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药价对药企创新有没有作用?
2015/6/12 医药代表网

    

     来源:科技日报

     药价放开后,一些经典药品、独家药品的价格应声而涨。据报道,地高辛片涨价10倍,双鹤药业的老药“降压0”一盒也涨了大约10元,但是90%以上的药品价格没有调整。

     药企对药品价格非常敏感。“还没有理出头绪,暂时不谈”,这是记者在采访中遇到的最多回答。事实上,药企对以往药品价格过低有想法。常见的比较是大输液和矿泉水,“大输液直接输入血液,生产工艺要求非常严格,但其价格却与日常饮用矿泉水价格相差无几。”这是一些药企常举的例子。

     近几年来,药品原料价格不断上涨,药品成本上升,药品价格不但不涨反而时有下降,有些药企不得不放弃生产,导致一些低价药物很难购买。

     2011年初,心脏手术中的低价必备药品“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缺货;2012年,救治心力衰竭的低价药品“西地兰”注射液缺货。2012年,国内有6家企业拥有生产西地兰注射液的批文,但由于原材料价格、人力和企业运营成本大幅上涨,药品定价十年未动,其他5家企业都停产了,成本的压力全部压在唯一一家生产企业身上,当年导致西地兰短缺。

     据了解,这次药价放开后,应声涨价的是低价药、廉价药和一些在市场上有底气的拳头产品。双鹤药业的主打产品之一是心脑血管产品线的“降压0”,以前标价每片不到1元,2012年“降压0”销售10.5亿片,收入在心脑血管产品中占比约为70%—80%,占其总体销售收入的比重在10%以上。一些企业的中药产品,比如安宫牛黄丸等价格也有上涨,这是由于近年来牛黄、朱砂等中药材价格上涨,安宫牛黄丸生产成本急剧增加,为了维持生产和利润,企业借机调整价格。

     业内人士分析,去年发改委呼吁低价药品价格的限制,设定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这样算下来,“降压0”“地高辛片”等产品,即使涨价也未超过规定价格,在患者可承受范围内。涨价对患者有损失,但是和根本买不到相比,还是涨价好一点。而且这些药品即使涨价,也不会影响市场占有量。

     大多数药企没有提高药价

     据记者了解,绝大多数药品没有调整价格。大多数药企在观望,等出台后续政策。

     国内一个药企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以往的经验看,政策出台后,相关的配套政策也将陆续出台,目前正处于最敏感的时期,所以大部分企业维持现状。但是政策无疑会刺激一些已经买不到的廉价药品重新返回市场。药品持续降价使一些不盈利的廉价药逐渐退出市场,随着原料价上涨,企业持续处于亏本状态,不得已放弃这些廉价药的生产。她透露,目前她所在的药企已经准备恢复生产一些原本有批文,但因为成本原因放弃生产的药品。

     放开药价一方面让有品牌的低价药有一定的利润做更多的推广,从而让更多的消费者认识和使用低价药;另一方面也让药企有动力和空间加大科研投入,推动产品的二次开发和升级换代,尤其是中成药更需用现代科技来支撑。

     政策将对医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不少制药企业已经开始调整产品生产和销售,以应对政策带来的新市场机遇。

     另一个药企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放开药价实际上只是放开了政府定价的天花板价,和以前一样,药品的实际销售价格是由招标采购控制的。”如果是充分竞争的药品,招标价时要考虑到竞争产品的价格、产品能否中标等因素,因此价格上调的可能性不大。在药品招标后要受到招标管理部门的监控,价格不能随意变动。不是充分竞争的药品,招标对价格控制作用不明显,有一定的调价空间,但实际上价格调整还要考虑患者的接受程度,如果价格偏高有患者投诉就会有相关的部门介入调查。从整体上看,药品上市后就会产生历史价格,价格的变动必须要和原价格有衔接,同时涨价也要有充分理由,否则也会面临有关部门的介入调查。因此短期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有太多企业愿意去冒险上调药价。

     以前新批准上市的药品,都是由企业自主定价的,但是从2000年到现在,我国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由招标决定。从目前我国招标的政策走向来看,所有的药品都提价是绝对不可能的。他表示,“企业需要的是回归市场经济,让市场来决定药品的价格。”

     创新药品价格影响不大

     放开药价对药企的创新有没有作用?对创新药的价格有什么影响?

     某知名药企政策研究人员告诉记者,放开药价对创新型医药企业的影响暂不明朗。

     事实上,我国对创新药一直有所扶持,创新药在定价方面有倾斜。在专利药的研发上,药企投入了巨额资金,各国都对原研药或品牌药的价格实施专门保护,中国也不例外。价格放开前,国家相关部门允许专利药单独定价。这样可以起到保护知识产权和鼓励创新的作用。 2000年发布的药品政府定价管理办法中规定,如果药品为首仿品种,优质优价。其中,剂型规格相同的同一种药品,GMP药品比非GMP药品,针剂差价率不超过40%,其他剂型差价率不超过30%;已过发明国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品比GMP企业生产的仿制药品,针剂差价率不超过35%,其他剂型差价率不超过30%。目前,不少省份在药品招标采购中,都对原研、优质优价、单独定价药品等高质量层次者给予较优的价格待遇。

     虽然国家对创新药、首仿药有价格倾斜,但是随着各省市药品招标进展,一些省份唯全国最低价是取,不管是对创新药还是对普通药物,价格杀伤力都较大。如果长此以往,企业没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将影响到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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