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儒之三 | 一篇极端的反儒檄文
2015/12/20 哲学园

     我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

     就我自己来说,我是肯定要抛弃儒学的,但我个人的感情(所谓情怀)和思维方式其实还是儒学的。——儒学灭了之后怎么办?

     我尿尿的时候还在想,是不是像我们伟大的生产能力一样,把基督教有益的教义摹仿回来生产成自己的道德信条、打上made in china的标签?

     认识到儒学的几乎全面的错误确实好,这一课我们早就该上;但儒学全面倒塌,中国文化会产生不小的真空。——当然,这仅仅只是文化上的不好看,并非造成道德败坏。因为,我们认识儒学有问题的这一过程,本身会全面提升公众的道德素养和道德感,不是礼崩乐坏。

     但破了之后还得立,立的东西怎么来?

     全民信仰基督教绝不可行,一整套基督教教义太复杂难懂,没有相当理解能力无法领会,尤其对2000年信仰一个跟它全然不同的学说的中国普通民众。中国传统文化是讲道德骄傲的,而基督教全然是讲道德谦卑的,截然相反,非常不现实。

     续二

     16 骄傲的道德

     儒学之所以吸引人,尤其吸引知识分子精英,最关键的是他们相信儒家的修身理论,以为遵循儒学能建设和收获真正的道德,使自己的生命结出果实。这个理论没被攻破,儒学必不会亡。

     学儒能获得真正的道德吗?前面已经谈论过,儒学道德没有严格地审判人的思想,儒者的思想自检属于在道德基础上更进一步、值得嘉奖的行为,而一直不是儒家规定必检的项目。这种不彻底的道德检查,使儒者相信自己拥有了道德。另一点,儒者误以为有目的、有意志的道德行为就是道德,忽略了道德的真实性,使他们再一次以为自己拥有了道德。而现在,我们要论述的就是第三点,也是对儒家道德的最后一击,骄傲的道德。

     我们要再次引入一种基督教的常识。可能有人要对此不满,或者感到不解,但如果我们了解到,基督教在如何治死人的骄傲方面有着2000年的研究历史(它一直把人的骄傲视为教义中最大的敌人),应该感到释然。因为这确实是他们的术业专攻。

     一个儒者如果德行纯粹后他有理由感到骄傲么?或者换个问法,他难道不值得被大众尊慕和歌颂么?对此,东方的回答是坚决之yes,而西方的回答是坚决的no。在东方思想看来,人与人存在道德差别是有目共睹之事,难道这还能有什么疑义?有些人的确道德高尚,他们殉节赴难、舍生取义,一辈子高风亮节;而卑鄙小人纵欲龌龊、恬不知耻、无所不为,这中间的天壤之别,就在目前,还能有任何疑义吗?

     我们来引入基督教的思维方式,试着按它的方式来思索,看看它是否有道理。

     在基督教看来,一个人德行纯粹,即使做到百分百圆满,那也完全是他应该做的,不值得半点夸耀。为什么?这是因为,遵守上帝的律法、践行道德难道不是人应该做的吗?人皆凡人,绝不可能百分百做到(这点想必东方知识界也无任何怀疑),即使你做到了那也只是完成了你完全应该完成的任务,更何况还无任何一个人能够圆满完成呢?不谴责已经是恩典,人哪还有半点自豪和骄傲的余地?

     我们来举些例子:

     不杀人是不是道德?是。那如果你一辈子没杀过人是不是值得夸耀呢?不值得,因为不杀人是你完全应该去做的。

     不随地吐痰是不是道德?是。那如果你一辈子从未在公共场合随地吐痰值不值得骄傲呢?不值得骄傲,因为这是完全应该遵守的公共风尚。

     不欺骗是不是道德?是。如果你一辈子没欺骗过人值不值得骄傲呢?——同样仍是不值得。

     如果我们为这些完全应该做到的事骄傲,我们就是把完全不遵守道德视作应当、而把遵守道德视作稀罕、反常和可贵了。这不合乎我们的道德观念,恐怕也不符合任何一个地方的道德观念。

     由此来看,儒者虔诚地追求道德值不值得骄傲呢?不值得,因为你对道德完全应当是虔诚的。那么一个儒者完全做到了各种道德标准,就好比我们文化中歌颂的圣人一样,他值不值得骄傲呢?也不值得,因为那也是完全应该去做到的,虽然我们实际不可能做到。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在我们文化中视为100的,实际上应该等于0。我们为道德而骄傲完全是错误的。

     儒者还有任何理由觉得自己的道德应该获得荣誉、获得权力吗?

