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所未闻:医生上街抗“医闹”是另一种“医闹”?
2015/1/26 中国医学论坛报

    

     1月24日凌晨,一名陪同就医的酒后男子与该医院值班医生贾斌斌发生争执厮打,期间撞开了电梯门,导致2人坠下电梯井双双身亡的悲剧。随后洛阳栾川县人民医院医生护士上街游行、谴责“暴力袭医”事件,再度引发了社会舆论对于医患关系的热点关注。

    

     据钱江晚报报道:医生将两人救了出来,但是那名李姓男子已经死亡,贾斌斌身受重伤。据当时对贾斌斌进行抢救的医生回忆,被救起的贾斌斌当时还有意识,“真的是惨呼‘谁来救救我’。”但在被抢救了近两小时后,24日凌晨3点半左右,贾斌斌因抢救无效身亡。

     获悉此事后,医院当日不值班的医生护士自发组织起来,身着白大褂和护士服,拉着横幅、举着贾斌斌遗像和谴责“暴力袭医”的条幅,在栾川县城内主要街道进行了游行。

     1月25日,栾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登载了有关“1·24”坠梯事件的情况通报。

    

     就在医生同行们为陨落的年轻医生贾斌斌哀悼惋惜之时,网络上乍现这样一则来自红网的评论——《医生上街抗医闹是另一种“医闹”》↓↓

     维权的途径虽然很多,但为了扩大影响,一些医务人员聚集起来,通过停诊、在医院、政府机关门或者大街上拉横幅和标语、静坐等形式表达心声。如:浙江台州温岭杀医事件发生后,大批医务人员离开工作岗位,进行了持续3天的抗议和悼念活动。去年8月21日上午,湖南岳阳市二人民医院两百多名医务人员在该院门诊楼前静坐,抗议前一天发生在该院的暴力伤医事件。去年2月19日,绵阳市人民医院100多名医务人员走上街头罢工,现场包括围观群众在内约有500人,剑南路交通受阻……一起起罢诊抗议活动,虽然是为了维护医务人员的自身权益,实际上更大的受害者是普通患者。医院停止了工作了,医务人员的怨气是出了,但病人的生命安全由谁来保障?病人的权益谁来维护?实际上是对“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的玷辱。从这一点上来说,违背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另一种“医闹”。

     再说,我们的国家是个法制社会,不管谁受了多大的委屈,首要的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是解决。如果有人侵犯了医务人员的权益,医院和医务人员完全可以通过公安、司法等途径解决,也可以由政府出面解决。而且,河南栾川县医院医生与病人陪同发生争执厮打事件,公安部门已经介入。相信公安部门肯定会有一个说法。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还是用罢诊,拉横幅、上街游行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不仅搞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妨碍了民众的正常生活,还使矛盾变得更为复杂。试想,如果农民遭受干部的不公待遇,是不是把地抛慌,也组织起来到政府门前去抗议?如果工人遇到不平事,是不是也停止生产,集体走上街头?教师遇到不公,是不是也停止上课,走上街头?不公事可以说是天天有,各地都有,各个行业都有,如果都采取这种极端方式,那大家还要不要生活,这个社会不全乱了。

     评论作者胡建兵直指医护人员表达诉求的行为是另一种“医闹”,作为一名医护工作者,您如何看待这样的评论?

     在栾川县的通报中,可以看到“当日下午,县医院部分下班工作人员以呼吁全社会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为由,自发到县政府反映诉求,经劝导后返回解散。”这里已经明确说明参与反映诉求的是已经下班的医务人员,这篇评论中所提到的“罢工”字眼又是从何而来?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医务工作者通过合理方式来表达“停止侵害人身安全”的诉求又有何过?

     看此言论,不少医护人员也通过微博发声,可谓不吐不快↓↓

     @眼科尹大夫:一派胡言的诬陷,一个本是在救死扶伤工作岗位治病救人的工作人员,却被无缘致死,事后亦得不到及时处置;而同样情况面对医闹别人却总会将可以理解挂嘴上。

     @李志清医生:手术间歇,评论一下,没有一个医生希望上街才能表达自己的诉求,很多事情不过是求助无门的无奈之举。

     @尼萌萌坤男神:不要动不动就拿人道主义扣在医生身上,如果医生连最基本的生命权都得不到保障,还谈什么救死扶伤!

     @小乂布:意思是把罪犯囚禁起来处以刑罚其实是另一种“犯罪”? 革命者武力推翻旧王朝其实是另一种“反革命”?

     CMT小编作为一名曾经的医生,看到这则评论,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样的评论不仅践踏了本已脆弱的医务工作者的信心,更进一步激化了矛盾。如果连表达诉求的权利都没有,又何谈进一步的理解与信任?上述评论中也提到“更大的受害者是普通患者”,所以媒体才更需要为缓和医患的矛盾“出点力”,而不是“添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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