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谈判机制将进入下一轮立法程序
2015/3/21 医药代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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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大智慧

     业内广泛关注的《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已于3月17日正式结束了在国家相关部门间的意见征集,进入下一轮立法程序。一位长期从事药品招标的资深人士表示,不出意外,该《方案》下一步会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目前已经有一些争议,是不是与现有方案一致要看各方反弹的力度。不过,比较明确的是,所谓谈判,大多数是谈少判多,药企的话语权较弱,降价压力山大”。

     这份在业内广泛流传的《方案》扫描件明确指出,药价谈判将以需求为导向,重点将肿瘤用药、心血管用药、儿童用药、公共卫生用药、中成药中的专利药品和独家产品纳入谈判范围,积累经验,逐步扩大谈判药品类别和品种数量。同时,选择价格高、疗效确切、社会关注的若干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先行试点,以香港、澳门、台湾等大中华地区价格为参考,进行价格谈判。该人士认为,从品种看,专利药、中药独家品种尤其是中药注射剂将最先受到冲击。

     上述《方案》确定的总体谈判方针是:运用医保支付标准,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市场份额等政策策略,采取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买赠结合、打包议价、税价联动,实现谈判效果最大化。同时,在量价挂钩的原则下,谈判过程会综合考虑其他各种因素。

     不过,前述人士表示,对于谈判制,国内药企并不陌生。在各省药品招标的谈判中,以及部分省市的医保谈判中,国内药企天然地处于弱势,谈少判多,甚至直接就是一个“判”,接受价格就可以进入销售,不接受价格就打道回府。而谈判制定的价格,大多是政府想降到什么价位,就是什么价位。这一点,令国内药企对谈判制倍感压力。

     河北一家药企人士也深有同感,“现在所谓的议价都是一方主观意志强加的表现,强势如同庭审,多判少谈”。

     前述资深人士进一步表示,谈判的最后还是要落到药企的政府事务能力上,这一点,外资企业还是占优势,去年底,浙江大病医保谈判也能说明这一点。

     去年12月,浙江省人社保将31个高值药品纳入该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范围,其中超过一半为外资品牌,诺华、礼来、辉瑞、拜耳等均榜上有名;国内企业入围的则有百泰药业、兰生股份参股的中信国健、江苏奥赛康、正大天晴、江苏豪森药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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