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困境
2015/5/21 哲学园

     人性的困境

     选自E.O.威尔逊《论人的天性》

     关于人性的这些思考看起来是抽象而难于理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是错误的。相反,那么多聪明而深刻的哲学家们至今没有认识到的东西,似乎不可能是很明显和容易的。无论这些研究将使我们付出怎样艰辛的努力,只要在这些其重要性如此不可言喻的问题上,我们的知识能因此有所增长,就可以认为我们得到了充分的酬劳。不仅仅是利益,而且还有乐趣。

     休谟:《人类理解研究》

     精神是怎样工作的?它为什么一定是这样工作的,而不是另一种方式?这两方面的考虑又进一步使人想到:根本的人性是什么?伟大哲学家休谟说过,这些基本问题的重要性是不可言喻的。

     我们怀着疑虑甚至畏惧不断回到这些问题上来。如果大脑是由上百亿细胞组成的机器,而精神可以解释为许多化学和电反应之和,人类的前景就是暗淡的——我们是一群生物,灵魂不能自由飞翔。如果人类进化根源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那么我们就不是上帝的造物,而是遗传变异和环境中必然性的结果.今天,人们还能从夸克和电子壳层中,从物质基本单位的起源中去找到神性(汉斯·昆完全有理由向无神论者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有物存在而非虚无),而从物种的起源中却再也看不到什么神性了。不管我们怎样用隐喻和想象来润饰这一悲凉的结论,它仍然作为上一世纪科学研究的哲学遗产横亘在我们眼前。

     这一令人失望的命题,看来是无法避免的。任何有关人类处境的严肃思考,都必须把它作为首要的前提。要是没有这个前提,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就会局限于现象的描述,就象天文学缺少了物理学、生物学缺少了化学以及数学缺少了代数一样。有了这一前提,人类天性就能成为彻底的经验科学对象,生物学就能为自由开明的教育服务,我们对于自身的概念就能真正达到充分的发展。

     但是,在新自然主义有效的范围之内追溯这一结论,看来必然会导致两个严重的精神困境。第一个困境是:包括我们在内的一切物种,都不具有超越其遗传史所创造的种种规则之外的目的。一个物种可能有着广阔的选择方向和智力进化的潜力,但却不能从直接环境之外的作用因素中获得就近的目的或方向,甚至也不能获得这样的进化目标:物种的分子结构可以根据这一目标进行自动的调整。我相信,人类精神的构造方式,把它自己封锁在这一基本的限制中,并迫使它以纯粹的生物学手段去进行选择。如果大脑的进化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那么,甚至特定的美学判断和宗教信仰的能力,也都必然产生于上述机制。它们或者是对古代人类进化环境的直接适应,或者至多是由更深刻、更隐蔽的各种活动所派生的结构,这些活动曾经是在更为严格的生物学意义下具有适应性的。

     那么,问题的本质在于,大脑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促进了指导它的形成的那些基因的生存和复制。人类精神是生存和繁衍的服务机构,理智不过是它形形色色的技巧之一,斯蒂芬·温伯格指出,物理现实甚至对物理学家也是那么神秘,因为它不可能是为了要让人类精神理解而构造的。把这一洞见反过来,我们可以更尖锐地指出,智力的构造并非是为了理解原子,甚至也不是为了理解智力自身,而是为了促进人类基因的生存。善于思考的人都知道,他的生命存在于某种不可理解的方式之中,被生物个体发生学所决定,表现为一系列被大致规定了的阶段。他会意识到,怀着人类特有的所有内驱力、才智、爱、自豪感、愤怒、希望,以及焦虑,最终确信不疑的只有一点:他参与帮助着同一循环的永恒延续。诗人们把这一事实视为悲剧,叶芝把它称之为智慧的降临。

     虽然绿叶无数,终归一根;

     以我少年时光所有虚幻的日子

     在阳光下我曾把花叶摇曳;

