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公布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进展情况
2015/8/9 医药代表网

     今年4月和5月,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两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原则、路径和具体措施,同时在全国所有的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在全国100个地市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并要求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开展省级的综合医改试点工作。

     【政策】卫计委:全国1463个县3297家公立医院已启动改革

     今天上午,国家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公立医院改革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在发布会上,国务院医改办公立医院组和政策组负责人傅卫介绍,为加深各地和各部门对公立医院改革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我们通过组织编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手册》、《案例汇编》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政策问答》、举办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培训班、师资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改革政策的解读和培训工作力度。为确保改革工作有力推进,国务院医改办印发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分工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同时研究制定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地的考核、评价、通报和奖惩。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并组织召开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题研讨班,总结部署了重点工作。经过各方努力,目前全国1463个县(市)已启动改革,占74.9%,其中13个省份已经覆盖全部县(市);共有3297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占78.3%,其中8个省份已经全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个,其中61个城市已出台实施方案,764家城市公立医院已启动改革。

     【热点】医改办:将通过降价及取消加成等调整医疗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来调整。希望通过这样的调整,总体上不会增加群众负担,也能够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资金保障的可持续,因为总量还是保持原来的总量,只不过把不合理的这部分,药品虚高的这部分通过集中采购,管控医疗机构的行为降下来,把医疗服务真正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这部分价格提上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也使医疗机构能够建立起一个合理、科学的补偿机制。

     同时,医保的支付政策的调整必须同步跟进。安徽也是这样,还有福建等在调整价格的时候都提出来三个同步,价格调整跟医保的支付,包括政府财政补助的及时到位,这三个文件必须同时出台,才能够实现价格调整的目标。所以价格调整的前提就是要保证医疗机构能够有效运行,老百姓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可以承受,在这样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这样一个原则来进行价格的调整,这是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官员】卫计委体改司副司长刘殿奎辞官下海加盟阳光保险

     近日原国家卫计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刘殿奎辞官下海,加入阳光保险集团担任重要职务。刘殿奎的加入,或预示着阳光保险集团正在加紧在医疗行业布局的脚步。

     2014年6月,阳光保险集团正式进军医疗产业。由中国保监会批准,阳光人寿与山东潍坊人民医院和潍坊医学院共同筹建阳光融和医院,该医院也将成为国内第一家由保险机构和国有大型医院及教学机构合作兴办的综合性医院。

     阳光保险集团董事长张维功曾表示,融合医院是阳光保险布局医疗产业的第一步。

     源:中国数字医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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