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先验逻辑:逻辑的还是认知的?
2015/5/26 哲学园

     廖德明,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0 廖德明(1976-),男,四川仁寿人,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逻辑与认知

     一、康德的逻辑观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通过前后相继的三步提出了他自己的逻辑观念。第一步区分感性与知性的概念,继而得到逻辑的概念。康德认为感性就是“我们的内心在以某种方式受到刺激时感受表象的这种接受性”[1](52),比如直观就是感性的,因为它包含我们为对象所刺激的那种方式。而知性则是“那种自己产生表象的能力”[1](52),知性是对感性直观对象进行思维的能力。感性与知性的区分对于康德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在康德看来,关于一般感性规则的科学是感性论,而关于一般知性规则的科学则是逻辑,于是康德就给出了逻辑的概念,即逻辑是为知性提供规则的学科。紧接着一个自然的问题就是:逻辑为知性提供什么样的规则?而这恰恰是康德第二步对逻辑进行分类的根据。康德第二步根据逻辑为知性提供的规则不一样,将逻辑划分为普通逻辑(普通知性运用的逻辑)和工具论(特殊知性运用的逻辑),普通逻辑包含思维的绝对必然的规则,而无视规则运用所指向的那些对象的差异,但工具论则包含正确思维某个确定种类的对象的规则。康德第三步将普通逻辑划分为纯粹的逻辑与应用的逻辑,普通纯粹的逻辑是抽掉了知性知识的一切内容及其对象的差异性,与思维的单纯形式打交道,不具有经验型的原则,只与先天原则打交道,是完全先天确定的。既然普通纯粹的逻辑是与先天原则打交道,并且完全先天确定,那么什么是先天的呢?先天的是指“完全不依赖于任何经验所发生的知识”[1](2),先天的是独立于经验,甚至于独立于一切感官印象的知识,因此先天性就在于抽掉了一切知识内容,一切知识与客体的关系。

     图1 康德逻辑观提出路径

     康德就是这样一步步的提出了他的逻辑观念,他在提出自己逻辑观念的过程中实际上也给出了我们一个逻辑的分类(图1)。其实,康德在1800年出版的《逻辑学讲义》里也提出了他对于逻辑的看法,他认为逻辑是关于“一般知性或理性的必然法则的科学”或者是“一般思维单纯形式的科学”[2](2),并且辨析了当时所处时代流行的逻辑分类,即分析论与辨证论;自然的逻辑和科学的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纯粹的逻辑和应用的逻辑以及普通的知性逻辑和思辨的知性逻辑[2](6-8)。康德认为自然的逻辑、实践的逻辑和思辨的知性逻辑是有问题的,从康德的态度来看这三个应该抛弃,然而康德对于辨证论(即工具论)和应用逻辑的态度却跟前面的三个有点不同,虽然康德也承认这两个存在问题。康德认为辩证法是以往的人将其错用了,辩证法在作为知性的清泻剂的意义上可以纳入到逻辑的范畴。而对于应用逻辑,康德认为“真正讲来,应用逻辑不应当称为逻辑”[2](8),康德的“真正讲来”这一词很值得玩味,从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逻辑的分类来看,这一词实际上暗示着虽然康德认为应用逻辑不能称为逻辑,但康德还是可能会将其纳入到逻辑中。因此,从康德1800年的《逻辑学讲义》中对逻辑的看法,康德对逻辑的分类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就是图1所示,而另一种就是图2所示。图2应该是康德真正的逻辑观念,图1中的逻辑分类对于康德来说,虽然有一点问题,不够完美,但也可以接受。但康德认为完美的逻辑应该是图2,图2是康德自己真正想表达的逻辑观念。

    