     没有。

     “道德是真理之花”,而关于道德的真理是什么呢?就是我们任何两个人的道德之比,都不可能是100比0的关系,而只会是两个负数,负2比负33?负5比负11?没有任何一个人有任何一种理由觉得自己的尊严比别人的高贵,自己的道德该获得崇拜。——这就是真理。

     这个真理是西方所独有的吗?其实不是。我们来看以下一段文字:

     佛告须菩提:……如是获得无量无数无边道德,实无道德可获得者,何以故?须菩提,若君子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圣人相,即非君子。

     須菩提,於意云何﹖君子能作是念,我得道德果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君子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君子。

     以上是西天圣经(金刚经文字略作儒学化的改动),我们再来看一段完完全全本土化的文字:

     生来坐不卧,死去卧不坐。一副臭皮囊,何为立功课?(禅宗六祖慧能的偈子,他被视为中国禅宗的开创者)

     这些都是佛家智慧,另外道家也提倡谦卑处柔、大白若辱,可惜儒家虽然自称能化佛老,却只会叫嚣“浩然正气”、“无欲则刚”、妄称圣贤、以中国文化正统自命,实际并未学到多少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至此,我们可以说已完全颠覆了儒者的道德观,儒学骄傲的道德遗传可以宣告终结。

     在儒学联合论坛有人这么回复,我想这也代表了儒家的一种主流思想吧:

     楼主的立论就不成立,所以整篇也就不知所云了。

     儒学的道德是什么?儒家思想说过所谓应该骄傲?相反,儒家一直在说处上不骄,富而不骄,也一直说圣人君子不是可以达到的目标而是可以努力接近的方向。所谓『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

     我只好给他大量列举儒家骄傲的证据:

     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

     君子语大,天下莫能载焉;语小,天下莫能破焉

     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徼幸

     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

     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是故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远之则有望,近之则不厌。

     溥博如天,渊泉如渊。见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说。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

     故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

     故君子内省不疚,无恶于志。君子之所不可及者,其唯人之所不见乎。

     。。。。。

     这都是来自你喜欢的《中庸》的。唉,我要是你,一定宣布《中庸》是伪经

     最后的解释:

     儒者必然行为上不敢骄傲,因为他们是要追求道德美誉的

     可是他们的思想,按都按不住的骄傲

     这也算是儒者的人格分裂吧

     17 德与法的迷失

     儒家为什么在道德问题上有这么多错误?我们不得不从儒家道德的源头去寻找。按儒家的话说,就是“正始”。

     在儒家看来,道德的主要功能是为了治理国家,所谓“礼治”、“德政”。用礼来控制天下的稳定是周文化的独特方式,用道德来建设和管理国家可以说是儒学政治观几乎唯一的内容。在孔子看来,法律没啥重要,“听官司审案的技巧,我也和普通人差不多吧?还是没有官司最重要。”(《大学》)圣人拥有明德,自然使小民畏服,不敢犯罪、不敢撒谎,这样官司不待听就没有了,这才是本末的次序。而军事,在孔子看来也意味着四处侵略,很少谈及。可以说,在儒家关注的治国蓝图里,是只重道德(文教与行政)、不重其它的。

     儒家的德政蓝图,实际是使道德拥有部分法律的功能,比如管理和消灭犯罪的功能,而且认为比法律效果更佳。“用政权与刑罚来管理百姓,他们虽不犯罪但没有羞耻之心;而用德和礼去教化百姓,他们就会因为知耻而不犯法。”(《论语•为政》)“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不任刑。”(《汉书•董仲舒传》)道德由统治者开始,感化平民、教化平民,自然全民道德昌明,海内大治。这在儒家看来是最完美、最合理的治理方式。

