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快播菜刀段子,看庸众的集体弱智!
2016/1/10 哲学园

     连日来,快播庭审网络狂欢节中,菜刀段子无疑是重头戏,但老蝉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以至于昨日睡前冲凉时,思量此事,不知不觉,居然把头发日渐稀疏的脑袋洗了两遍,在我突然意识到,我重复洗了一遍头的时候,对于菜刀段子的问题也豁然开朗起来。

     于是,老蝉不惜犯下众怒,以菜刀段子的流行,庸众的狂欢为理由,来指责我们整个民族的的弱智-----一小撮像老蝉这样清醒的人对于这个民族的整体表现已经无足轻重了。

     在此,我们不谈王欣及其高管是否有罪,因为,一个走在时代与技术前沿的案例,在法律层面本身是需要突破的,现有的法律文本或许无法为案件确定一个封闭的定域,以做出毫无争议的判决。历史上,这样的案例以某一个典型的事件为诱因,推动着法律的自我改造和完善,如王志刚的收容所事件、美国黑人妇女帕克斯不给白人让座事件等等。快播案或许没有以上事件那么大的意义,但无疑会在中国的法律史上留下精彩的一笔,这是确定无疑的。

     言归正传,菜刀段子是这样的,庭审中,辩护人用了相当多的类似段子一样的比喻来为其当事人辩护,最是为人称道的就是菜刀这段,请看:

     辩护人: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了,就说菜刀公司有罪。不能因为说有人用电脑犯罪,那就说电脑公司犯罪,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社会必定大乱!

     如果被这个段子中的逻辑所迷惑,认为王欣无罪,那么恭喜您,您已经获得了网络痴呆弱智奖。

     再强调一遍,我们对菜刀段子的逻辑提出质疑,并非就认为王欣有罪,提出质疑并进行分析是为了揭示菜刀段子并不能为王欣无罪做辩护,其理由是不充分的;同时,否定这个段子的辩护,也并不意味着王欣就有罪。对王欣及其高管的审判,甚至是对这个案件是否是成立的质疑,都需要更多更充分的证据,以及法官、律师、公诉人、被告人、民众更多的智慧和创造性劳动。这才是考验一个社会一个政府一个民族的智慧的时候。(我们在此,同样回避对政府的指责,这不影响本文的立论)。

     再次回到主题,为什么菜刀段子是无法为王欣(或王欣的某些行为)无罪辩护的?

     一把菜刀,它的设计、功能是为了切菜,但无法避免歹徒用来伤人,菜刀本身无罪,其设计制造者也无罪,犯罪的是使用菜刀伤人的人,这个逻辑很显白,其中,我们忽略故意为犯罪人提供菜刀以及其他与犯罪有关联的一些复杂关系,这样一种逻辑是很自然正确的。

    

     但是,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当一把菜刀被设计者改进,给它增加了一个放血的槽,这时,这把刀既可以用来切菜,又可以用来杀鸡杀鸭甚至杀猪,那么,虽然这把刀我们还叫它为菜刀(或杀猪刀),但其功能与使用价值已经变得与前面那把功能单一的原始菜刀不一样了。

     我们可以对菜刀进一步地进行想象,直到这把菜刀变为一件名副其实的武器!这个时候,菜刀已经不称其为菜刀了,而是成为了一把匕首或者一把利剑,这件武器可以用来自卫也可以用来犯罪。而作为一件武器,人们对它的态度和观念是与对菜刀的态度和观念不同的。人们会制定一系列的法规来控制这些武器的流通范围,以及获取它们需要的条件。这个时候,武器的设计者和制造者虽然从理论上说,依然是无罪推定的(比如最初搞出原子弹的那帮科学家。那么,最近搞出氢弹的那帮朝鲜人呢?),但他们多了一份责任以及道义上的考量(是的,是道义上的考量,这种考量并非是道德的绑架,而是作为正义的一个基础)。在法律没有触及的领域,这就要求设计者和制造者有着较高的自觉意识,用高于社会平均道德的水准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有必要重申,这样的责任与道德要求在法律上或许并无根据,但法官有基于正义道德基础的自由裁量权,以便做出对现有法律并无规范的行为做出他的正确的判断。