     图2 康德的逻辑观念

     但问题是康德为什么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不直接采用图2,而采用了图1呢?有人认为康德图1的逻辑分类并不是康德自己的,而是当时人们流行的分法,当时的官方统编教材是如此,而康德不好唱反调[3]。对于康德的《逻辑学讲义》来说,康德的确将当时的分法展示了出来,但是康德展示当时流行分法的目的很明显,那就是要辨别分析当时流行分法存在的问题,从而得到他自己对逻辑的看法(即图2)。因此,康德并不是不好意思唱反调,而是比较明确地指出了当时流行分法的问题,《逻辑学讲义》里的东西是康德要在大学课堂上正式讲给学生的,既然在《逻辑学讲义》里康德自己就已经明确地表明了对逻辑的真正看法,而《纯粹理性批判》既不是要教授给学生的教材,并且对康德自己来说又是十分看重的著作,康德没有理由还会采用当时流行的分法。

     其实,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逻辑的分类很明显不同于《逻辑学讲义》中所描述的当时流行的逻辑分法,而是接近于康德真实的看法。康德为什么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不直接采用图2,而采用图1,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图2和图1差异性不是很大,对于康德来说两者都可以接受,虽然康德对于图2中的工具论和普通应用的逻辑作为逻辑颇有微词,但是康德自己也承认工具论作为“知性的清泻剂有尤其很好的用处[2](7),而普通应用的逻辑能够作为“促成正确使用知性的方法或医治逻辑缺点和错误的方法”[2](9),从这一点来看,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采用图1也就不奇怪了。

     二、康德的先验逻辑并非普通逻辑

     既然康德认为逻辑应是普通纯粹的逻辑(即形式逻辑),另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就是:康德的先验逻辑是逻辑吗?如果康德的先验逻辑是逻辑的话,按照康德的逻辑观念,那么康德的先验逻辑就必得纳入到普通纯粹逻辑的范畴,康德的先验逻辑就应该属于普通纯粹逻辑。那么康德的先验逻辑是否是普通纯粹逻辑呢?

     康德认为一种普通纯粹逻辑只与先天的形式原则打交道,而不管内容是什么(经验的和先验的)[1](53),在这里,康德给出了普通纯粹逻辑一个基本特征,那就是先天的。康德认为先天的是指不依赖于任何经验所发生的知识,抽掉了一切知识内容,一切知识与客体的关系[1](2)。在康德看来,先天的要抽掉的经验知识包含主体方面体现出来的经验心理学和客体方面体现出来的经验科学,这是经验知识内容仅有的两种。然而问题在于知识内容除了经验内容,还有先验内容,先验的不仅是先天的,而且还是“使我们认识到某些表象知识先天地被运用或只是先天地才可能的,并且认识到何以是这样的先天知识”[1](55)。康德“先验的”概念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排除任何经验性内容的知识;二是有关对象的,而又不能归之于表象的知识来源。这样,康德就将“先天的”与“先验的”区分开来了,“先天的”与“先验的”都是先于经验的,但先天的关注的是先于经验的是什么,而不考虑它何以是先于经验的,以及先于性何以是可能的;而先验的则是指先于经验而又关于知识来源的,它应当是考察我们能认识某些表象先天被运用或先天可能的条件[4]。

     “先天的”与“先验的”区分对康德来说非常重要,这种区分使得康德提出了他的先验逻辑。对于先验逻辑,康德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刻画。

     一是“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一种在其中不抽掉知识的全部内容的逻辑,因为这种逻辑将只包含对一个对象的纯粹思维的规则,它将排除一切具有经验性内容的知识”[1](55)。康德指明了先验逻辑排除了经验性的内容,但它并没有抽掉知识的全部内容,也就是说没有抽掉的知识内容是非经验性内容的知识,这种非经验性内容的知识是只包含一个对象的纯粹思维的规则。那么什么是关于一个对象的纯粹思维的规则呢?康德通过感性直观与纯粹直观的区分来类比说明在对象的思维中也应有纯粹思维与经验思维的区分,但类比永远是类比,不具有必然性,这必然产生让人感到疑惑的问题:对象的纯粹思维和经验思维是怎么区分的?什么是对象的纯粹思维?什么又是对象的经验思维?康德没有给我们说明,只能靠我们自己去理解,一种理解是着眼于对象,纯粹思维的对象与经验思维的对象不同,纯粹思维的对象是思维建立起来的对象,是思维的对象,比如范畴、图型等,而不是具体的经验对象;经验思维的对象则是具体的经验对象(见图3)。一种理解是着眼于思维,纯粹思维与经验思维的对象是同一的,而只是纯粹思维与经验思维是不同层面的思维(见图4)。这两种理解的不同在于:第一种理解的纯粹思维与经验思维是针对不同的对象而言的,而第二种理解的纯粹思维与经验思维是针对同一对象而言。

