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开始“严打医暴”啦,其他城市快跟上!
2016/8/16 医学界

     导读:“要确保首都不再发生恶性暴力伤医事件、不发生涉医群体性事件!

     文:恰妮斯虫

     来源:“医学界”微信号

     重大消息,北京重拳出击整顿医闹了!

     8月15日,北京市维护医疗秩序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宣布:从即日起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北京市副市长林克庆在会上表示:“要确保首都不再发生恶性暴力伤医事件、不发生涉医群体性事件!

     专项行动明确指出:首先,对正在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人,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要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伤医案件进行及时受理与审判。并且推进“院警制”建设,安排足够警力实行巡查守护。同时还将针对号贩子、医托进行综合整治。

     “干得漂亮!”会议内容一发布,即引起网友关注与称赞,有网友留言希望能在全国推广。亦有业内人士认为,北京很有可能成为继深圳市严打医闹后第二个出大力打击医闹的内地城市。

     但也有网友发表了不同看法:

     @-南方来信-:只要严格执法,对医闹、号贩子惩罚到位,哪里需要什么现场保护!反之,事后惩戒稀里糊涂,越闹越得利,警察守在医生身边也是个笑话!

     @Maisie兔子喵:派出所在大医院里设点好几年了,除了时常抓小偷,偶尔清理号贩子,其他吵架闹事精神病折腾时,很少能主动出手。不是警察不愿意还一个良好诊疗环境给大众,而是法律的支持和保护不够。

     @西一巷10号: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因为各自的理由而侵害其他人,要国家公器何用?执法队伍尚不能随意使用暴力,一介平民有什么理由举起拳头。

     在网友支持、质疑的声音里,我们只能期待北京有关部门在实际中的表现了。

     而说到“警察进医院”,北京并不是全国首例。早在2014年5月15日,深圳市卫计委即开展“警院联动”项目,在深圳人民医院和康宁医院均设置警务室,安排佩枪警察常驻。不仅如此,深圳首例医闹侵权违法案判决时,除驳回患者的全部要求外还严惩了闹事人员。最近的“逼医生下跪”事件中,一举批捕10名“医闹”。不止拍脑袋,还有真行动,这才能真正“整顿”医闹!

     同时,美国针对不尊重医生的行为,打击也相当严重。“医闹”情节不严重的患者,可能会接受被警方严重警告,需接受三次“警察监控下就诊”,但如果仍然行为过激,就会上整个地区医学中心的患者黑名单,以后系统内的医院都可以拒绝治疗他。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面对国内外差异,中国医生往往只能“望洋兴叹”。其实,对医闹严惩,并不是美国的处理太夸张,而是国内的态度太纵容。

     一旦警察该出手时就出手,定能在最大程度上震慑住医闹人员。例如今年4月17日上午,河南省临颍县人民医院门前一死亡幼儿的多名亲属在医院门前张贴幼儿照片、扯条幅、哭闹不止,医院所在地临颍县城关镇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在对死亡幼儿的亲属三番五次劝离无果,喷辣椒水驱散无效的情况下,警察果断对天鸣枪示警,极大震慑了“医闹”人员。

     一个有法制的国家,依法执法是最基本的要求。我们有理由相信当行动开展得更全面透彻,当执法力度真正到位,当“医闹”能按照法律的常规流程走,当我们也能“说举枪就举枪,说撂倒就撂倒”时,“医闹”定能严惩!

     我们更期待随着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媒体的负面宣扬慢慢减少,我国医疗本身的沉疴痼疾也能渐渐消除。一个社会,只有表现出对医生极大尊重,才是真正的进步。

     看到这里,大家也表个态吧~

    

     如果你对“北京市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其他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附:专项行动具体内容

     1、医疗机构安全防范

     着力提高医疗机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对重点区域加强安全防护工作,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和病房的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派遣足够力量对急诊科实行不间断巡查守护等;强力推进“院警制”建设,积极发挥医院警务室桥头堡垒作用。

     2、严厉惩处暴力伤医

     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将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伤医案件将及时受理与审判。

     3、继续严打“号贩子”、网络医托

     持续开展长期滞留医院强占医疗资源问题治理,深入治理“号贩子”和“网络医托”。

     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研究起草《北京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巩固“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医疗责任保险招标,推动专家团队诊疗、层级转诊、非急诊挂号全面预约等改善医疗门诊秩序试点工作,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5、医疗宣传也是医患风险沟通

     主动开展健康防病、医学具有局限性和风险、科学有序就医、依法处理医患纠纷等群众宣传和引导工作,宣传优秀典型人物,加强正面宣传。

     (本文为医学界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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