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教师怀孕5月,持二胎准生证被责令引产
2015/5/19 浙江健康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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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整理自中国新闻网、贵州微生活

本来怀孕是一件令全家都开心的事。可是,对于已经有5个月身孕的贵州女教师覃谊却高兴不起来。她和丈夫是再婚家庭,各自之前都有一个孩子,他们很想要一个共同的孩子。目前,覃谊拿到了安徽省的二胎准生证,但是在她工作所在地贵州,却因为再婚生育二孩政策不同,她很可能要面临着被引产的命运。
覃谊是贵州省荔波县高中教师,5月12号,覃谊收到荔波县教育局和县计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责令她在5月31号前,自行到医院做终止妊娠手术,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两省政策不同“4月23号荔波县教育局的吴冬梅局长到学校来找我,跟我说县里边省里面咨询了,像我们这种情况不能生,如果要生就要开除公职。我在交准生证的时候,就咨询过了,说可以生的,还说你在那边生都可以的,我说省里边是这样跟我说的,然后我就把我咨询的那个电话号码拿给荔波县教育局的吴冬梅局长,他把那个电话号码给基层办的秦局长,从那天起,我打电话到省计生办去咨询,答复就变了。”
覃谊说,她与丈夫蒙绍平均为再婚,之前她育有一孩子,而丈夫收养了一个孩子。覃谊与再婚丈夫蒙绍平的户籍所在地分别为安徽黄山和贵州荔波,根据安徽的生育政策,覃谊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夫妻俩于今年2月17号在安徽办理了《生育证》。然而,贵州实施的计划生育条例与此不同,两省对再婚生育二孩的政策不一。

当局要求终止妊娠“说我们不符合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第34条第四项,内容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工作人员企业事业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他说第四项,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才能够申请,我们两个情况有点复杂,我再婚生育了一个小孩,但是我老公他没生育,他捡了一个小孩子来养,没办理什么领养手续。”
下午,记者联系到贵州省荔波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吴冬梅,她说,这份终止妊娠通知由县教育局与县计生局联合做出。虽然覃谊在安徽办理了生育证,但因她的工作在贵州,需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待。
为生孩子或将放弃工作“按照我们贵州省的条例是不能再生,她就把她的户口转移到了安徽省,就钻了安徽省的计划生育条例的空子,她本来不是安徽省,她是我们这里本地人。如果是工作调到那一边去那她可以生,那不关我们的事,但她现在在我们这里工作,是我们这里的工作人员,她一定要受我们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管制,如果不做手术,你非要要这个小孩,下一步面临的就是计委这一方面的卸职处理。”
按照吴冬梅的说法,解决此问题的方案之一就是,覃谊把工作调动到安徽,才不受贵州管制。已在荔波中学任教十年的覃谊感到为难,她计划尝试争取贵州省卫计委的特批,若最终不被允许生育,她将放弃工作生下孩子。

【 链接 】
单独两孩已实施省份浙江、江西、安徽、北京、天津、江苏、辽宁、广西、广东、贵州、山东、海南、湖南、河北、内蒙、山西、四川、四川、甘肃、南京、重庆、湖北、西藏、宁夏、福建、云南、上海、吉林、黑龙江、青海、陕西、河南、重庆(排序不分先后)
浙江单独两孩政策
可以申请浙江省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杭州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浙江省户籍的,向浙江省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浙江省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符合条件的夫妻申请单独两孩再生育,要准备哪些材料?
市计生委:再生育审批的夫妻双方,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若是男女双方都是农村户籍的须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表》,并备好6项材料:
①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因须收回注销);
⑤夫妻近期二寸合照3张;
⑥独生子女身份证明原件。
夫妻一方户籍在杭州,另一方户籍在外省,能在杭州申请单独两孩再生育吗?
市计生委:户籍在外省的一方,要去户籍所在省份办理婚育证明。如果户籍在外省的这一方是独生子女,还需要外省户籍方的父母开具独生子女证明。因各地政策的差异,最好先去杭州户籍方所属街道或社区的计生部门咨询,说明详细情况,一一记下需要开具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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