    

     图3 思维的对象与经验的对象

    

     图4 纯粹思维与经验思维

     二是“所以,这样一种逻辑,它还将讨论我们有关对象、而又不能归之于对象的知识来源”[1](55)。先验逻辑讨论的是对象的知识来源,而不是对象的知识,所以康德说是有关对象,而又不能归于对象的。经验知识是对象的知识,而先验知识不是对象的知识,但两者都是有关对象的。先验知识不是对象的知识,说明了康德的先验逻辑的所有要素是不会与经验对象打交道的,而先验知识又是有关对象的,说明康德的先验逻辑又能够运用于对象,而这一点康德在后面也明确地提到,“纯粹知性概念永远也不能有先验的运用,而任何时候都只能有经验性的运用,纯粹知性原理只能和某种可能经验的普遍条件、与感官对象发生关系,但决不能与一般物发生关系”[1](223)。

     三是“使我们认识到某些表象知识先天地被运用或只是先天地才可能的,并且认识到何以是这样的先天知识”[1](55)。康德在这里进一步地强调了先验逻辑注重于先天知识的运用、可能性以及来源,先验逻辑中的先天知识如何先天地被运用、如何先天地可能以及先天知识来源正是康德在之后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辨证论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康德最后对先验逻辑做了一个归结性的描述,先验逻辑是“规定纯粹知识和理性知识的来源、范围和客观有效性的科学”[1](55)。在这里,康德对先验逻辑研究的范围做了界定,即研究纯粹知识和理性知识的三个方面:一是来源,二是范围,三是客观有效性。康德也认为普通纯粹逻辑探究纯粹知识和理性知识的,但普通纯粹逻辑是研究纯粹知识和理性知识的法则(规则),而这些法则是一些条件,是一些使得知性与其自身相一致的条件,是使得知性得以正确使用的必然条件[2](3)。因此,纯粹知识的来源、范围肯定不是普通纯粹逻辑要研究的,而这一点正是康德提出先验逻辑的动机所在,也是康德认为先验逻辑不同于普通纯粹逻辑最显著的地方。而对于纯粹知识的客观有效性为何物,康德没有直接说,这就导致了对康德客观有效性理解上的差异,比如理解为真理性,正确性,可靠性,甚至于可传达性等[5]。但仅仅从康德这一句话来看,这里的客观有效性应是与我们现在形式逻辑中的客观有效性是一致的,即指结论正确地从前提得出。康德在《逻辑学讲义》中专门提及了普通纯粹逻辑不仅仅是一门理性科学,而且还是知性正确使用的法则或证明的理论[2](4),知性正确使用的法则或证明的理论说明普通纯粹逻辑也是有关客观有效性的。由此我们就可对康德的先验逻辑与普通纯粹逻辑进行区分(见图5),纯粹知识的客观有效性是先验逻辑与普通纯粹逻辑都要研究的,而纯粹知识的来源、范围则是先验逻辑要规定的,而普通纯粹逻辑则不涉及。

    

