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姆斯基的语言习得机制
2015/7/19 哲学园

     20世纪五十年代,来自美国的乔姆斯基在其研究中发现:有许多现象是传统的,是由索绪尔开创的结构主义无法解释的。于是,他创立了生成语法学。

     这种新的语言学观点自20世纪50年代创立以来,在语法学界甚至整个语言学界都产生了巨大的反响,深刻地改变着人们对语言学的看法,过去语言学家们认为业已解决的许多问题又重新提出来加以讨论。生成语法学,这种新的解释角度正如约翰?莱昂斯所说的那样,不论乔姆斯基的语法理论正确与否,它无疑是当前最有生命力、最有影响的语法理论。

     在语言学的哲学基础角度:乔姆斯基采用唯理主义作为其认识论的基础。乔姆斯基坚持了17世纪法国的笛卡儿创立 “我”可以怀疑一切。认为来自外面的感觉经验是错乱的,是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的。对于人何以会说话而又是怎样学会说话的这一问题的回答,代表了乔姆斯基的基本语言观点。他站在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哲学立场上,公开主张先天论。

     乔姆斯基在研究中发现,尽管儿童智力还不十分发达,学习诸如数学、物理等方面的知识还相当困难,但他们却能到五六岁时很容易地掌握了自己的母语。

     而且,他们接触的语言材料是十分有限的,相当部分不标准、不合语法,然而,儿童学会的句子是无限的,他们会说以前从来未说过的句子,也能理解从未听过的句子。总之,儿童内化了语言的规则, 用有限的手段表达无限的思想。考虑到儿童既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语言教学,也没有什么明显证据可以看作本族语者语言直觉的来源,乔姆斯基声称儿童天生具有一个“语言习得机制LAD”(Chomsky,1965),尽管语言的规则非常抽象,但由于有了这样一个“语言习得机制”,儿童只要稍许接触语言材料就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掌握自己的母语。

     “语言习得机制”包含所有自然语言中的普遍现象,能够解析这种普遍现象的一套原则和规则系统就构成了生成语言学家所指的普遍语法。普遍语法是人类特有的,是遗传所赋予的,我们人类天生就具有一套普遍语言规则。正像乔姆斯基所说的那样,“普遍语法可以看作是某种人类共有的、先于经验而存在于个人之中的原则系统”。我们说话的能力一部分基于天赋原则和普遍语法中提供的参数,一部分则基于我们对某一特定语言接触的触发经验。根据这些构成成分,我们便发展起某一具体语言的语法:即该语言的核心语法。

     在语言特点方面,索绪尔提出语言具有任意性,并作为语言的第一特点。此外,语言符号还具有双级性,归约性和系统性等特点。他的归纳影响了此后语言学者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排除了外界因素,仅仅就语言本身来谈语言。乔姆斯基则坚持语言具有自治性,生成性和心智上的内指性的特点。

     在研究对象角度:与索绪尔不同的是,乔姆斯基区分了语言能力和语言使用,将语言视为天生就有的能力。他坚持语言能力,反对对于语言的机械描写。同时进行语言形式层面的运作,强调语言的生成机制。力求找出不同语言间的普遍规律。

     在语言意义角度,索绪尔强调语言符号存在于语言系统本身。只需从横组合和纵聚合中就能获得它们的意义。但乔姆斯基更多的从事语言句法层面的分析,在句法运算中很少带入语言意义。仅仅把描写人类的语言能力作为其研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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