     一把原始的功能单一的菜刀,到一把改进了的功能多样的菜刀,直至质变为一件武器,更多的是中间状态的形形色色的菜刀。每当一把新的菜刀的出现,对于人们来说,其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变化,这自然会引起一系列观念和法规的变化。

     快播这个视频播放器就是这样一种经过改良过后的功能优良的菜刀,这把菜刀与原始的菜刀相比,功能上有很大的不同。它可以绕过现有法规,将存储在世界各地的个人收藏的隐秘的色情视频顺畅地进行大范围扩散,我们有必要着重强调一下,快播这个视频播放器对一切视频,非色情的和色情的均一视同仁,除了快播公司的缓存服务器可以进行能力有限的过滤之外,它本身并没有选择性,也就是说,快播本身并无原罪。

     那么,作为一件改良了的播放器,它引起的法律以及道德的问题到底在哪里呢?这就有必要来分析一下我们国内对于视频播放传播以及内容限制的状况。我们知道,我国法律规定是严禁一切有关色情的影像制作和传播的,至于色情的标准如何,我们并没有国外那样的分级制度,但我们广电局的审查员,还有一些你懂得的无形的手在起作用。在这种状况下,对于古老的视频播放器来说,人们必须先链接到一个内容经过审查的服务器上(当然你还可以翻墙),下载视频,而这些视频理论上说是完全过滤了色情成份的,下载到本地电脑后,才可以观看。而公共的视频网站,虽然可以在线观看,但其内容很容易监管,基本可以杜绝法律不允许的色情视频出现。至于网络上其他的传播方式,比如ftp、云存储等,这是另外一个话题,后面会说到。

     我们发现,对于古老的视频播放器,色情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是受到限制的,一方面是来自于技术的限制,另一方面,技术的限制使得法律产生了很大的效力----只要控制好视频源,就可以控制色情视频的大范围传播,而基于这样的网络技术,视频源很容易控制。

     好了,现在快播登场了,它做了什么事情呢?它把世界上每个人心中隐秘的潘多拉盒子都带上面具暴露在网络之中,人人可取之,原来的游戏规则失效了,监管已经无能为力,法律也并未对这种新型菜刀做出明确的规定。虽然这把改进过的菜刀,依然对众生一视同仁,不管是色情的还是非色情的,人们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他想要的东西。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种平等,对于老的播发器,色情与非色情是非对等地位的,色情视频受到了技术与监管双重的重压,使得色情视的传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快播的出现,或者说QVOD这种技术的出现,打破了色情与非色情地位的不对等状态,而使得它们在快播面前具有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地位”,这就使得本来被死死锁紧的潘多拉盒子被快播这把钥匙轻轻地插入,轻而易举地被打开,于是盒子里的魔鬼在网络上与天使共舞,而这显然【不是】不言而喻的正义的平等。

     我们说技术无原罪,那么在以上语境下,技术无原罪可能是不正确的,如果说有原罪,那么这个原罪在这样一种意义下成立---它打破了原有的平衡状态(对等的或不对等的),而进入了一个不平衡的状态(对等的或不对等的),使得人们制定的规条失效了。而一旦新的平衡得以建立,新的法规得以有效执行,那么原罪的影响也随之消失,于是技术与道德、法律可以相安无事。

     王欣和他的高管们,就承担了这个新的平衡的建立的责任,不管法律对他们是否公平以及他们愿意不愿意。

     注:文中提到后面要讲云存储对于色情传播的影响,也就是另一个段子:“微信工具从开发到现在,是有多少刑事案件是通过微信传播淫秽视频的,还有百度云,网易云,这个云那个云的,QQ最严重。为什么不去关停腾讯公司,百度公司。公诉人说为什么快播不改进业务,那为什么QQ和百度不去更改业务?不去终止微信业务,不去终止qq业务?因为技术是没有标签的!”

     同样,这个辩护与菜刀段子一样,是不充分的,这涉及技术扮演的角色,定位,与色情的远近等等,各位可以把问题掰开了揉碎了来分析。

     另,作为辩护人,为了赢得这场官司,他的做法无可厚非。本文并没有指责辩护人之意,而是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这种辩护是否合理充分,这个角度是哲学性质的而非法律技巧的。鉴于文章篇幅以及这是另一个段子,老蝉就写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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