     图5 康德的先验逻辑与普通纯粹逻辑的区别

     由此可见,康德的先验逻辑既有与普通纯粹逻辑研究不同的地方,但也有相同的地方,即它们都是“只与知性和理性的法则打交道,但只是在这些法则与对象先天地发生关系的范围内”[1](55)。康德将逻辑看作是普通纯粹逻辑,只有普通纯粹逻辑才是逻辑,但康德在这里又称还有这样一种先验逻辑,于是问题就来了:康德的先验逻辑是逻辑吗?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康德自己肯定认为先验逻辑是逻辑,这一点对于他来说应该是无可置疑的,但这一点同时也是康德最棘手的。既然康德要将先验逻辑看作是逻辑的东西,那么康德就必须要为它在逻辑的序列中找到一个位置,这也就是康德为什么要从逻辑的分类一步步提出先验逻辑的原因。要在逻辑的序列中为先验逻辑找到一个位置,途径只有两条:第一条是改造逻辑的概念,即逻辑不应该仅仅指普通纯粹逻辑,应有更广的指涉,但显然康德没有走这一条路径,他没有对逻辑的概念进行改造;第二条是将先验逻辑纳入到普通纯粹逻辑范围之下,即先验逻辑是属于普通纯粹逻辑,但这是康德无法接受的,因为先验逻辑不同于普通纯粹逻辑。康德这两条路径都没有选择,这必然导致了他的先验逻辑在逻辑上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

     三、康德的先验逻辑是关于认知的特殊逻辑

     在对康德的先验逻辑进行定位之前,我们需要厘清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康德在《逻辑学讲义》和《纯粹理性批判》中对传统逻辑进行了清理,得到了只有普通纯粹逻辑(形式逻辑)才是真正的逻辑,那么这是不是康德自己的观点?有人提出康德在两书中得出的“只有普通纯粹逻辑才是逻辑”仅仅是康德对于传统逻辑进行清理的结果,这并不是康德自己的观点,康德自己的观点是要对逻辑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在形式逻辑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先验逻辑[3]。在《逻辑学讲义》中,康德是对当时通行的逻辑观点进行了清理,清理的结果就是得到只有普通纯粹逻辑才是逻辑,康德是认可(或赞成)这一结果的,如果康德不认可这一结果的话,他不会进行这样的清理,也没有必要进行这样的清理。另一方面,如果说《逻辑学讲义》作为讲义,康德表达他自己的逻辑观点还有所顾忌的话,那么《纯粹理性批判》作为他自己的一部重要专著,他应该会更注重传达出自己的声音,但是在这部专著里,康德并没有否认普通纯粹逻辑才是逻辑这一观点,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里恰恰是加以了承认,并将其看作是一种一般的逻辑。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康德认为逻辑是普通纯粹逻辑的话,康德为什么又会提出先验逻辑呢?其实,康德认可逻辑是普通纯粹逻辑与康德提出先验逻辑并不矛盾,并非康德提出先验逻辑,就一定要否认逻辑是普通纯粹逻辑这一观点。在康德看来,普通纯粹逻辑有它自己的研究对象,有他自己的考察范围,它“抽掉一切知识内容,即抽掉一切知识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只考察知识相互关系的逻辑形式即一般思维形式”[1](54),这是普通纯粹逻辑力所能及的,是能处理的,而普通纯粹逻辑不能处理的是纯粹知识的来源,因为纯粹知识的来源已经超出了普通纯粹逻辑所要处理的范围。因此,康德提出他的先验逻辑,只是意识到了有些东西是普通纯粹逻辑无法处理的,需要一种不同于普通纯粹逻辑的东西来进行处理,康德并没有就因此而否认普通纯粹逻辑,相反地,康德恰恰承认了普通纯粹逻辑,承认普通纯粹逻辑有它自己的处理对象、范围。

     第二个问题就是康德的先验逻辑是否是对普通纯粹逻辑(形式逻辑)的改造或发展?一些人认为康德的先验逻辑是对形式逻辑的改造或发展[6],但问题在于康德的先验逻辑对形式逻辑的哪些东西进行了改造?对形式逻辑的哪些东西进行了发展?我们很难回答出来,原因在于康德的先验逻辑是探究纯粹知识的来源问题,而形式逻辑是探究一般思维的形式规则问题,两者各自处理各自的对象。因此,我们很难说康德的先验逻辑是对形式逻辑的一种改造或发展。

