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的“保健品”
2015/5/14 医药代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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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沈cc佩

    

     “药品是用来治病的,食品是给人提供营养素的,在两者中间容不下第三者。“保健品”这个欺人的名目,早应该废除了。”---摘自南方周末

     在我们熟悉的古装剧里,总有一两个街头卖艺的场景,用金钟罩、胸口碎石等技艺吸引乡邻给点赏钱之后,再借机推销一下所谓的还魂丹、大力金刚丸。传承几千年,不知道算不算得国粹的一部分。

     再后来,到了近现代,西方新奇理念不断涌入,在国人来不及思考到底是精华还是糟粕的时候,精明的商人就看到了隐藏在大力丸下的商机,这些神奇的丹丸摇身一变,换了个包装,从电视广告和纸质传媒开始,渗透入国人的生活中,登堂入室,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保健品。全世界所有专注研发新药的企业都在老泪纵横,是啊,投了上百上千亿,新药上市还得经过层层审批,真正上市之后的影响力,远不如这些广告轰炸的效果来的立竿见影,这就是保健品的神奇之处。

     我们不否认,在活化机体部分功能以及energy的阶段性提升上,保健品确实有它值得宣扬的功效,这也是为什么保健品能在众多产业由盛转衰波澜起伏的背景下,还能一路飘红的原因。中国人信这些,尤其是快速见效的东西。甚至有些保健品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鸡血作用,国人在服用和购买上,还是乐此不彼。他们坚信,补益,当然多多益善。但是所有的保健品,真的都能长期吃?

     眼下《食品安全法》正在修订中,针对保健品,需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因此各大厂家在开启新一轮的洗脑式宣传之前,必须要掂量掂量了,从无法可依到立法规范,也让更多打着擦边球的厂商开始谨言慎行。

     相对于保健品这一土生土长,在中国有着长久历史根源的事物,一新生代的概念“医学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已经脱颖而出。其实这也算不得一个新概念,我国之所以刚刚引进,是因为关于特殊医学食品的标准也才刚刚出台。虽然这一概念在国外已然成熟,但就微量元素在不同肤色人种之间的需求量差异,我国谨慎的态度还是值得推崇的。

     根据临床病人的需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般分为三大类:

     第一, 针对特定疾病患者的产品,如糖尿病型、肝病专用型、肾病专用型、肺病专用型、肿瘤专用型、呼吸系统疾病专用型、创伤感梁专用型、先天代谢障碍专用型等;针对固定人群研制,用于着重补充因某种疾病造成的不同营养元素缺失,每种产品都是针对不同的疾病群体,靶向补充,可以长期服用;而不似保健品,广撒网却欠缺针对性。

     第二, 针对普通患者的全营养配方产品(提供全部营养需要),如标准型,高能量密度型,添加纤维素型,预消化型等;全营养医学食品相对于保健品最大的区别就是可代餐,全面涵括了人类正常生活所需的基本营养。

     第三, 另外还有一类非全营养的产品(提供部分营养需要),可以与其他食品配合使用。

     其实不光是患者、患者家属,医生也同样有困扰。生病期间对于饮食的要求会比平时更严格,除了药物治疗外,是否还有其他的途径,能从培本固原、对症论治的角度,帮助普通住院人士以及进食障碍的患者全面均衡营养所需?

     政策已出台,市场却空白。医药代表们跟医学食品之间有何千丝万缕的关系?

     详细解说请阅读下文:医药代表与医学食品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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