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之后,创始人怎样避免被踢出局
2014/11/16 中外管理杂志

     【导读】很多创业者或企业家,在需要借助外部资本扩大规模时,都会面临股权被稀释,甚至到最后被投资人踢出局的结果。

     受访人/天使投资人?桂曙光?文/特约撰稿?和斌斌

     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又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上。这一次的主角,除了吴长江不变,还有一个发韧于电气行业的王冬雷。

     资本市场上,吴长江一手打造的雷士品牌广为人知,而近期在资本圈被当做茶余饭后谈资的,是吴长江十年之内三遭大股东驱逐的事件。从出局到入局、从文斗到武斗,这种戏剧化事件在资本市场上,恐怕为数不多。

     说到底,这一切还是利益和权势之争。9月14日,吴长江在微博上写道:“我会不惜一切保住它!”

     雷士照明的股权纠纷,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实际上很多创业者或企业家,在需要借助外部资本扩大规模时,都会面临股权被稀释,甚至到最后被投资人踢出局的结果。

     一个创业公司想迅速扩张发展,必须引入资本,只要融资,就必然会稀释创始人对企业的控制权。这是创始人必须接受的事实和代价。

     雷士照明之争,折射出创始人引入资本后的一系列问题。创始人该怎样处理与资本的关系?创始人在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是否还适合继续扮演唯一决策者和掌控者的角色?

     创始人之变:主动选择与被动退出

     吴长江的境遇所体现的,既是资本与创业者的博弈,又是在保持企业发展时,创业者话语权的争夺。作为创始人,吴长江在创业初期的激情和动力,成就了雷士照明然而引入资本后,逐渐被动。

     作为创始人,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该如何定义自己的角色,又该如何适当拥有话语权和决策权,对大多数创业者和企业家来说,都拿捏不到位。总结创始人失去公司控制权的结果,不外乎主动选择和被动接受。

     主动选择放手的创始人,有的是由于新的目标、兴趣、机会出现,希望转换方向。比如离开雅虎的杨致远——雅虎的股票表现一直不错,9月13日的美股常规交易中,雅虎以收盘价42.88美元创下8年新高,并将获得80.34亿美元融资。

     有的创始人则是因为公司发展过快,在引入外来资本以后,意识到能力与经验、战略思维等方面与公司的需求契合度不够,业绩表现不是很突出,因此转换身份,与投资人内部协商后主动让贤。比如2013年底,汽车类垂直网站汽车之家在纽交所上市,投资人空降代表,创始人李想退居幕后。

     被动选择放手的创始人,原因可总结为三种。一是创始人为了新的融资,必须摊薄股权份释放股权才能吸引新的投资人,由此不得不出让一定的控制权;一种情况是创始人在行为决策方面做出了削弱伙伴利益、伤害信任的事情,或是能力和经验无法支持公司发展,已经开始拖后腿,但个人表现毫无改善;还有一种原因是,创始人最初的股权分配设计比较糟糕,留下了被逐的可能性。尽管能力很强,但因为股份稀释到极少的程度,同时也有其他令投资人无法容忍之处,于是被股东联合起来弹劾,被迫出局。如雷士照明吴长江。

     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究其原因,归根到底是双方利益的驱使。创始人创业第一天起就应该想到各种可能性。

     任何资本都是逐利的。投资人再有情怀,也终究是为了财富回报。股东选董事会,董事会选管理层,当创始人在董事会的席位和股东权利都不占优势,无法掌控管理层局面时,就可能会被剥夺控制权。创业者第一次融资的时候就必须把自己的位置摆对,当公司做大甚至上市后,一旦自己没有能力来经营迅速变大的公司,是任由公司在自己带领下衰亡,还是友好协商让贤离开,或是被动等待被逐出局,是个必须要面对的艰难的抉择。

     创业最初的规则为今天的结果埋下伏笔

     有很多公司,在天使轮融资时就出让了30%的股权,以至于后期创始人几无掌控权和股权。

     要想保持独立性,创业之初可以选择不融资,如果融资就要尽量少。一轮融资出让20%以下的股权为宜,二轮时也不要让出让的股权总数超过30%。

     实践表明,合伙人不能均分股权,务必要有一个最大控制人掌握决策权。无论是兄弟姐妹还是夫妻,单凭契约精神是靠不住的,人品、能力、理念、都可能导致纠纷,利益分配不公,就可能发生决裂。国内某号称第一中式快餐品牌的家族内斗不断升级,上市计划一再搁浅,就是很好的例证。真正的市场化是要靠制度完善的。应该通过游戏规则,及早为不确定性的问题设立预警机制。比如,将股权与创始人的奉献程度和能力挂钩,根据合伙人在公司的贡献分配股权,随时间和贡献提高,设置上限。

     聪明人会在创始之初留下一小部分股权,待公司发展之后根据合伙人的业绩发展逐渐兑现,或预备给新的合作伙伴。

     比起对公司的控制权,投资人更在乎股价的上涨。基于收益权和控制权分开的原则,投资人和创始人各取所需。因此,一旦企业上市后,创始人就不要太在意股权稀释,能控制董事会就好。

     创始人可以进行AB股设置,比如京东的刘强东。京东上市后他的收益权比较低,但投票权叠加比较高,对公司控制权很大,这是其精妙之处。此外,值得借鉴的是,阿里巴巴马云的做法是采取合伙人制度,大家所持股权很分散,但都听马云的,使得马云能间接控制阿里巴巴的决策。如果能像华为的任正非那样永不上市,创始人也许永远都有主动权。华为内部的股权结构中,任正非自己只持有1.4%股份,其余都是由公司员工持股,但他无疑是华为的灵魂。

     融资方式要寻求多元化

     创始人若想持续保有对公司的控制权,除了要给投资人一个漂亮的业绩,也要寻找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无论是创业者还是投资人,大家比的都是效率和眼光及能力。对于创业者来说,如何抓住用户的敏感点并创造有超级良好体验的商品,比找到影响力很大的投资人更重要。

     在融资方式方面,股权众筹这种模式现在很流行,最典型的就是众筹咖啡馆。长期来看,众筹融资是正确的方向,但也是双刃剑。其好处在于,股东股权分散,多是试投玩票的心态,不容易干涉创始人的决策。弊端是,如果没有事先设计好架构,集结所有股东签字、开会等都会比较困难和麻烦。可以让少数人代持大部分股东的股权,但这要取决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度。目前发起众筹的多半是不规范的、一般投资人看不上的摸索期公司,因此大众真正大规模参与到众筹项目的投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中国,民营公司中由创始人股东控制公司是默认的合理惯例。然而从公司发展的角度而言,也许创始人始终独裁并非绝对正确的方式。投资人和董事会的价值之一,就是及时止损,这其中包括制止不再合适的创始人继续一言堂。

     活生生的事实就是最好的课堂,希望创业者们从前人的经验中领悟到有利信息,找到自己的生存法则。

     责任编辑:周颖

     来源:《中外管理》杂志 资本冲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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