     我们论证了康德认可逻辑是普通纯粹逻辑,而且康德的先验逻辑也不是对普通纯粹逻辑(形式逻辑)的改造或发展,那么如何来对康德的先验逻辑进行定位?康德对自己的先验逻辑的定位是很明确的,声称先验逻辑是逻辑。既然康德已经认可了只有普通纯粹逻辑(形式逻辑)才是逻辑,为什么康德又说先验逻辑是逻辑呢?康德对此的处理方式很有意思,康德在《逻辑学讲义》和《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又给了普通纯粹逻辑另一个名称“一般逻辑(或一般的逻辑)”,“另一方面,作为一切知性的一般使用的入门,一般逻辑又区别于先验逻辑,在先验逻辑中,对象本身被设想为单纯知性的对象,反之,一般逻辑与一切一般对象有关”[2](4)。康德在这里就暗示了,既然普通纯粹逻辑是一般的逻辑,那么就应有不一般的逻辑(或特殊的逻辑),而先验逻辑就应该是这样一个不一般的逻辑(或特殊逻辑),这样康德很自然地将他的先验逻辑纳入到了逻辑的范畴里来(见图6)。

    

     图6 康德的逻辑

     康德对先验逻辑的这种定位有一个尤其令人疑惑的地方:一是既然已经认可了只有普通纯粹逻辑(形式逻辑)才是逻辑的话,那么先验逻辑又怎么可能是逻辑?这是康德必须要面对和正视的问题。而要消解这个疑惑,一个方法就是放弃只有普通纯粹逻辑(形式逻辑)才是逻辑这一个观念,这就需要对逻辑的概念进行改造与扩展。然而自亚里士多德以来,逻辑虽然历经发展,从传统逻辑到现代逻辑,对逻辑的认识也有这样那样的差异,但有一点却是不可否认的:逻辑是对思维纯粹形式的研究。因此,即使是到现在,康德的逻辑是普通纯粹逻辑(形式逻辑)这一观点也是站得住脚的,康德自己也应该意识到了这一点,不然不会出现这样纠结的结果。第二个方法就是放弃先验逻辑是逻辑的看法,为先验逻辑找到它自己真正的位置,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康德的先验逻辑到底是什么?

     逻辑不是经验的,但是逻辑又要运用于经验,那么逻辑是如何运用于经验的呢?康德认为人具有知性、判断力以及理性能力,这些能力在先天条件序列下能对感性杂多直观进行综合统一,从感性的杂多直观上升到纯粹的知性范畴,纯粹的知性范畴通过演绎形成先天的综合判断,最后上升到辨证的推理;另一方面又能下行至经验的对象[4]。正是由于这些能力的存在,使得先天的逻辑(形式逻辑)能够运用于经验,而规范、指导这些能力的先天规则和条件就构成了康德的先验逻辑。为此,康德在建构他的先验逻辑时,总是伴随着两个相关联对应的呈现:一是逻辑(形式逻辑)的呈现,康德总是依照逻辑的要素概念、判断、推理来提出他的先验逻辑的要素;二是认知能力的呈现,康德总是向作为主体的人内部寻求知性、判断力和理性,以主体的认知能力为核心展开分析。

     因此,康德的先验逻辑实质上是认知的,它力图为我们提供一种人把握逻辑,并运用于经验的认知图景。康德这种认知图景刻画了“人天生就具有一种认知能力,这种认知能力本身就内嵌着逻辑的所有要素与东西”[4],一旦人运用这种认知能力(知性、判断力和理性),那么人就能把握逻辑,并将逻辑运用于经验。

     (本文曾于2013年11月29日~30日在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承办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学术研讨会上宣读,感谢与会中青年学者与专家对此文提出的宝贵意见。)

     原文参考文献:[1]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康德.逻辑学讲义[M].商务印书馆,2010.

     [3]邓晓芒.先验逻辑的理念——一般逻辑[DB/OL].http://blog.sina.com.cn/zszwyds,2013-10-26.

     [4]廖德明.先验:知性通向逻辑之路[J].学术探索,2011(3):29-33.

     [5]薛孝斌.康德的客观有效性概念[J].东南学术,2000(6):81-85.

    http://www.duyi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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