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苍南一老板为了“赚100元”,结果被拘留...
2016/5/19 苍南草根新闻
温州网讯 明明经营的是出租房,业主见钱眼开,有客人来询问时硬说自己开的是旅馆,让客人以住旅馆的形式入住,不料,被公安机关查获,最终任性店主因“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行为”被行政拘留。
5月17日,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灵溪镇建兴西路一家月租房以旅馆入住的形式招揽客人,涉嫌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行为,也就是涉嫌经营“黑旅馆”。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店主黄某于2010年租得了该房子,原打算装修后开旅馆。但却因为硬件设施不达标,一直未能通过消防验收,没有消防部门许可,就无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眼看旅馆开不成,自己投入了十几万元要“打水漂”,于是黄某便将该房改成月租房,按月租给客人。5月15日中午,她店里来了一个四川籍的客人,说想找一家便宜的旅馆住两天。黄某见钱眼开,心存侥幸,便说自己经营的就是旅馆,且价格便宜,拿了钥匙供他入住,并收取房费100元,直至17日上午被民警查获。
现黄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表示,“黑旅馆”消防措施不完善,居住人员鱼龙混杂,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一直属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之列。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手续齐全,正规安全的旅馆住宿。告诫出租房业主,不得以日租、时租等形式变相经营旅馆业,对于出租人以出租房屋形式变相经营旅馆的,将依法取缔,对违法行为人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收缴违法所得。叶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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