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年轻,和一个姑娘结婚吧
2015/4/30 美文阅读

    

     文 | 宋小君

    

     1998年,我十二岁,人生中第一次想和一个姑娘结婚。

     据说结婚以后,你想对喜欢的姑娘做什么都行。我等那一天,就像等初潮的少女一样,期待又紧张。我也无数次发誓,新婚之夜,一定要让她亲口告诉我——没有小弟弟,你到底用什么撒尿的?

     那时候,喜欢的姑娘在隔壁班的隔壁班,教室靠近厕所,总是散发着一股消毒水的气味。为了多看她几眼,我每天都像一亩旱地似的拼命喝水,频繁往厕所跑,像一个莲蓬头一样撒很多尿。结果同学们都认为我尿频而集体疏远我。

     我对着小便池发誓,我必须和她结婚。到时候我就把她随身带着,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上课走神的时候看,蹲在马桶上思考人生的时候看,睡觉的时候把她的头摁到被窝里使劲看。

     除此之外,我再也受不了生理卫生课上那个不负责任的女老师了,那天,她迎着全班四十多双充满求知欲的眼神,只是丢下一句“你们自己看书吧”就红着脸逃跑了,完全没有尽到一个灵魂工程师的义务。

     没办法,对于这件天地间最隐秘最好玩的游戏,我只好自己去探索。接下来,我就像一个霍比特人一样,踏上了寻找真相的冒险旅程。可惜生物老师不是甘道夫,做不了我的导师。

     我只好纠集了几个比我还不知情的伙伴,去看公狗怎样骑乘母狗,母牛如何生出小牛。那一年,年少的我对动物如何制造下一代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长辈们一致认为,有一天,我会成为一个动物学家。

     我想,八百多年前,陆游也和我有过一样的心路历程,所以后来他才不无深情地写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毕竟,婚姻就是通往姑娘被窝的交通卡,一次充值,终生有效。

     我也预想过新婚之夜的无数个版本,我到底是从被窝另一侧温柔地上床,还是一个鹞子翻身,饿虎扑食而上,背朝天花板,双肘和膝盖支撑身体,像一个钻头一样,寻找地心的秘密。为此,我纠结了好多年。

     后来念书,知道了名人对于婚姻的看法,什么“围城里的人想出来, 城外的人想进去啊”之类的,总之就是好像收了“离婚”的钱,拼命说“结婚”的坏话,要求每晚8点20分发。这太扯了。

     还有就是,其实大家都挺忙的,白天上班对付老板,晚上回家勇斗老婆,每天脑子里除了“老板怎么这么抠门”就是“老婆早上看我的眼神不太对,好像不高兴了,大事不好了”。据说结了婚的女人会变成另外一种生物,在你面前放屁而丝毫不觉得难堪,捏着小腹的赘肉给你看,上床的时候你不小心秒射了她就一记窝心脚,大骂:“你以为你在跑100米吗?”

     这个结婚之后的女子可是当年我们心中的菩萨啊,当时真心觉得她连如厕都必是极美的。可是你看看,婚姻把她祸害成了什么样子。每念及此,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

     因为这些前辈们的谆谆教诲,我终于对婚姻产生了强烈的恐惧。这种恐惧堪比小时候不小心掉进黑漆漆的菜窖里。我隐约总结出来,婚姻就是一个菜窖,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

     工作之后,听说了几段堪比CULT片的婚姻,恐惧更深。

     男人一生都在进行各种角色的转变。从只知道小弟弟是用来撒尿,到弄明白小弟弟还可以用来干别的。这些角色转换男人都轻车熟路,毫无违和感。唯独对从男人到丈夫这个转变感到极大的不适应。

     婚姻意味着你微薄的工资里要预留老婆的化妆品,儿子的玩具,女儿的奶粉。意味着当好看的姑娘对你表示好感时,你只能对她们慈祥地微笑。

     而且媳妇就是妈的一种,好容易长大了断奶了,难道再去另找一个妈?

     稍具经济常识就可以换算出来,结婚这件事,投资回报率太低,边际成本太高,而“结婚的女人”英文单词是Troublemaker,婚姻殿堂就是黑山老妖,时刻准备着吸干男人的精血。君不见,结婚后,风流少年皆长残,立正时看不见小弟弟,自拍只能拍到半张脸。婚姻里的男人都是消耗品,就像一块肥皂。

     我得知这些,好像阿基米德发现了浮力定理一样,恨不得告诉全天下的男人:如果你还想过好日子,千万不要结婚。如果你腻歪了现在的生活,一心找虐,找一家最近的结婚登记处。

     每次参加朋友的婚礼,看到新郎被灌酒的时候,我就心生悲悯,恨不得拽着他的领带逃出这里,告诉他,你知道你这是在自我毁灭吗,SON?

