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支付宝、微信出大事了!
2016/10/4 老钱庄
不平静,国庆不平静!继20万限额后,支付宝、微信再遭劫难。最严新规后,又一刀砍了下来!
支付宝们,账户只留一个

近日,央妈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堪称为继7月1日最严新规后的又一次最严新规。
新规频繁地出台,央妈表示是为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从支付结算上入手,进一步提升支付结算安全性,整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
《通知》规定,自12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全功能支付账户。也就是说以后每个人只能拥有一个全功能支付宝账户,多余的将于11月30日之前彻底清理。
此前发布的Ⅲ类账户都是啥,你还记得吗?
早前,2016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2016年7月1日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分别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支付账户类型进行了分类。
2016年4月1日,《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正式实施,建立了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
2016年7月1日,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正式实施,建立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管理机制。同样,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支付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仅需要通过一个渠道验证身份信息,开户便捷性最高,账户余额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但限额较低;Ⅱ、Ⅲ类户分别需通过至少三个、五个渠道验证身份信息,或者通过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具有更高的余额付款限额;Ⅲ类户的余额除了消费和转账外,还可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
限额之后,再限笔数

限额之后的微信支付
7月1日,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被轰然限额,一年20万的限额额度,虽然对大多数普通人没有过多影响,但的确冲击到了一些经常用支付宝转账的人。想大额,必须回银行!
今天,继限额之后,转账笔数也惨遭限制!《通知》规定支付机构自12月1日起,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也就是说,从12月1日起,你的全功能支付宝或者微信账户只能留一个,同时支付宝、微信等的转账限额可能进一步限制,累计转账笔数也可能需要事先约定。
最后,除了支付宝们,躺枪的还有小商贩们
不得网上售卖POS机、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通知》还要求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
第十三条要求严格审核特约商户资质,规范受理终端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对全部实体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逐一核对其受理终端的使用地点。对于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受理终端一律停止业务功能。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备查。
整治支付,也应整治银行

第三方支付被“整治、施压”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但是像今年这般频繁的严管还是头一回。上一个最严新规实施仅仅三月,又一个最严新规突然发布,没有真正实力的可能早就扛不住了。
本着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的出发点,央妈发布了20万限额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本着防范电信诈骗,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出发点,央妈发布了今天清账户、限笔数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我们感觉到了央妈的用心良苦,但是近年来,我们几乎没有听到支付宝、微信等合规第三方支付发生的诈骗、被盗事件,而更多的是某某银行存款不翼而飞,某某行长内外勾结。
老百姓拉横幅的不是这些合规第三方支付的公司门口,而是这些身为“国家金融机构”的银行门口。
该打击的没有狠打,合规的却一次又一次遭到限制。
今天,我们好不容易有个华为,却被美国刁难;好不容易有个支付宝、微信,难道还要被自家人施压、为难?
综合自鸣金网mingjin-wang、虎嗅网
关注“老钱庄”
(ID:laoqianzhuang)
输入股票代码可以查走势

做最专业的财经资讯号、汇聚一手资讯,全方位市场解析,大牛股推荐、让你足不出户尽享股市动态!公众号输入股票代码可以查走势
点赞!↓↓↓欢迎分享~
http://www.duyihua.cn
返回 老钱庄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