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一男子为独吞财产,竟然伪造在世母亲的死亡证明!
2016/6/16 瑞安草根在线

     《弟子规》第二段“出则弟”中写到“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可是,我市飞云街道的一名男子为继承家中房产,竟伪造了母亲的死亡证明和自己的独子证明,80多岁的老母亲金阿婆知道后气得不行,委托别人向我们投诉。(来源:瑞安百姓直通车)

    

     金阿婆今年85岁,膝下育有三儿两女,17年前大儿子患病不幸病故,同年丈夫因车祸去世,但之后二儿子应崇财却把老房子的锁换掉了,致使金阿婆只能外出给人当保姆,回去的时候也只能住在大儿媳或女儿家里。随着年纪渐大,金阿婆干不动保姆的活了,可是这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该怎么办呢?她的两个女儿和四儿子以及大媳妇看不下去,就合资给她买了现在居住的老人公寓。日子原本就这样平静地过着,可是日前,金阿婆因肝硬化住院,经市人民医院和温附一医积极治疗无果,只能回家,但老人在生命结束前想回到自己的祖屋。这样一来和二儿子应崇财的矛盾就无法回避了,双方吵了几架,结果这一吵,吵出了一个惊天大秘密。原来应崇财竟然伪造母亲的死亡证明和自己的独子证明,然后拿着这些证明去办理了租屋的房产证。

    

     母亲还在,弟妹齐全,那么这所谓的死亡证明和独子证明,又是如何办理出来的呢?于是,我们记者来到飞云街道住建所求证,飞云街道住建所副所长林远种得知来意后,为我们调取了当年金阿婆二儿子办理产权证的档案。档案显示,当时共有三个证明,分别是金阿婆的死亡证明,二儿子自己的独子证明以及家庭成员证明,每个证明上都盖有瑞安市飞云街道孙桥村村民委员会的印章,时间是2008年6月23日。

     孙桥村村委会为何会开具这些莫须有的证明呢?村委会的印章通常都是由报账员保管的,所以记者找到了当年的报账员了解情况,对他进行了电话采访。据报账员孙时瑞说,当时应崇财他们家住孙桥就只有应崇财和他爸,所以村里就听信了应崇财的一面之词,给他开具了证明。孙桥村村书记苏文在采访中说,如果这证明真的是村里开出的,村里是有责任,责任就在没调查清楚。

     飞云街道住建所副所长林远种也承认国有土地的继承从2013年开始,需经过公证部门公证,再办理继承手续,手续比较到位了,而针对集体土地的继承,因为集体土地大部分都是分布在农村里,继承手续确实还存在一定的漏洞。针对金阿婆一家的情况,他提出了两条建议,一、走司法程序,二、经调查提供的证明材料确实是虚假的,住建部门可以撤销他的产权证。

     在了解了所有情况并咨询律师后,金阿婆在公证下立了一份遗嘱,其中提到二儿子不予继承,而她的子女们也到村里开具了家庭成员证明。目前他们已经将这些材料提供给了住建局,正办理各项手续,希望可以撤销应崇财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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