     如今我已可凋谢,成为真实。

     这第一困境可以用一句话来表述,那就是我们没有什么特别的去处,在自己的生物学天性之外,我们没有任何目的,人类在今后几百年内也许将在技术和政治上有所成就,解决能源和物资危机,避免核战争,控制生育。世界至少可望达到生态系统的稳定和普遍良好的营养,但接着是什么?有教养的人无论身居何处,总相信在物质需要之外还应有着个人内在潜能的完善和实现,但什么是完善?个人内在潜能的实现要达到什么目的?传统的宗教信念已经受到侵蚀,这部分是由于对神话的羞辱性的揭露,但更多是由于日益增长的意识:宗教信念不过是促进人类生存的机制,和其他人类组织一样,宗教的发展加强了成员的坚定性和影响。各种形式的世俗宗教除了许诺给人们物质福利和对人性后果的合法逃避之外,就什么也没有。它们的精神力量同样来自集体主义式的自我扩张的目标。法国政治观察家阿兰·佩雷菲特曾赞赏地谈到某国领导人,他说:“他的人民懂得自恋的欢乐,因为他们通过他来达到爱他们自己。同样,这位领导人也自然是通过他们实现了爱他自己的目的”。意识形态确实服从于它的隐蔽的主人——基因,各种最高的冲动都可还原为生物学行为。

     我们时代更悲观的社会阐释家,如R·海尔布伦勒、R·尼斯比特,以及L·S·斯塔夫里诺斯,都认为西方文明以及基本上整个人类,直接面临着没落的危险。从他们的逻辑很容易走向后意识形态社会(post—ideological societies)的幻想,这种社会的成员将安然退入自我耽迷。G·斯坦特在《黄金时代的来临》中写道:

     权力意志不会完全消失,但是其强度的分布将

     发生剧烈的变化。分布的一端将是这样一小部分

     人,他们的工作保证了完善的技术,用以维持一般

     人的高标准生活。分布的中段是另一种类型,其中大

     部分没有工作,对他们来说现实和幻想之间的区别

     仍然具有意义……他们对生活的兴趣没有丧失,从

     感官的快乐中寻求满足。在分布的另一端是不适于

     雇用的人群,对于他们,至少就与他们的生理存在

     相应的范围来说,现实和幻想的界限基本上已经不

     存在了。

     那么,潜伏在第一个困境中的危险,就是各种超验目的的急剧消失,社会依照这些目的可以组织起自己的力量。这些目的,这些相当于战争精神的真实的道德成分,已经衰退,如同海市蜃楼,在我们走近的时候却一个个破灭。要想从更真实的人类定义出发去寻求新的伦理学,就应该进行必要的内省,分析精神的机制,追溯它的进化历史。但我预先指出,这样的努力将暴露出第二个困境,我们必须在人类生物天性的固有伦理前提之中作出选择。

     我把具体的证明留给下一章,而先用最简短的语言来描述第二困境的本质:大脑中存在着先天的潜意识压抑力和动机,它们深刻地,无意识地影响着我们的伦理前提,人类道德就从这些根源如同本能一样进化而来。如果这种理解是正确的话,科学就可以迅速进入阵地,去考察上述根源以及各种人类价值的意义;所有的伦理主张和大多数政治活动正是来自其中。

     哲学家们普遍缺乏进化论的眼光,没有花足够的时间考虑这个问题。他们检查伦理系统的信条,但只针对结果而不追溯原因。J·罗尔斯在他有影响的《正义论》(1971)中开门见山地提出不容置辩的命题:“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平等的公民自由是天经地义的,由公正所保证的权利绝不从属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算计”。R·诺西克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1974)中一开始就提出同样坚定的观点:“个体拥有权利;在某些事情上,任何他人或任何团体都不能进入个体的天地(除非冒犯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如此深远和强烈,他们导致了这样的问题:政权及其官员们究竟可能做些什么。”就内容而言,这两个前提多少有些不同。但它们导致了极端不同的实施办法。罗尔斯希望用严格的社会控制来保证稳定,尽可能达到社会报酬的平等分配。诺西克眼中的理想社会则是由尽可能小的政权统治的,这个政权的权力只是使公民免遭暴力和欺骗,但却不排除各种可能的不平等分配。罗尔斯拒绝能人统治;诺西克则乐于接受,除非地方团体自愿进行平均主义的实验。跟常人一样,哲学家按照自己的标准衡量自己的情感对各种选择的反应,就好象在求教于隐秘的神谕。

