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生2年吃回扣70万
2015/8/13 医药代表网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的3位医每凡卖出一支某厂家的“泮托拉唑钠,就可以得到4元钱的回扣。

     主任收钱、主任医师记账、副主任医师管钱……从2012年到2014年的两年时间内,3人共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约70万元。日前,成都中院二审宣判,该院消化内科及3名医生构成单位受贿罪,3名医生获刑、该科室被罚20万元。除已退赔的赃款人民币23万余元予以没收外,其余赃款将继续追缴。

     群众举报:主任收钱医师管账 3医生收回扣被诉

     案发前,蒲某是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的消化内科主任,主任医师岳某某是科室管理小组成员,董某某则是该科室的副主任医师。

     经3人商议,从2012年1月起,消化内科在特定的医药代表处购买药品,然后按照药品实际用量收受回扣。并商定由蒲某、岳某某主要负责收钱,岳某某负责记账,董某某负责管钱,收取的回扣主要按一定标准发放给科室内的医生,部分用于科务开销。

     2014年6月前后,有人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举报此事。6月25日,3人被通知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其间,3人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随后,检察机关将行贿的医疗代表挡获。目前,行贿人杨某已另案起诉。

     案发后,蒲某退出赃款人民币85000元、岳某某退出赃款人民币132000元、董某某退出赃款人民币8600元。同时,消化内科其他部分医务人员退出赃款人民币10100元。

     清单曝光:买药收回扣 消化内科两年收了70万

     10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见到该案的二审判决书,其完整记录了3人收受回扣的金额。

     据统计,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期间,消化内科共使用132549支泮托拉唑钠,共收取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530196元。

     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消化内科在购买注射用头孢西丁钠时,每支收取14元作为回扣,共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87738元。

     此外,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消化内科在购买8753支康艾注射液时,每支收取10元作为回扣,共收取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共计87530元。

     法院判决:构成单位犯罪 3人获刑科室被罚20万

     成都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作为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的内设部门,该院消化内科以部门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违法所得归部门占有并支配,为医药代表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受贿罪。

     鉴于蒲某、岳某某到案后协助侦查机关抓捕医药代表杨某等立功表现。判决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蒲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 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岳某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董某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此外,已退赔的赃款人民币23万余元予以没收,其余赃款将继续追缴。

     源:华西都市报

    http://www.duyi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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