     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

     道德是用来行使法律一样的管理功能的,那么自然,道德的最终目的也就是管理和检查人的行为。道德必然要从人的思想开始,言教、身教都是如此,但它管理人的思想,目的只是为了管理人的行为。所以,行为成为道德衡量和判断的标准(他是否犯法、是否服从),而真正的道德,人的思想、人的灵魂却反而被遗忘了。——儒家虽然重视教化人的思想,但最终却不是审查思想,而是按行为去检验效果,习惯性地从行为来判断思想。

     如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儒家道德并不重视真正的道德:人的内在灵魂了——因为道德主要是个政治性的东西。主要从外在行为来判断人道德与否,自然就成为一种不彻底的道德、容易落入伪善和假冒,也自然会对有意识、以意志去做的道德行为大加褒扬。这一切都是因为儒家德治思想混淆道德和法律功能的缘故。

     儒家道德另外还剽窃了法律的某些功能,比如给人提供安全感。在中国传统意识中,认为道德重要,很典型的一种思维就是:如果大家都不守道德了,这个社会就会世风日下、犯罪横行,人没法过了。这实际是把道德视为法律,而真正的法律却被忽略。自然也越加没有安全感。

     所以,我们在要求放松对人过于苛严的道德枷锁时,会有很多人极力反对——因为恐惧。

     靠道德来消灭犯罪,所以道德会不怕其严,甚至越严越好、越密越好,这样才能更好地达到消灭犯罪的效果。而道德越来越苛严之后,我们也就在这宣讲仁爱的道德下失去了越来越多的权利和自由。

     道德行使法律的功能,道德就必然会溢出它的边界,走向不道德。

     道德行使法律的功能,如此重要,于是道德审判这种残忍的行为也被大众接受。我们个人对个人、集体对个人的道德审判可以义正词严地进行,以道德的名义;本来宣扬仁义的道德可以公然、神圣地剥夺人的权利和尊严,甚至沾满鲜血,比如在祠堂让奸夫淫妇下跪,声色俱厉地谴责、辱骂之后,将他们“沉猪笼”。

     儒家认为,善人为邦,必以德而不以刑,“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论语•子路》),“以德去刑”是表现儒家仁爱风范的重要思想,可是,宣扬仁爱的道德有了处罚权,也就渐渐变成了凶神——这个凶神本应该是儒家厌恶的刑法。这一后果是愚笨的儒家思想没有想到的。

     用德来治国,道德的权力就会越变越大;道德权力变大了对谁有好处呢?自然是儒家。

     谁有权力检查我们的道德生活?儒家思想,道德警察。为什么?因为法不被重视,太弱了,道德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上升为法。

     儒家道德欠的债绝不仅仅如此。它恐怕该为中国周期性的政治事故负责,这种周期性的旧王国崩溃、新王国诞生,每次要死数百万人。

     旧王国为什么会崩溃?因为它国君施政失败、政治破产、民不聊生,农民起义或叛乱将它摧毁。

     国君为什么会施政失败?国君无德无能之时,为什么不能进行匡救?

     这是因为,作为中国古代主导政治思想的儒学对这一困境完全无策。它提出的对策就是“革命”——革所谓暴君、独夫的命,“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弒君也!”(《孟子》),可同时,也革了天下无数老百姓的命。

     极力宣扬仁爱的儒家思想为什么只能提出“革命”这一鲜血淋淋的政治方针呢?

     因为它主张德政、人治,而不主张法治。当人君之德实在不行了,只有进行革命,而不能在某种政治制度下进行安全的权力交接。儒家从没想过这种制度。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看起来很美,王道乐土、太平社会完全可以在明君圣主的领导下实现,可惜这种德政、人治是个非常靠不住的东西:一,它会造成所谓“明君圣主”的权力独大,越来越大,最后君主集权、专横残暴,当初吹嘘德政的儒家根本无力制衡;二就是人会犯错误,可能既无德又无能,还天生残忍。儒家鄙视法治,认为缺乏仁爱,可当德政这个根本靠不住的政治巨鼎倾覆、里面的沸水翻滚而下的时候,不仅儒家这些道德神权的祭司、德政的守护者当场丧命,更导致千千万万生灵涂炭,酿成周期性的重大政治事故。

     儒学轻浮的性善论和德政理想,轻浮的道德乐观主义,轻佻的风流自许,——“从来文武天下事,代代英贤赋华章”,轻易地害死了多少人!