     那隐秘的神谕存在于大胸深处的情感中枢,很可能就在边缘系统之中。这是神经元和激素分泌细胞的一个复杂结构,刚好位于大脑皮质的“思考”中枢之下,以此为基础,人类情感反应和更一般的伦理行为通过无数代自然选择牢牢地确定下来。科学所受到的挑战,是去测量由此造成的各种限制的牢固程度,找到它们在大脑中的根源,通过精神进化史的重建揭示这些限制的意义,这一方面的工作将是文化进化研究的逻辑补充。

     如果我们成功地完成了这一工作,我们就将进入第二个困境,那就是:前述潜意识压抑力和道德动机中哪些是我们应该服从的?哪些宜于加以削弱或升华?这些原则方向正是人性的核心。是它们,而不是关于精神至上的信念,使我们与电子计算机相区别,在这种重要的生物学意义上,有一天我们将被迫表明,我们希望在自己的存在中保留多少人性,因为我们必须有意识地在遗传给我们的种种情感方向之间作出选择。要想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必须从以生物学性质为基础的自发控制,转移到以生物学知识为基础的精确定向。

     由于人类天性的方向必须通过各种知识的复杂组合加以考察,它们因此具有欺骗性,总是使哲学家们陷入泥淖。前进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把人性研究作为自然科学的一部分,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以及人文学科统一起来,我不能想象任何意识形态的或形式主义的捷径。神经生物学不可能在宗师门下学到,遗传进化的结果也不是立法机构所能确定的。最后,即使只考虑正常存在的需要,我们也绝不能单靠聪明和善于思辨的人去处理伦理哲学问题,尽管人类的进步能够通过直觉和意志的力量而取得,但唯有关于我们生物本质的难得的经验知识,才会使我们能在相互冲突的进步标准之间作出最佳选择。

     在这样的分析中,首要的发展将是生物学与各种社会科学的结合。这些社会科学包括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以及经济学等等。最近以来,两种文化才完全进入对方的视野,其结果不外是互相厌恶、误解、过分的热情、局部的冲突和协议等等杂然并陈的现象。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生物学在今天是作为社会科学的对手学科(antidiscipline)而存在的。通过“对手学科”这个词,我希望对一种特殊的对手关系作出强调,这种对手关系常常存在于研究相邻组织层次的领域首次开始发生相互作用的时候。例如,对于化学来说,有多体物理学作为它的对手学科。对于分子生物学,有化学作为对手学科,对于生理学,分子生物学又作为它的对手学科等等,如此向上发展,每对学科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加。

     在一门学科发展史的典型的早期阶段,研究者相信自己的研究是新颖和独特的。他们献身于特殊对象和模式的研究。在探索的早期阶段,他们不相信有关的现象能够还原为简单的规律。对手学科的成员则有不同的态度。选择较低组织层次的研究作为基础研究——例如原于层次的研究之于分子层次的研究——的对手学科成员相信,较高组织层次的学科能够用他们自己学科的规律重新表述,例如用物理学规律表述化学,用化学规律表达生物学,等等。他们的兴趣相对显得狭窄、抽象,并有为我所用的倾向。例如狄拉克会认为,氢原子理论可以展开为纯粹的化学。少数生物学家仍然满足于这样的信念:生命“不过是”原子和分子的运动而已。

     每一科学学科同时又表现为对手学科,这一点是容易理解的。对立的可能性首先是存在的,因为两个相邻组织层次(例如原子和分子)的研究者,当着手研究较高组织层次(在这里是分子)的问题时,最初是以自己的方法和思想为出发点的。根据今天的标准,博学的科学家应该同时活跃于三个领域:他们自己的学科(例如化学)、较低的对手学科(物理),以及较高的学科领域(生物化学)——正是对于这一学科,他们自己的学科表现为对手学科。再举一个层次更为分明的例子,一个出色的神经系统专家,必须对单神经细胞结构有充分的了解,同时也要了解细胞之间传递和流通的各种冲动的化学基础,还希望能解释这些细胞怎样协作产生基本的行为模式。每一个成功的科学家都根据各自的特点,以自己的学科为中心有效地处理这样三个现象层次。

