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企业排查情况出炉
2015/7/8 医药代表网

     来源:CFDA

     7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向社会公布保健食品企业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自查情况,现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排查情况通告公布。

     全国共排查203家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其中在产企业129家,停产74家。初步查明,在生产企业中,有12家企业购进使用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原料。

     检查发现涉嫌不合格原料5.94吨,已使用2.28吨,销毁1.37吨,就地封存2.29吨。查出涉嫌不合格保健食品30.864吨,目前已召回产品10.4吨,销毁0.024吨,下架、封存20.44吨。

     购进使用不合格原料的12家保健食品企业中,有4家企业未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对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的通告》(2015年第19号)和《关于使用违法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有关核查情况的通告》(2015年第22号)的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自查情况,排查时提交了原料自查报告。

     分别为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龙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孟氏生物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济南伟星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上述12家企业购进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原料涉及9家原料供应商。

     分别为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安康中科麦迪森天然药业有限公司、天津泰阳制药有限公司、徐州恒凯银杏制品有限公司、陕西嘉禾植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对银杏叶提取物进行了销毁、召回、停产等处理,对企业自检合格而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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