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知识百问(一)
2015/5/23 弗锐达医疗器械资讯

     1

     某企业有A、B两个场地,在A地工商注册, B在外省,B可以保留吗? 若不能保留,在B地若继续生产需办理何种手续?

     答:一类企业仅允许在本市(省辖市),二、三类企业允许在本省内设立生产场地。因此,B场地是不可以长期保留的,仅能生产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止。若想在B地继续生产,需到所在地药监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2

     我公司为一家新开办的生产企业,2014年6月1日前取得了生产许可证,但至今仍未有一个产品拿到注册证;如果在10月1日后取得了产品的注册证,是否就可以销售了呢,还是需要继续办理新的生产许可证才能销售?

     答:取得产品注册证后,需办理许可证变更后方可生产、销售。

     3

     企业住所不变,增加新生产车间是否需要变更生产许可证,具体如何办理?

     答:属于增加生产场地.前提是:一类生产企业只允许在本市内,二、三类企业允许在省内增加生产场地,如果符合要求,按照增加生产地址的要求办理生产地址变更手续。

     4

     企业仅有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没有注册证,正准备申报三类注册,但是公司已建造新的生产场地,想搬迁至新地址,请问申报材料是写新地址还是老地址,生产许可证怎么变更方便?

     答:此情况不存在生产地址的变更,因为你公司还没有注册产品。只要在申报产品注册时,将生产地址写成新的地址即可,取得产品注册证后,再办理许可证变更。

     5

     生产许可证中有A、B两个生产地址,假如企业仅在A地址生产,这样合规吗?

     答:建议将B地址核减。

     6

     生产地址变更(实质性变更)洁净车间是否重新检测?生产设备是否重新验证?

     答:生产必须进行检测,生产、检验设备重新进行验证或确认。

     7

     我公司住所发生了变更,目前已将《生产企业许可证》做了变更(2014年10月1日之前做好了),但注册证还未变更,那么我们现在应先做注册证变更,然后再进行生产许可证老证换新证的工作,对吗?

     答:是的。

     8

     在原生产地址中增加生产车间,比如洁净室或生产线,这种变更如何申报生产许可变更?

     答:原则上向属地省辖市局报备(必要时,市局需向省局报告),企业经过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符合要求的方可正式开展生产活动,但不需要申报生产许可证变更。

     9

     由于行政区域划分,原来属于A行政区,现在划分到B行政区,厂址不变,但是名称上改变,这样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地址是否需要全部变更,如何变更?

     答:按照住所、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要求办理许可手续。

     10

     生产许可证,原有两处生产地址:A和B(都在南通市)其中A为住所。现在要将住所由A改为B,生产地址不变或只保留B,是否按迁移地址办理生产许可变更?

     答:如果A、B两个生产地址都保留,仅需办理住所变更。如果取消A地址,既要办理住所变更,也要办理生产地址变更(核减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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