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你摊上大事了,已有群主挨拘役六个月!
2016/6/5 柳州播报

    

    


     微信群早已成为现代人社交生活的一部分,谁的微信账号里没三五个群?那么,今天得给微信群主们提个醒了,如果您身为群主常常不在微信,不“尽责”,万一有人在群上做了违法的事了,您可能就因为“失职”同罪被处罚了。

    

     非常案例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日前判处了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被告人谢某是一个微信群的群主,群成员人数长期保持在二百人以上。据谢某称,不知从何时起,有人开始往群里发淫秽视频。后来,淫秽视频竟发展成这个微信群的主要传播内容。

     张某在几个月前进群。经查,去年8月至10月,张某在该群传了121个黄色视频。作为群主,谢某本该负起监督管理职责,却并没有阻止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

     法官审理认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二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系共同犯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好,遂分别判处二人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指出,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为什么群主成了垫背的?答案就在于群主的监管职责

     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是直接面对群里各种信息的,所以群主对信息内容是第一责任人,当然负有监管职责。

     群主的责任主要是因为他建立了这个群而产生的,群主在建群、运用群进行信息交流沟通时,就要对群里可能发生的违法信息传播有所预见。如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群主不能对群里的违法信息进行有效管理,等于说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

     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员,而群员则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员。

    

    


     群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治安处罚? 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刑事责任? 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什么情况下群主责任可减免?

     在出现违法信息时,群主如果及时告诫、治理、清除违法信息,那么群主的责任肯定会减免。如果有了这些治理行为仍管不了,群主可以向有关机构举报或者向网络服务提供商举报。

     来源:法制日报

     来源网络,柳州播报整理,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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