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药采预算禁超医院业务支出25%-30%
2015/6/21 医药代表网
新京报作者:李丹丹
药价虚高、医院药品招标与采购脱节、“低价药”越来越难买……为破解这些问题,国家卫计委19日发布《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细化了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改革措施。今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不再是“一刀切”,而是采取招标、谈判等五种采购措施,“对症下药”解决上述问题。
在我国,公立医院是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占了全国药品市场八成以上的份额。这意味着,公立医院今后如何采购药品,影响着每一名患者的钱包。此次改革将达到两个目标,首先是降低药价,其次是保障药品供应。
首提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自2006年以来,我国推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但医院药品招标与采购脱节,部分药价虚高不下,药品回扣、商业贿赂案件频发。通知督促各省份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此次改革的亮点是根据药品供应保障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公立医院将通过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特殊药品采购不同方式集中采购药品。
专家表示,价格谈判机制是首次提出,是发挥市场作用的做法。分类采购的优势在于,一方面通过市场适度调整低廉药品的价格,鼓励厂家生产;另一方面,对于特殊药品,政府可以运用行政手段保障供应。
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表示,对于通过招标谈判、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的采购价格,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此外,还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医院设立结算户头的药品经营企业名单。
新的采购制度要求强化预算约束,今后医院药品费用支出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至30%。这是为了从预算环节控制药品费用,有利于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
专利药和独家药支出将减少百亿
昨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丁洁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新的采购制度操作性非常强,但是医院方面更期待相关政策出台,这样才能实现最理想的医改目标。丁洁表示,今后药价肯定会低下来,医院的利润也会下降,因此需要更多配套政策。从医院的角度来讲,新的采购制度不能把所有医改的全部问题都解决。她认为,在医改中,医院切实感受到的是补偿机制的问题、怎样和医保更好联动的问题,“我相信还会有政策陆续出台,如果能衔接得更紧密、更快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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