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医改的八点意见
2014/12/22 医药代表网

     本文根据相关会议整理。这些意见也是很多医药圈人希望医改能够切实施行的项目,2015年,我们拭目以待。

     1.独家品种和独家规格不能进入医保目录和基药目录。

     全世界凡国家负担医疗费用较重的国家都有这样的限制。医保是保基本医疗,保基础治疗,没有理由必须用哪一个独家生产的单一药品去治疗。因为凡是独家品种,都是价格奇高离谱。

     2.建立医保部门牵头的医疗过程管理体系,打破卫生部门主导医疗机构的垄断地位。

     出钱的人管管如何花钱。

     3.整顿药品批准文号的不合理现象。

     解决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的遗留问题。凡是安全性和有效性没问题的药品,没有专利的情况下,一定允许仿制,形成充分的竞争状态。凡是没有发明专利的品种,国家药监部门又认为安全性和有效性不确切而不能仿制,一律运用再注册的手段重新评价,取消原来的批准文号。不能取消文号的地标升国标品种就应该允许仿制,完善竞争机制。消除投机和腐败行为造成的垄断高价。

     4.下大功夫配置每一个公民都能一一对应的社区医生。

     建立中国自己的医生初诊、医院转诊、大医院综合治疗等医疗体系。

     5.彻底放开医生的多点执业。

     医生应该象律师职业一样,自由执业供病人选择。从人才资源上打破国有大医院的垄断地位。国家应该制定具体细则实施这个措施。这样不但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无法发展的矛盾,也可以让多点执业满足有技术水平的医生合法多得收入,解决医改中政府无法满足所有医生个人收入的问题。

     6.立即改革药品价格定价体系。

     国家制定医保目录和基药目录等由国家负担的品种价格。但是一定要从源头上制定出厂价格!因为出厂价格是最容易核实清楚的,诺大一个中国,从财务成本角度核算任何一个药品价格,不可能核实不清楚,一旦核实出厂价格,全国执行这个法定出厂价格,药厂成本自己竞争。质量投入由药监部门把关。出厂价基础上规定流通环节最终加价比例,零食价自然控制的一清二楚,谁违背出厂价和零售价的法定条件,物价局象对GSK的罚单一样重罚。这样的价格体系。比招标控制价格的办法更科学可行。

     7.非医保、基药报销药品品种,放开价格市场竞争。

     但由社保局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限制医生的权力。比如说正常治疗自费药不能超过多少,病人要签字同意。还比如说每年公布每一个医院自费药在总收入中的比例,老百姓自然对这个医院有自己的选择,院长就会管好医生用药和大处方、过度用药问题。

     8.在国务院建立一个能跨越卫生部、人社医保部、发改委、药监局、各级地方政府的“国民健康管理中心”。

     专门负责医疗保险和国民健康政策制定,包括看病、药价、健康预防、医保支付、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招标办法等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个部门不负责任何具体行业和具体单位的管理,只管制定相关政策,但是它制定的政策,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必须执行。这个部门千万不能是现在政府各个部委的运作模式,几十个人足矣,专门能制定政策,要有相当的行业、专业经历,从一开始就建立人员筛选、淘汰、流动机制,不能形成新的官僚机构。

     来源:远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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