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 “十三五”第一批26个重大项目指南正式发布,生物医学相关项目占5席
2016/7/12 弗锐达医疗器械资讯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

     本文为转载,版权属原作者所有。

     上个月,《自然科学基金委“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明确了生命科学、医学等18个学科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以及8个科学部和跨科学部的优先发展领域。

     其中,生命科学部共确定了15个优先发展领域,包括生物大分子的修饰、相互作用与活性调控,细胞命运决定的分子机制,配子发生与胚胎发育的调控机理,免疫应答与效应的细胞分子机制,糖/脂代谢的稳态调控与功能机制,重要性状的遗传规律解析,神经环路的形成及功能调控等。

     《规划》也明确了医学科学部15个优先发展领域,包括发育、炎症、代谢、微生态、微环境等共性病理新机制研究,基因多态、表观遗传与疾病的精准化研究,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研究,肿瘤复杂分子网络、干细胞调控及其预测干预,心脑血管和代谢性疾病等慢病的研究与防控,免疫相关疾病机制及免疫治疗新策略,生殖-发育-老化相关疾病的前沿研究等。

     此外,跨科学部的16个优先发展领域中也有多个与生物医学相关,包括工业、医学成像与图像处理的基础理论与新方法、新技术,生物大分子动态修饰与化学干预,细胞功能实现的系统整合研究,从衰老机制到老年医学的转化医学研究,以及基于疾病数据获取与整合利用新模式的精准医学研究。

     7月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现发布“十三五”第一批26个重大项目指南。

     据统计,此次公布的“十三五”第一批26个重大项目中共有5个与生物医学领域相关,分别为“代谢物及细胞感受代谢物异常与肿瘤发生发展”重大项目、“脂代谢可塑性调控的分子与细胞机制”重大项目、“生物大分子药物高效递释系统”重大项目、“面向功能构筑的新型响应性高分子材料”重大项目以及“大数据的统计学基础与分析方法”重大项目。

     以下是生物医学相关重大项目指南的具体内容:

     “代谢物及细胞感受代谢物异常与肿瘤发生发展”重大项目指南

     “脂代谢可塑性调控的分子与细胞机制”重大项目指南

     “生物大分子药物高效递释系统”重大项目指南

     “面向功能构筑的新型响应性高分子材料”重大项目指南

     “大数据的统计学基础与分析方法”重大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现发布“十三五”第一批26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进行申请。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重大项目课题。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申请报送日期为2016年8月22日至26日16时。

     2. 申请书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重大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信息系统中先填写“项目申请书”,并给该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赋予课题申请权限,未经赋权的课题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申请。

     4.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相关的重大项目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部分重大项目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相关重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申请重大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只填写各课题“申请人”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可根据需求增加)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项目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公章” 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

     “课题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课题所有主要成员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签字和盖章页”中“合作研究单位公章”,若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6.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建议予以资助的项目进行资金预算专项评审。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中有关成本补偿式预算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应当通过各自的依托单位提交。其中“课题申请书”必须先于“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申请书”待全部“课题申请书”提交完毕并确认生成项目总预算表无误后再行提交。

     8.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8月26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备注:完整26个重大项目指南,点击阅读原文。

    

     QQ:220 646 0483

     服务热线:400 609 1580

     邮箱:freda@fredamd.com

     注册与临床交流群:377876554

     ◆◆ ◆

     临床试验丨体外诊断试剂丨豁免临床丨注册收费丨飞行检查丨创新器械审批丨强制性标准丨质量管理体系丨ISO13485丨不良事件丨UDI丨体系自查报告

    

    

    http://www.duyihua.cn
返回 弗锐达医疗器械资讯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