     可以说,儒家思想在中国,该赔偿的人命绝不止一亿条。

     18 儒家的冷血社会

     我们继续聊儒家的德政,看这个以道德为纲的政治理想还会变出什么灾难。

     宣扬以仁爱为本的德政,实际上导致这个社会没有仁爱。——这看起来很难理解,是吗?

     儒家社会没有仁爱?

     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因为你被爱是因为你可爱,而你不被爱是因为你不可爱。

     ——这看起来很公正啊?

     是啊,可就是公正不好。

     公正还不好?社会公正可以说是儒家努力追求了2000年都还未实现的理想,它竟然不好?!

     它确实不好,因为这种追求公正的社会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平等的社会,而最终只会变成赤裸裸的丛林法则在人世的翻版。

     儒学道德根据人的行为来评判很多事情,而基督教“不以行为称义”,也就是说它不怎么根据人的行为来进行道德评议。我们来看看这两种不同观点可能导致的差异。

     不以行为称义,就意味着不根据你表现的好坏来分派你的权利,这就是天赋民权的观念——也只有这样才可以实现天赋民权——这才会形成一个真正公平的社会。如果树立道德标杆,谁做得好就给谁更多的权利,谁做得不好就该受惩罚,这可能更符合东方人的习惯,可是这样会形成一个歧视和无情的国度。在这样的国度爱是不存在的,因为爱的给予是根据你的表现来的,它根本不会给予每一个人!

     我们深入理解一下这个事情:

     如果我们都爱美女、都不爱丑女,这可说是人类的自然,但这是爱吗?这可以说我们有一点爱吗?不是,没有,可以说一点儿都没有。

     如果我们道德表现得好就被爱,我们不听话了,自行其是、我行我素,就不被爱了,我们被爱了吗?——同样也没有。

     如果我们想要被爱,所以就去努力表现,争取做得正直、健康、可爱、仁、义、礼、智、信;如果我们做到了,我们也就将获得爱,——这样的社会有爱吗?

     还是没有。

     这样的爱根本不是社会给我们的,而是我们争取来的。儒家社会的爱只有我们争取才会存在,可以说它完全是我们应该得的,属于劳动成果;而如果我们不去争取、或者我们争取的技能差那么一点,我们就得不到爱。这样的社会难道有爱?

     儒学强调一个正当性,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要正当的,一切都是好的。——有人会怀疑:你这个引申恐怕有问题吧?那我们来举例子:儒家认为正当的杀人就是好的,例如商汤和周武王的攻击、颠覆旧王朝就是被儒家无比歌颂、吹上了天的。

     在这种正当性的驱使下,实际我们民族每个个体的自私都被无限放大了。条件只有一个:只要你正当。而与此同时,所有的不正当行为也都被允许了,条件还是那一个:只要是正当!

     如果正当的高官厚禄就是被许可的(比如张居正),不正当的冻饿而死或千刀万剐也是应当的(比如袁崇焕),那么,我们是民族是不是人人都恪守正当、积极正当、而鄙弃犯错呢?如果跑得快、头脑好的位极人臣,而跑得慢、行差踏错的活该族灭,那么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人人都拼命跑快呢?

     如果我们想当然的话,似乎会是这么个效果。但其实

     不,绝不。如果这样的话,更多的是有人破坏这个正当。当游戏规则过于清晰、无有余地时,不是大家都来遵守,而是许多自知无望的人努力破坏游戏规则。可由于这个“正当”是我们社会中最有知识的人制定的,于是,破坏这些规则的人往往必然是没有多少知识的,他们的手法也必然龌龊、违背人性、令人叹息。

     这个社会人人追求正当,于是那些在街头翻垃圾箱的行乞老人就没人理会;这个社会人人追求正当,于是那些儒家歌颂了几千年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社会永远无法实现。因为大家都很忙,大家都在为正当而努力奔走、辛苦劳作;而许多东西,比如爱,凭什么可以无缘无故地施与呢?

