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中,谁是领舞者?
2014/12/2 医脉通
导语
现在,许多人把就医当做是一种消费,似这位女患者,来医院看病就像是下馆子,根据自己的口味点菜,把医生当做服务生,给她提供简单的服务就行了。但是,医疗消费不同于普通的消费。
作者:天津泰达医院 李青
有一次门诊,一中年女性因尿蛋白阳性来看我的门诊。我询问病史了解到,她尿蛋白已经有几年了,后来又出现高血压和关节痛,没有高血压家族史。当时我考虑她可能是慢性肾小球肾炎或其它肾脏病,就给她开了血、尿常规,尿蛋白定量,肝肾功能等常规检查,还开了自身抗体系列、风湿三项、免疫球蛋白等专科检查。
她在电脑旁看到了我开的这些检查,就说:
“我不想检查”
“你从来没查过,不查怎么确诊?”
“我没带钱”
“你是医保,不用现金”
“卡里没钱了”
我无奈,只得删去了这些检查。她看我删除了,就说:
“给我开药吧!”
“你不是说卡里没钱了吗?”
她没有回答。最终我按她的要求,给她开了一些降压药和中成药。
根据她的病情,她可能是慢性肾炎、肾性高血压,因她有关节痛,也可能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引起的肾损害。这些都需要检查后确定,而不同的疾病,治疗是不一样的,当然结局也不同。不确诊而盲目用药,最终受伤的还是她。
现在,许多人把就医当做是一种消费,似这位女患者,来医院看病就像是下馆子,根据自己的口味点菜,把医生当做服务生,给她提供简单的服务就行了。但是,医疗消费不同于普通的消费。
在疾病的诊疗过程中,医患双方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经过五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专业学习,以及毕业后继续医学教育,医生对疾病的认识、治疗方法的选择以及药物的副作用等医学专业知识,肯定比患者了解的更多,在决策时,医方的话语权应该是占主导地位的。这不是尊重或不尊重患者的问题,而且医患关系的客观规律。
但是,自从前些年某些人士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于调整医疗消费后,医患关系就开始变了味。后来在一些媒体的引导下,不少患者将医生视为“假想敌”,对搞不明白的事情,认为背后肯定有“大阴谋”。总想搞明白却搞不明白,不相信医生却不得不看医生,不听医生的吧可又不知道怎么办,患者总是处于纠结之中。在这种倒错的状态下,医患关系可想而知,患者伤害医生,医生自我保护消极行医,最终双方都受伤。
患者对涉及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医疗行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这没有问题,可问题是患者的知识所限,在不明白的情况下实施决策权可能会出现偏差。我忠告患者朋友们,大部分医生的医德绝对是过关的。遇到健康问题,与其彷徨纠结,不如崇信医生,对重大病情的治疗决策,还是要相信医生的良知和能力。当然,医生也有义务对病情和患方进行讲解、沟通和解释,积极引导患方的决策。
美国生命伦理学家卡尔逊将医患关系描述为一对共舞探戈的舞伴,在这个关系中,医生才是领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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