     小凯是我们村几个伙伴里最早结婚的。

     有一年过年回家,他领着媳妇给我看,指着媳妇的脸说,你看,她长得很像我妈。拉着媳妇的手说,别的都好,就是手太嫩,干不了活。指着媳妇的头发说,头发真黑,我第一次见她以为她家是开煤矿的。

     我开始发晕,小凯上一次以如此花痴的表情和语气向我展示的是一辆遥控汽车。我第一次感觉到,在引领我们村玩具潮流这件事上,我彻底输给了他。

     男孩都需要玩具,小时候玩车,长大了就该和姑娘玩。女孩们小时候抱着泰迪熊,长大了就该抱一个真正的男人。

     也许婚姻就是,男男女女,甘心情愿地互为玩具,给对方快乐,玩玩闹闹地了此一生。

     回家之后,我爬到屋顶上看星星。看到牛郎织女星,想到奶奶夏天讲的故事,那三颗连在一起的是牛郎挑着两个孩子,走在寻找织女的路上。

     我第一次对自己“千万不要结婚”的著名理论产生了强烈的怀疑,又猛然想起了高中时在《读者》上读到的一个典故。

     据说有个印度阿三哲学家,长得帅,动不动就拉着姑娘的小手大谈“自由意志”“辩证唯物主义”什么的,偶尔还念几句诗。你知道的,文艺女青年就吃这一套。

     阿三哲学家泡了很多女青年之后,终于遭遇了婚姻。那女人对他说, 你丫赶紧娶我吧,我肚子藏不住了。

     于是哲学家发了慌,把自己关进小黑屋,开始罗列“结婚的好处”和“不结婚的好处”。

     十年过去了……

     哲学家有一天在洗澡的时候突然顿悟,光着屁股汁水淋漓地跑到女人家里,拉着女人的手,声情并茂,翠花,我终于想明白了—选择定理:人要是面临抉择而无法取舍时,选择从没经历过的那一个。我决定娶你了。

     女人面色平静地点点头,随即甩了阿三一个大嘴巴子,说,老娘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了……

     我想,我高中时偶然读到这样一个故事,并且让我在大学毕业三年后又回想起来,一定是有原因的。

     我开始思考,“结婚到底是为什么”这一人类终极命题。

     婚姻显然不是“我给你十斤疼爱,你还我二十次高潮”,也不是“三只山羊换二十斤茶叶”,它基本上不符合经济学定律。阿三最后比较得出的结果其实显而易见。

     桃树开完桃花要结桃子,精子突破卵子要生孩子,结婚是个自然积累的过程。

     人们常说“女子有家便是嫁”,其实对于男人也是一样。

     男人天生渴望冒险,总觉得自己现在得到的还远远不够,不到三十岁,一谈婚姻就惊惧,面对催婚的女朋友颤颤巍巍地答一句“我还没准备好”。因为男人始终觉得,婚姻是镣铐,是马鞍,是贞操裤,一旦穿上, 就意味着无限责任,至死方休,会拖后腿,会让他感叹“他妈的我这辈子只能这样了”。

     男人的婚前恐惧症就像小时候坚持认为菜窖里有鬼一样,这是病,得治,最好的药就是去经历。夏虫不可语冰,处男悟不到情欲。

     老流氓教小流氓,女人没什么好怕的,不用废话,亲她,抱她,赶快了解女人是通向另一个世界的门。

     已婚男教单身汉,刚说完“听兄弟一句,千万不要结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啊”,接着抬手看腕表,“哎呀,小丫头放学了,老婆做了东坡肘子,我得走了,今儿的局我不陪你了。”

     结婚前的爱情,其实都是前戏;婚后的爱情,才开始柴米油盐酱醋茶地通向高潮。

     对渴望冒险的男人,就一句话,有家在身后,才有世界在前方。

     老婆就是一块玉,摸啊摸啊,盘着盘着就融入到血脉里,往后的日子同生同死,管你抽烟喝酒,给你炉边灶台,一起坐旋转木马,并肩看人间繁华。

     每天结束,累得像条狗一样地回到家,不用打开冰箱吃泡面,而是听到一句“饭在锅里,我在床上”。

     大冬天被窝里有老婆抱着,测试彼此皮肤的摩擦力系数,喝酒吃肉, 读两句诗,臧否人物,兴之所至,扯开衣裳走一个,大抵浮生若梦,唯有此处销魂,相与枕藉被窝中,不知东方之既白。

     就在你战栗的刹那,她子宫里开始产生复杂的细胞分裂,你的生命开始延续。

     小时候亲手做玩具,现在制造了一个小东西,让他们叫你爹,拍他们屁股,教他们骂隔壁的王老头,晚上睡觉,左手老婆奶大无边,右手儿女尿了一床,不知不觉就老了。

     七八十岁了,跟你的敌人喝酒,豪气冲天,我比你帅,我老婆比你老婆好看,追我女儿的混蛋从上海虹桥一直排到北京首都。还有,回去告诉你女儿,不要再给我儿子写情书了。

     人生在世,八九十年,年轻时可以玩命地折腾,但谁愿意孤独地老去?

     我们需要她们,她们也需要我们,这个世界太无聊了,双剑合璧才能地老天荒。

     愿君子剑都找到淑女剑。

     愿插头都有插座配。

     愿每一句“嫁给我吧”都换来一声“老娘愿意”。

     男人不容易,路途很遥远,趁年轻,在精尽人亡之前和一个姑娘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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