     相邻领域之间的相互作用最初是紧张的和创造性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相互作用将完全互补。让我们来看看分子生物学的起源。十九世纪后期,细胞的显微镜研究(细胞学)和细胞内外化学过程的研究(生物化学)迅速发展起来,在此期间,这两种研究的关系是复杂的,但却与上述学科发展图式极为相符。关于复杂细胞构造的大量证据使细胞学家为之激动,他们破译了细胞分裂过程中染色体的神秘舞蹈语言,为现代遗传学和实验发育生物学建立了基础。另一方面,许多生物化学家仍然怀疑微观水平上会存在着那么多的结构。他们认为,细胞学家所描绘的,不过是实验室方法的人为结果,人们为了进行显微镜检验,用这些方法对细胞作了固定和染色。生物化学家的兴趣在于细胞质化学本质中更“基本的”问题,特别是生命以酶为基础这一新理论。但是,细胞学家们却对细胞是“一口袋酶”的任何说法都嗤之以鼻。

     总的说来,生物化学家认为细胞学家太不懂化学,因而难于把握本质的过程。反过来,细胞学家认为化学方法对于活细胞的独特结构是不恰当的。孟德尔遗传学在1900年的重新发现,以及随之对染色体和基因作用的解释,最初并没有导致综合。生物化学家由于没有看到解释经典遗传学的捷径,总的说来忽略了这种综合的可能性。

     从本质上说,争论的双方都是正确的。今天,生物化学已经用自己的术语解释了那么多的细胞机制,证实了它自己最初的预言,这些预言在当时是显得比较勉强的。但是,在这一出色的过程中,特别是从1950年以来,生物化学已部分地转化为新的分子生物学,后者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生物化学,它的任务是说明DNA螺旋和酶蛋白这样一些分子的特殊空间排列。细胞学推动了这种特殊化学的发展以及一套强有力的新技术的运用,包括电泳、层析法、密度梯度高心分离和X射线结晶法。在这同时,细胞学转化为现代细胞生物学。利用把物体放大上百万倍的电子显微镜,它在方法和语言上都向分子生物学转化,最后,通过研究对象从果蝇、老鼠到细菌、病毒的转移,经典遗传学与生物化学结合成分子遗传学。

     细胞生物学及其对手学科生物化学之间从理论到技术的种种较量.推动了生物学的主要进展。这一相互作用是科学唯物主义的一个胜利,它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于生命本质的理解,获得了比任何前科学文化所能想象的内容更为有力的文献资料。

     我认为,在生物学与社会科学的汇流中,我们将重复上述循环。西方精神生活中的两种文化倾向,最终会结合起来,在历史上,生物学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只能通过医学的好处、遗传工程的憧憬。以及人口增长的阴影等技术形式间接地表现出来。这些东西尽管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对于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来说却是微不足道的。我们的学院和大学对“社会生物学”和“生物学的社会意义”的常规处理,向人们的理智提出了一系列严重的挑战,但它们都没有触及到社会科学理论的核心。这个核心是人类天性的深刻结构,是一个根本的生物现象,它也是人文学科的根本焦点。

     我们很容易被对方的观点所迷惑,这些观点认为:科学只能产生少数几种信息,它那冰冷清晰的阿波罗式的方法,与饱满而骚动的狄俄尼索斯式的精神生活毫无共同之处,一心献身科学只能是人性的丧失。为了表达这种反交流文化精神,西奥多·罗斯扎克描绘了这样一幅精神图象:“一张包括了各种可能性的光谱,它们理想地融合在一起……在这光谱的一端,是科学的强烈而明亮的光线,是信息,在光谱的中部我们看到艺术的动人色彩,看到世界的美学投影。在另一端,我们发现了宗教经验阴暗的、朦胧的调子,在逐渐暗淡下去,波长逐渐超越于所有知觉之外。从这里我们发现了意义”。

     不,从这里我们发现了蒙昧主义!从这里我们发现了对人类精神能力的严重低估。动人的色彩和阴暗的调子产生于我们的神经和感觉网络的遗传进化,把它们看作生物学以外的研究对象,显然是把目标定得太低。

