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二次议价屡受打击,省标价将成主流
2015/9/7 医药代表网

     最近,二次议价这个沉寂已久的话题再次成为业内纠缠的热点,从鼓励到反对,二次议价作为一个模糊的概念一再引发争议。

     国家发改委和安徽蚌埠卫计委针对“二次议价”来了一场公开喊话,核心就是不能进行二次议价,因为二次议价被认定为是另一种形式的以药补医。从我国医改的大局来看,以药补医作为一种制度顽疾是需要制止的,这种认识几乎已经成为一种不可置疑的“政治正确”。

     所谓的二次议价,最初是为了破解招标存在的“唯低价是取”的怪圈,同时提高医院参与降价的积极性,但可惜的是,二次议价最终也成为了医院牟利的一种手段。

     今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令禁止二次议价,政府的态度无非就是认准一点,医院本身对药品的购销行为,不能成为一种赚钱的手段。

     更重要的是,随着发改委废止对于药品价格的管制,卫计委在招标上,对于价格的管理只会越来越严,而二次议价,随着发改委定价的消失,也同样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医药分开不可能倒退

     几年前,原卫生部曾经鼓励二次议价,并在一些地方试点,而二次议价最终成为一种逐利模式从一开始就存在了。

     发改委的原有定价模式中,存在最高零售价,医院药品价格不可以超过最高零售价,如果能够通过二次议价挤出大量的利润空间,再以高于购入价的价格出售,就能完美演绎一场低买高卖的游戏。

     以前,有15%的药品加成限制,医院售药的利润受到了严格的管控,如果发改委不再设定最高零售价,以药补医的药品加成制度又被取消,并且允许二次议价,那么,医院获得药品加成收入甚至会超过原本的15%。

     而次议价比药品加成更加麻烦的地方在于,在医院市场准入上,招标环节对于质量和资质的审核被搁置,二次议价的核心是让利,这等于让企业花钱买通进入医院的渠道,这就会带来巨大的风险,而越是质量过硬的企业,越不愿意花这种买路钱。

     很多支持二次议价的专家认为,二次议价唯一的问题就是不能把议价得来的利润都归属医院,而要与患者共享,但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的话,那么何必二次议价呢。

     只要实现医药分开,医院不依靠药品盈利,而是靠服务取得收入,那么医院自然会有压价的动力,且以更低的价格出售药品。而二次议价等于把医院再次推上了靠药品收入生存的老路。

     招标将成为定价风向标

     二次议价之所以有存在的土壤,主要是因为集中招标并未真正地降低药品价格,需要二次议价来进一步挤压,因此,单纯的药品招标方式实际上解决不了不同类别药品所面临的问题。

     在新的招标政策里,除了量大的药品要进行挂网双信封竞价招标之外,其他如儿童药、高价药等药品在招标都有其他的安排。

     而这些特色的安排实际上等于确认了医院的采购价,如针对一些重大疾病的特药,在一些省市尝试的谈判模式,得到了认可,并且已经成为了这类药物进入医院的必由之路,那么这些独家的高价药经过谈判的价格,则不需要再去进行二次议价了。如儿童药、妇科药,甚至低价药,都会采取定点生产的方式甚至企业和医院直接议定采购价的方式实施。

     在发改委设定的最高零售价“天花板”消失之后,招标部门不再需要把药品价格降到一定程度,来制造一个对比于最高零售价显得很悬殊的结果了。

     而在取消最高零售价之后,中标价就是药品价格的最权威标准,在各省价格联动的机制下,如果还有二次议价的话,那么中标价作为基准价的地位就会丧失。无论中标价是多少,大家在乎只是二次议价能从企业身上再挤出多少奶,从蚌阜的实践看,甚至能挤出23%之多的空间。

     未来,中标价必然就成为最终的方向标,挤压药品价格水分的行动将在省级招标一次完成,而不需要再在招标的基础上再去谈一次价格了。

     源:医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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