     有人会反驳:儒家政治十分讲求宽仁,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出现这种情况都是因为政府没有真正按儒家思想来制定政策。

     我们来看看儒家的宽仁究竟会有多宽、多仁。

     我们常说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是儒家思想,它是儒家忠恕之道的通俗说法。这个思想被吹上了天,可它会得到真正贯彻吗?

     不会,因为它是虚伪的,这种宽是不真实的。

     我们自己不吃的东西我们给别人吃,这是种什么感觉?一件事情,比如不诚实,放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不会原谅自己(严以律己),那发生在别人身上我们会原谅吗?我们实际上不会原谅;可根据我们社会的道德规则(宽以待人),我们又会原谅。只是,这个原谅是真正的原谅吗?不是,那不过是姿态和有意的施恩罢了。姿态和法外施恩是长不了的(儒家讲究的仁爱实际逃不过这两样:姿态和法外施恩)。它们甚至会反弹。当我们“宽”了之后得不到应有的效果,比如别人不搭理、不改变他们的言行,我们就会愤怒。

     儒家号召提倡的仁爱同样如此。儒家号召仁爱,可当有人不仁爱的时候,儒家对他将更不仁爱:)儒家提倡义,可当有人不义的时候,儒家将大义凛然、义薄云天,甚至大义灭亲。儒家提倡礼,可当有人无礼,咱们社会怎么对这种人,咱就不用多说了吧?儒家提倡智,于是不智之人被嘲笑。儒家提倡信,“人无信不立”,于是,真的,没有诚信的人就被我们的社会疏远和孤立。

     儒家的做法实际在抽自己的耳光,它所有的主张最终都因为它着重的这个“正当性”而不能实现。儒学的仁爱就好比一张疲软的弓射出去的箭,没多远就跌落在地了。不过这也正好是儒家的思想:“射不主皮”,射箭不讲求射透皮制的靶心,因为人跟人的力量不一样。儒家思想正好就是这样“射不主皮”:)

     在洪荒之外、宇宙纪年之中,有这么一个赌场,它在夜里8点钟开赌。

     赌场中有好人、有坏人,坏人偷牌、换牌、出老千、赖帐;好人兢兢业业地操作,不夹带不换牌,不使用灌了水银的骰子,严格遵守赌场的所有规则,行为十分正当。可当凌晨三点,赌场突然宣布因某重大原因从开场以来所有的赌博记录全部作废,一切重来,这时谁更愤怒些呢?是好赌徒还是坏赌徒?

     答案很有可能是好赌徒。

     坏赌徒作奸犯科,不怎么把事真正放在心上;而好赌徒之所以恪守赌博规矩,为的就是正当地获得利益,使他们的利益完全合法、不受任何的横加损害。他们必然会愤怒,而且这种愤怒由于有合理性的支持绝不会小。

     在中国社会,我们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好赌徒。

     因为我们所有人都是好赌徒,所以在街头翻垃圾箱的行乞老人就没人理会,这个社会的“老无所终,壮无所用,幼无所长”,而“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无所养”。

     在正当之外还有什么呢?有什么东西是超越我们民族这种狭隘的思想方式的呢?

     那就是:

     恩典。

     只有恩典的才是不可剥夺的。只有恩典的才是所谓“天赋”的。只有恩典的,才是我们能够拥有人性尊严的。

     如果不是恩典,而是正当,我们所有的东西都可能被找到理由剥夺精光,以各种各样的话语,国家强盛、民族命运、人性尊严、消灭犯罪、国家社会主义、纳粹理想……等等等等。

     没有恩典的社会没有自由,因为我们没有犯错误的权力。没有恩典的社会也没有博爱,因为我们不会真正原谅任何一种罪恶与错误。没有恩典的社会同样也没有平等,好人、坏人怎么能够平等?