     科学方法的核心,是把所知觉的现象还原为基本的、可检验的原理,任何特定的科学概括的优雅——或者说优美——是通过其所能解释的现象多寡和其表述的简洁性来衡量的。作为物理学家和逻辑实证主义的先驱,马赫用下述定义表达了这一思想:“科学可以认为是一个最小化的问题,它包含对事实的最全面的表述和最经济的思维。”

     马赫的观点有着不可否认的魅力,但单纯的还原仅是科学过程的一半,另一半是在分析所揭示的最新规律控制下,通过广泛综合而进行的复杂重组,揭示出新奇的、涌现的现象。当观察者把注意从一个组织层次转移到另一个组织层次(例如从物理学转向化学或从化学转向生物学),他希望所有低层次的规律仍然适用。但是较高组织层次的重组需要较低单位排列的规定,这反过来产生丰富而基本的、意外的新原理。规定中包括了各种单位的特殊结合,以及这些元素(单位)的特殊的空间排列和组合历史。让我们看一看化学中的一个简单例子。氢分子的组成,是一个带负电的氮原子以及三个呈三角形连接的正电氢原子。如果这些原子的位置是固定不变的,整个分子就会在两端表现出不同的电性(偶极矩),与核物理中的对称规律明显冲突,但事实上,氢分子的运动并不反常:氮原子以每秒三百亿次的频率来回穿过氢原子的三角形,把它的偶极矩中性化了,然而,这种对你却不存在于糖和其他有机大分子中,它们的结构太大太复杂而难以转化,它们违背了但并没有否定物理学的法则,这种规定性对于原子物理学家没有很大意义,但有机化学和生物学中却普遍存在着这种规定性造成的结果。

     从昆虫社会生活的进化中,还可举出一个与我们的题目更为接近的例子。在大约一亿五千万年前的中生代,原始马蜂演化出决定性别的单倍二倍体。这一特性决定了受精卵产生雌性而未受精卵产生雄性,这一简单的控制方法可能是一种特殊的适应,使得雌性马蜂能根据昆虫猎物的性质来选择后代的性别。特别是,较小的猎物可以给予雄性后代,因为雄性后代在发育中需要的蛋白质较少。但是,不管最初的原因是什么,单格二倍体表明了一次进化事件,它相当偶然地预先决定了这些昆虫的一种趋向:去发展高级的社会生活形式。单倍二倍体导致了比母女关系更为密切的姐妹关系,因此,雌性可能通过转化为不育蜂群而产生遗传利益,它们的明确职责就是哺育姐妹。哺育姐妹的不育雌蜂是这种昆虫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由于单倍二倍体的这种决定作用,只有在马蜂及其近亲蜜蜂和蚂蚁这些昆虫中才产生了社会性的生活方式,而且一般情况下都是母权制,即蜂后管理雌性后代;或是姐妹制,即不育的雌蜂管理产卵的雌蜂。马蜂、蜜蜂和蚂蚁看来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它们在地球上大多数地方都能安营扎寨,并对当地的生态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在巴西森林中,它们的群落总重量占包括蠕虫类、巨嘴鸟以及美洲虎在内的全部陆生动物总重量的百分之二十。很难想象有谁凭着关于单倍二倍体的知识就能猜到这一切。

     还原是传统的科学分析方法,但它也引起了担心和不满。如果可以用生物学规律对人的行为作出任何程度的还原和决定,就可能意味着人的独特地位和人性的丧失。几乎没有社会科学家和人文学者甘心这样去做,更没有人准备作出任何让步。另一方面,把还原方法与取消注义划等号也是完全错误的。一门学科的规律对于在其之上的学科册必要的,它们刺激和推动了智力上更有效的重组,只不过它们对于本层次学科的目的来说不是充分的。生物学是理解人的本质的钥匙,社会科学家不能无视它那些迅速成熟起来的原理。然而,社会科学的潜在内含要丰富得多。它们最终将从生物学汲取有关思想并超越它们,从那些今天已经超出人类中心主义的理由来看,人类应该研究其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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