。相比之下,地产龙头股万科A在2015年的毛利率仅为20.16%,前者是后者的近4倍。

     而在A股中,也有福成五丰、永安林业、光明乳业等涉及殡葬业务。《法制晚报》记者统计发现,5家已经发布年报的涉及殡葬业务的上市公司(包含A股和港股),平均毛利率过50%,也是房企龙头万科A毛利率的2.5倍。

     墓地暴利背后:售价上万,拿地价格却不到200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拿地”的低成本与“卖地”的高价格产生暴利。一些陵园原先低价甚至零价格拿来的土地,造好墓地后要卖几万元。

     据福寿园最新年报显示,2015年公司用于获取土地的成本占比仅为12.5%,远低于墓石成本30.7%的占比。以辽宁观陵山艺术园林公墓有限公司为例,2015年福寿园以人民币2.793亿元收购该公司70%的股权。据此推算,观陵山艺术园林公墓有限公司整体价值在4亿元左右。而该陵园面积为5000亩,即便公司价值全部算作土地价值,平均每平米土地也仅为120元左右。

     此外,据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从福成五丰财务数据中梳理发现,这家“北京以东地区规模最大陵园”的拿地成本却极低:截至2014年上半年,灵山宝塔陵园已规划标准墓位共12.5万个,共缴纳土地出让金2522.5万元。这意味着,以一个不超过1平方米的标准单位墓计算,一座墓穴只需花不到200元买地,售价却至少要1万元。该陵园取得的一处占地359亩的荒山使用权,当时的“有偿出让价”仅为1元。

     “天价墓”产生的根源

     人的一生注定要经历生老病死,自从呱呱坠地就开始了新的一生,而每个人最终的归宿就是死去。“入土为安”是中国人传统的丧葬观念,但由于土地资源短缺,很多大型城市的公墓渐成为稀缺性资源,墓地价格飙升,“天价墓”的报道屡屡发生。

     据《殡葬绿皮书(2012~2013)》显示,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现有墓穴都将在10年内用完。北京市民政局曾回应“高价墓”时也称,近10年来,全北京市33家公墓没有再增加一分土地作为公墓用地。

     而对于殡葬收费高昂、高价卖墓地的问题,近期全国有25个省份纷纷表态改革,其中至少有9个省份改革内容涉及惠民措施,分别为吉林、黑龙江、青海、山东、福建、湖北、天津、重庆、广东等地。另外,北京和四川两地还对乱收费、捆绑消费采取了相关措施。真心希望这些措施能够起效,解决大家的心头之“痛”。(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中金在线综合法制晚报、山东商报、每日经济新闻)

     来源:中金在线微信公众号(cnfol-com)

    

     公墓只能使用20年?到期了怎么办?民政部这样回应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

     记者:王亦君

     3月底,《北京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印发,规划提出,今后,北京市的公墓不再新建传统墓碑,对于租用合同到期的传统墓穴原则上不再续租,并且将对不再续租的墓穴给予奖励。

     “这一对到期墓位不再以传统形式续租的规定,是促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在全国具有领先示范意义。”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殡葬管理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据介绍,我国目前的公墓有两种,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城市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中的非耕地,一般是在荒山上建造,不用花钱购买;城市公墓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前者主要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存放骨灰的场所,后者允许市场资本经营。

     除了墓地价格,近年来,有关墓地使用年限的问题备受公众关注。2011年清明节前夕,山东青岛等地一些陵园表示将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许多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各地对于公墓使用期限的规定如何?一般都是20年吗?收费标准如何?到期续交后还能续多久?按第一次缴费的价格续交吗?全国其他地方是否出台了类似北京这样的政策?

     记者检索相关法规规章后发现,民政部部颁规章《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并未对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了“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1998年国办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在各地殡葬管理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均有对墓穴使用年限的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同样没有规定公墓使用期限,其中有关的规定是: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在此条例发布前一年,《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墓穴及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期满后可以续租。

     所有这些规定,都用相似的条款强调同一个规定——墓穴用地的使用期限及规划,都要以节约用地为基本原则。

     据统计,北京市目前每年需要安置约7万份骨灰,按照相关规定每个墓穴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计算,北京市每年需要7公顷(7万平方米)净地,折算成现实中的墓地,大概需要占用20公顷的土地。如果不对公墓期限进行严格管理,死人与活人争地将很快成为现实。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这些规定已经将墓穴使用性质界定为租赁关系。同时,北京市民政局为解决墓穴使用期限届满问题,2011年曾明确墓穴到期续租时,丧主需交纳土地租赁费和维护管理费。《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规定,墓穴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并将墓穴使用合同定性为销售合同。

     《武汉市殡葬管理办法》规定,公墓服务单位或经营者应当与丧事承办人签订公墓使用合同并发给使用证明,公墓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为20年,期满后经续签服务合同可以续用。此规定可理解为墓穴使用性质为租赁。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地方将公墓一次使用周期定为20年。

     对于公墓维护管理费的收费标准,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按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具体由各地确定。

     也有不少地方如北京继续执行之前政府定价的标准。对于续用期限问题,原则上要求不超过公墓用地使用年限,也有的地方明确规定一个低于公墓用地使用年限的使用周期如10年或20年。

     据介绍,《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20年使用周期是出于20年一代人的考虑。在现实中,到了使用期限,如果丧主还想继续使用墓穴,可以再缴管理费。对于无人认领或者不交管理费的骨灰,都会统一下葬,体现对逝者的尊重。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解释,按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据此推定,丧事承办人购买一个墓位,对墓地的附着物包括地下建造的墓穴、骨灰、骨灰盒及地上墓碑等建筑物拥有所有权,而对墓位所占土地则具有使用权,公墓墓位使用年限应当根据整个公墓用地的使用年限确定。对于墓位维护管理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交费周期。对于骨灰存放于格位的,则属于租赁性质,存放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格位租赁期满,可以办理续用手续。

     对于每年清明节期间,公众都会产生的对于“规定公墓使用年限20年是否太短”、“买了墓位难道不能永久使用”的疑问,这位负责人表示,《殡葬管理条例》对公墓使用年限规定较为原则。现行殡葬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仅规定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将墓地使用与格位存放相混淆,没有明确界定墓地使用性质以及20年之后继续使用需交纳哪些费用,导致在解决“一个使用周期20年”、“续费”等问题上政策失据。

     同时,受“入土为安”等传统观念影响,特别是一些公墓对外宣称“永久公墓”,并在合同中没有明确墓位价格构成、墓位使用期限及续费等条款,存在收费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致使丧主存在“葬多久”的疑虑。

     这位负责人建议,今后应该立法明确公墓价格构成和墓位使用年限,规定墓位使用年限应根据公墓用地的使用年限确定,格位租赁期限由当事人约定;规范公墓墓位销售或格位租赁合同,明确墓位使用或格位租赁一次性交纳的费用及收费项目构成,消除公众对墓位“最长使用20年”的错误认识;明确墓位维护管理费的交费周期可由当事人约定,维护管理期限届满可续交维护管理费,不续交的,公墓经营者不再承担维护管理责任;明确墓位维护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墓不因墓位全部开发售完后无人承担日常维护管理责任。

    http://www.duyi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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