     是什么妨碍了儒家高唱的仁爱?我们会发现是正当、正义妨碍了仁爱,它们克制了恩典的诞生。由此,中国社会就只能成为一个冷冰冰、人人自私的冷酷社会。极力歌颂和追求正当、正义,按它们来构想和建设的社会,最终只会成就万众奔竞、弱肉强食、极端赤裸裸的“丛林法则”。

     这样的社会结果大家都很自私。也只能自私,别无选择。因为道德的标杆、考核、赏赐和惩戒,是毫无假借、绝不容情的。我们所有人必然只能靠自己、自私自利,我们所有人必然沦为它的奴隶。

     儒学该不该灭?

     19 恐怖的正确之神

     我曾经提到这样的话:

     揭开最后一道面纱,我们发现,儒学圣殿里的神是:正确。

     如此,儒学就跌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一个儒者可能到死也想不出,为什么崇拜正确会是错误的。处处追求正确、以正确为一切行为的法则还会有错?我们现在来讨论这个问题。

     儒家思想一直存在一种强迫性的驱动力:对道德的极度渴求、对道德完美的强烈需要。我们来引用一段心理学的描述:

     一切追求荣誉的冲动的共同点是追求超出人类所可能有的更多的知识、更高的智慧、更好的美德或更大的权力……任何不是绝对无畏、绝对优越或绝对圣洁的东西,对于沉湎于追求荣誉的神经质的人来说都是毫无吸引力的。

     ——(引自《神经症与人的成长》,美国 Karen Horney,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第一版,P21。以后如果直接引用页码,均出自此书。)

     儒学正是如此,儒学所需要的崇高的道德理想正是这样一些绝对的东西。他们高呼“止于至善”、 “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而这些无比崇高的道德、真理和权力,人作为一种平凡物种,用什么方法才能占有和获得呢?他们规划出了自以为科学的循序渐进方案:“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采用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办法来“止于至善”、“克明峻德”,“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儒家道德其实犯了一个想象力导致的错误,他们以为“只要懂得‘正确的’道德准则就能使他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往往还是个道德高尚的天才。”(P20)虽然有这么一个错误,但儒学还是在道德的康庄大道上开始狂奔了,而且一奔就是2500年。

     在儒学执著追求不可企及的道德之路上,“正确”成为至关重要的一个词。修身的目标要定得正确,“仁”、“忠恕”、“为学由己”等等;修身的方法和次序也要注意正确,“水必盈窠而后进”、“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之类;正确既成为目标,也成为手段,可以说儒学无一处不讲究正确,甚至连吃饭的姿态和吃的东西的形状:“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

     当儒学实际上把“正确”作为他们圣殿中的最高神来祭祀的时候,他们已经坠入了深渊。为什么?

     因为“正确”绝对不是一位和善的神,“正确”充满攻击性,它对“不正确”的东西缺乏宽容。

     孔子发现,他的得意门生颜回也只能做到“三月不违仁”,超过三个月就不行了。为什么人不能做到长期“不违仁”呢?后世儒者研究说:“不违仁,只是无纤毫私欲。少有私欲,便是不仁。”人性难以去除私欲,要实现那些“绝对”的道德,人性是靠不住的。

     完美的正确其实是一种神性、神的属性,而非人性。正确准确的说是神才能达到的,是神的境界;而人,是经常地、不断地、而且永远地会犯错误的。儒者全身心地崇拜和追求正确与道德,渴望实现一个理想化的自我之后,其立场必然由人性转移到神性这一边,接受种种神性对人性的蔑视和攻击。他不会替人性申辩、肯定人性,而只会强烈地渴望得到神性,所运用的手段就是攻击、改造和消灭人性,比如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妄图多沾染几分天理,而尽量多地抹杀那些不可靠、软弱、容易犯错误的“人欲”。

