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政策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加强抗菌药物管理新政
2015/8/28 广东医疗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
《通知》包括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综合管理、切实作好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完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技术支撑体系、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加大检查指导和公示力度等六点要求。

抗菌药物处方权进一步规范
《通知》中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学、药学、临床微生物、医疗管理等多学科、多部门技术及管理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抽查点评。
重点点评感染性疾病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同时,将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且6个月内不得恢复。

技术规范同时发布
另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印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2004年,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发布实施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行业的广泛认可。
近年来的监测显示,我国各感染性疾病的致病原组成与耐药性发生了变化。以钟南山院士为组长的修订工作组根据细菌耐药变化趋势和相关学科发展情况,经深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指导原则》包括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等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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