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从新药在我国上市滞后说开去
2015/1/15 中国医学论坛报

面对我国新药获得相对滞后的现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临床医生及患者。那么新药获得的滞后是否会给我们当前的临床诊疗带来影响?影响有多大?此外,因我国新药审批流程慢,部分国际多中心试验放弃在中国开展。我国临床研究者如何看待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本报特邀请了不同领域的专家同我们分享其对上述问题的观点。
新药获得滞后使得我国肝病诊疗水平相对滞后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侯金林教授

在肝病领域,我国获得新药的时间一般要比国外晚3~5年,例如2008年,替诺福韦(TDF)在美国被批准用于治疗慢乙肝,但中国2014年才获批,滞后了6年。
新药获得滞后对我国肝病诊疗的影响是巨大的。①对患者及其家庭影响巨大。直接的后果是患者得不到最好的治疗,国家在医疗开支上的长期负担也因此更高。②新药获得滞后导致我国的临床治疗方案、治疗指南都滞后于国外。③国家医疗负担加重,例如,当年抗乙肝病毒药物没有上市,很多患者无法及时得到治疗,演变成肝衰竭、肝硬化、肝癌等终末期肝病,造成更多的医疗开支和家庭负担。又例如TDF没有上市前,我国指南对多药耐药的处理方案里没有治疗药物,等等。
除对患者的影响外,侯金林教授认为,新药获得滞后使得我国的临床诊疗不能与国际同步,我国临床医生开展这一领域的临床研究在国际同行中的认可度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新药的数据和使用经验都是在国外发布,中国同行无法早期大规模参与。我国临床医生开展同一领域的研究,发布的数据要滞后国外很多年。无论是创新性,还是临床经验方面,都被国外抢先。
新药获得滞后使临床医生可发挥的余地减少,患者获益减少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施仲伟教授

与其他领域相比,我国心血管领域新药获得滞后的情况相对好一些,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心血管病是我国的重大疾病,患病人群庞大,国家从政策及多个方面均给予了重视与支持,医生与患者的关注度也比较高,因此,新药获得的情况较好。另一方面,近20 年来,心血管领域出现的新药相较于肿瘤等领域少很多。由于目前心血管病治疗的药物非常多,覆盖较全面,因此新药的审批非常严格,以致全新药物开发的难度加大,投资巨大而成功上市的可能性小,部分国际药企也开始转变研发方向,转向肿瘤等领域。因此,总的来说,心血管领域新药获得滞后的情况并不是非常突出,但也存在个别特殊的病种,如肺动脉高压。目前,在我国可获得的治疗肺动脉高压的药物较国际上仍有较大差距。除钙拮抗剂外,美国批准用于治疗肺动脉高压的新药已近10种,包括内皮素受体拮抗剂安贝生坦、波生坦和马西替坦,一氧化氮通道肺血管扩张剂利奥西呱、西地那非和他达那非,前列环素类似药依前列醇、伊洛前列素和曲前列素。日本等国家批准了贝前列素。而我国目前只批准了波生坦、伊洛前列素和贝前列素等少数几种。
除新药获得滞后外,我国药物的规格不全也是不得不提的一个现状。2007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一品双规”的管理办法直接导致了医院所用药物规格的不全。
事实上,新药获得滞后或药品规格的不全不论是在心血管领域或其他领域,均会给临床医生的诊疗工作带来不便,使得医生不能得心应手地用药,临床诊疗处于被动地位,不能为患者提供当前最佳的治疗。以伊伐布雷定为例,因其独特的作用机制,可单纯降低心率而对其他血流动力学因素无不利影响。在临床上,对于心率较快的患者,通常应用β受体阻滞剂和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CCB)即可,但对于一些血压偏低或禁用/不耐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依伐布雷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但是因为这一药物在我国没有上市,临床医生也无从选择。
因此,从“以患者为中心”的角度出发,新药获得的滞后使得临床医生的选择减少,可发挥的余地减少,而最终将导致患者的获益减少。
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助力我国临床研究队伍成长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八一医院 秦叔逵教授、刘秀峰教授

目前,我国可获得的肿瘤领域的新药相比较而言确实很少,可能与我国国情、临床研究水平和参与度、国际认知度、医学伦理的发展以及审批流程相对滞后有一定的关系。
肿瘤是一种特殊的疾病,新药的出现可能意味着患者生命的延长。而新药获得的严重滞后首先影响的是患者,因为其不能获得具最佳循证医学证据的新药,患者的生命延长只能是梦想;对临床工作者来说,可影响其对相关领域的国际前沿的了解和跟进。新药的出现往往代表了一种治疗理念的更新,新思路或新靶点有可能代表疾病的本质,及时跟进、及时得到启发,有利于寻找符合中国患者种族特异性的治疗手段。
新药的研发离不开临床试验,而我国药物审批流程时限过长使得国际制药企业在我国同步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热情减低,这会导致我国研究者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的机会减少。然而回顾我国肿瘤领域研究者的成长历程不难发现,中国临床医生通过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获得了良好的经验,对我国自主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颇有裨益。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老一辈临床肿瘤学家孙燕院士、管忠震教授和廖美琳教授等就开始宣传国际药物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积极组织进行一些临床研究。但是当时全国肿瘤界的临床研究水平总体上说是比较低的,大多数为单中心观察或者回顾性研究,质量不高,样本量也小。那时,中国是没有机会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缺乏正规的临床研究经验,英文水平较低;二是与国际同行交流少,没有得到国际认可,国外肿瘤界也不知道中国学者能做些什么。1997 年在原国家卫生部(现称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关心下,成立了群众性的学术组织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学习宣传GCP,组织多中心临床研究。此后的10年间,通过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学习如何设计临床实验、如何执行方案、监察、总结,有效地锻炼了临床研究队伍。
2007年,中国研究者第一次担任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的主要研究者(PI)。先是担任区域性(亚太区)研究的PI,现在也开始担任一些全球性临床研究的PI,当然,与欧美同行相比,中国牵头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还是比较少的,主要原因有3 方面。一是虽然我们有着丰富的临床资源和实践经验,但是与国际肿瘤学界的交流合作还不够,所以2014年CSCO大会的主题是“拓展国际视野”,要“请进来,走出去”;二是我国的民族制药企业还比较弱小,创新药物较少,如欧美药企在研发新药时,肯定首先考虑在欧美国家做临床试验,选择西方的专家进行临床前、Ⅰ期和Ⅱ期临床试验,理所当然Ⅲ期临床试验也会是他们牵头;三是在我国进行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的审查过程很长,常常耽误研究的开展。目前,我国研究者能够担任PI 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主要是在中国高发且与欧美存在显著差异的疾病(如肝细胞癌等)的研究。对这类研究而言,在欧美的研究往往不适于中国。当然,我国研究者能够担任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PI 也与我们多年以来提倡团结协作、研究者的水平明显提高、临床研究质量较好等因素密切相关。
经过2000 年至今约15年的发展,中国研究者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中,逐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提高医生的诊疗水平和推动国产新药的研发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我国临床医生开展肿瘤领域的临床研究在国际同行中的认可度近年来逐渐提高。
结语新药获得滞后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国临床各领域的诊疗水平,也
一定程度使得我国研究者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机会减少,对患者、临床医生均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加快新药在我国上市的步伐,优化我国的新药审批流程、制定更加科学高效的审批制度、扩充审批人员队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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