     “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切磋和琢磨是制作骨角和玉石的工序,它象征了儒学对真实人性的改造欲望,因为真实的人性使他不能获得正确、神性,而这种改造就如同切磋、琢磨两个词所表示的那样,是坚决、持续、不宽容、不懈怠的。不正确、有缺陷的人性会散布在所有人身上,自己以及他人。于是,神性对人性、正确对不正确的攻击,也既指向他人,也指向自己。指向他人,导致对他人的无情;指向自己,就导致自我憎恨、心灵炼狱。

     儒学并没丧失理智,它发现指向他人的攻击有违人道,于是儒学在极端强调学习和改造的教条之上又加了一个重大的教条:“忠恕”(通俗地表达就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也就是限制这种对真实人性的攻击不能施加于人,而只能施加于己,而且,也必须施加于己。

     儒家是有意识地把这种攻击性导引向儒者自身的,它有自己的论证过程。

     儒家思想有明确的“凡事反求诸己”的教条,这一教条在儒家经典中三令五申。

     “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孟子-公孙丑上》)

     “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中庸)

     儒者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教条呢?而且对这一教条再三强调?

     这是为了得到“道德”而做出的一种牺牲。

     因为儒家明白,要得到道德,只有不断地锤炼自己,除此之外别无它法。当一件事情办砸了之后只有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可靠途径,其它的都无法指望。

     儒家如此强烈地想提升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接近正确和真理,那么,这种对自己的严厉也就是没有办法的代价和牺牲了。而这种代价和牺牲是可以得到补偿的,等你七十岁以后,就可以“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了。

     这种对自己的彻底攻击和检讨会使儒者陷入巨大痛苦吗?

     倒还真的未必。

     一个能比较彻底地信奉“安贫乐道”的儒者,可能较少对自己进行攻击,因为他能成为攻击目标的很多东西,比如很多欲望及由此引起的利害得失关系,都被他自己主动放弃了、阉割了。这些倾向清教徒主义的儒者因为禁欲,可以比较从容地穿梭于这种复杂、严厉的正确之网。——这是伟大道德催生的奇迹:)但作为仍需在社会环境中正常生活的人来说,这种“正确”的心魔,是人自己给自己制造的一个地狱,容易引发心理危机。这种心理危机的产生主要就是因为儒家思想中的凡事苛责自己,而且没有人替自己宽贷、求情。

     自我憎恨在任何儒者那里都不会消除,这是因为:“自我憎恨不仅是自我优越感的结果,而且还起着维持自我优越感的作用。”(P114)因为越是毫不留情地憎恨自己身上软弱的人性,他就在拥抱神性、与“正确”结合的路上走得越远,他就越能获得道德优越感。而真实人性什么时候可以完全消灭呢?答案是永不可能,所以道德家如果对道德的标准永远是高的,那自我憎恨便永远存在。

     而自我憎恨永远存在,对他人的憎恨也实际存在。为什么?因为自己和他人都是同样的,都是人。

     修养水平高的儒者会较好地控制自己不攻击他人,对于“仁”和“忠恕”的教条执行得较好,但总体来说,这种正确对不正确的攻击性是无法遏制的。

     因为一个人如果总是对自己的不完美感到愤怒,他必然不会真正宽恕他人身上的不完美,哪怕他如何注意提醒自己,总会泄漏出来。一个和自己的普遍人性做斗争的人会喜欢他人身上的普遍人性?绝不会,实际上他差不多会鄙视所有人类。他们所尊奉的“仁爱”无非是一种抽象的自作多情。真实人性是他们逼迫自己试图超越的,他们绝对不会真正爱上拥有真实人性的芸芸众生,所谓爱不过是他强迫自己要拥有的一项德行罢了,一种居高临下的抽象的、矫揉做作的爱,一种他们往自己身上贴的展现道德优越的羽毛。

     一个尊奉“正确”的人必然会习得“正确”的攻击性。这种攻击性指向他人或指向自己,因为它们那荒谬的合理性、进行道德超越的永恒的必要性,这种攻击会永远严厉。

     儒者的热爱攻击,我们在古代能观察到,现代仍能观察到,网络上比比皆是。真正的儒者和受儒学思维影响的人的区别只在于,儒者控制和隐藏得更好些,而普通人表现得赤裸裸罢了。以及,真心信奉儒家思想的人更多的是对自己残酷、只在难以控制的时候“泄漏”出对他人的残酷,而修养不够的人更多攻击他人,并未学会反躬自省。而这种种情况,无一不是人类的悲剧。

     20 正确的对立面是什么

     一个儒者有真实的感情吗?

