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不带票,药企还能玩多久
2015/9/9 医药代表网

     导读不带票的玩法,无论是对单体店、诊所,还是对于企业和终端队伍,这种情况还能走多远?

     所谓“不带票”就是药品经营企业在向下游终端销售产品时不开具正规票据,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实这种现象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是过去的药品流通环节管理较为宽松,二是部分终端直供企业或个人不规范的操作造成了这种现象的存在,尤其是在三终端市场,已经是圈里不公开的秘密,那么无论是对单体店、诊所,还是对于企业和终端队伍,这种情况还能走多远?

     答案是确定的,时日无多,具体原因如下:

     新版GSP执行之严格前所未有我们知道,新版GSP的全面执行时间是今年年底,时间已经迫在眉睫,更为重要的是,本次官方对于新规的执行力度空前的严格,相信大家也看到了大量各地的商业被查或者关门的现象,据媒体报道,仅广东省今年1至8月份就撤消31家医药商业企业的GSP证书……,而新版GSP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针对药品经营行为不规范、购销渠道不清、票据管理混乱等问题”,所以以后可能不是终端要不要,而是商业企业不敢不给,这次可是玩真的!

     电子监管码年底全面实施国家局年初发文,今年年底以前全面实施,目标是“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 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全部入网,严格按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一切药品行踪皆可追溯,一盒都差不了,你还敢不给开发票吗,而且还是大规模的不开!

     “不带票”药企经营风险极大在过去的近十年间,终端市场如火如荼的成长,这很大程度上源于曾经政策的宽松,不用给票,意味着连挂靠公司都可以不需要,所以企业的产品通过自己的队伍直接送到单店终端的大有人在,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还这么玩的话,电子监管码的关就过不了,风险将由生产企业承担,而要规范的通过商业出货,鉴于控销产品较大的价格差和较高的价格,估计得交不少费用,反正怎么都是不太好玩,但个人认为不好玩总比玩不了要好。

     部分省份已经动手

     山西省针对“不带票”行为已于7月份正式出台文件,要求从2015年8月1日起,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在购销药品时必须开具或索取发票,药品批发企业或生产企业向零售药店或诊所、卫生室等销售药品时,必须开具发票,零售企业和诊所、卫生室等在购进药品时也必须索要发票。对于此前没有执行此规定的,也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完成整改。对于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不开具或索取发票的,一律按违反GSP,存在严重缺陷项目进行处理,收回或撤销GSP认证证书,有违法行为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诊所或卫生室不索取发票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需卫生部门处理的,按有关规定移交卫生部门进行处理。

     综合以上种种信息,谷老师认为终端“不带票”的事玩不了多久了,再这么玩整不好要出事啊,通过规范的渠道经营才是正道!

     内容来源:谷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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