     没有,他拥有的只是正确的感情。

     一个儒者有真实的样子吗?

     没有,他拥有的只是正确的样子。

     一个儒者遇事有真实的反应吗?

     也没有,因为他努力要做的都是正确的反应。

     ——一旦开始崇拜正确之神,儒者就开始失去他生命的真实。

     我曾经是一个过于爱正确的人。因为过于爱正确,于是人变得狭隘,而且失去自我。

     用这双眼看去,伤别人也伤自己。因为受正确所困的人会不留情地打击自己、仇视别人。

     爱正确就会失去真正的自己,因为要削足适履。

     过于爱正确,就会失去真实。因为正确的对立面不是错误,而是真实。

     儒者从“正心”、“诚意”开始就在人工塑造内心的一切,但它反而把它说成是符合天道。确实,正确的东西看起来更符合天道,而伪造的东西往往能快速符合理想。

     儒家混淆了正确和真实两个概念。或者说,儒家根本就遗忘了还有“真实”这个概念。

     儒家的“诚”,其实说的是正确,无关乎真实,是对“正确”之神的忠诚。而正确——其实是真实的刽子手。

     儒学极为强调人的意志,我不知道这是否给人性带来了尊严,但意志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靠得住?

     儒家极力追求正确之后,人的真实本体基本就被意志架空,人成为以意志为骨架、以意志为头脑、以意志为神经的人。而这种主观意志,除了要经历现实社会的严格考验、时时面临被摧毁的危险之外,还使人失去最本真的自发性和方向感。

     人如果有自己的真实自我,而不仅仅空余一腔意志的话,他对很多事物、情境有自己自发的情感反应。而一个受意志控制的人,很多时候缺少这种自发的反应。情感的“自发性”能给人生带来方向感,而儒家思想只会给人带来僵化的大尺度的方向感,因为这些方向都是儒家经典所规定了的;但这种大尺度的方向感在具体事务的处理上无法应对自如。因为一个被意志和教条架空的人,无法时时对具体事物进行真实而精确的反馈,握有变化自如的方向感,拥有真实的情感反应。

     意志在漫长生活的磨砺中容易疲劳,意志在现实挑战中容易面临崩溃,意志实际给人带来永恒的不安全感。意志力、道德意志,平时看似给人带来勇敢和体面,但在关键时刻,意志虚构出来的勇气比不上以真实利益和真实情感做后盾给予的勇气。在面临考验的时刻,意志害怕的是自己被击溃,反而退缩;而人如果为了真实的目的、因为真实的情感反应,在关键时刻反而有靠得住的勇气。

     人只拥有正确之后,他的真实生活其实已经幻灭。因为从此人只有意志是否得以实现的独一生活目标,而这一生活目标无非有两种庸俗的结局:要么成功,要么失败。都毫无意义——如果我们从人生活的正当目的来评判的话。因为生活不仅仅是一场赌局,或一次战争,生活需要其它的意义。生活需要有喜怒哀乐,生活需要有各种真实的意义:痛苦、悲伤、爱情、失望、尴尬、背谬、浪子回头、得意享乐、短暂舒畅等许多内容,需要饱尝各种各样真实的、或许看起来不那么正确的感情。这些经历因为它们真实而被我们珍惜、感念和体会,而不是简单地以对错、成败去进行划分。真实生活的丧失,使儒者的生活缺乏厚度和体验,变为简单的黑白,变为简单的欢喜或者愤怒:顺之则喜,逆之则怒。这都是以意志君临生活的恶果——当然,儒家经典对此进行了调适与拔高,最后成为:顺之则喜,逆之则自省、忍辱和继续努力。可这样的生活已经毫无滋味。(全文完)

    http://www.duyihua.cn
返回 哲学园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