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悖论:民主的可变性与脆弱性(续)
2016/2/1 哲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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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的悖论:民主的可变性与脆弱性

     作者: S.N. Eisenstadt (1923-2010)(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教授)

     原载:Sociological Theory, Vol. 16, No. 3 (Nov., 1998)

     译者:朱晖(哥伦比亚大学&巴黎政治学院 15‘)

     接今日第三篇

     IV.现代社会的政治进程:社会运动以及政治边界的再造

     现代政治的力学结构(译者注:Dynamics-政治力学觉得是较为恰当的翻译),宪政民主体制的脆弱性和连续性是同我前文中所论述的“中间”与“外围”的紧张关系分不开的,我希望再次强调,现代政治核心在不断地吸收“外围”的“异议”象征,对于外围挑战性力量的吸收,是现代政治核心的一个特点。

     在此我想重点论述的是社会运动的作用,这些社会运动常常展现出在现代进程中社会大众对于“现代性”的批判和反对。现代进程中的社会运动的很重要的一环就是“异端”学说(如新教等尝试通过政治手段来实现所谓”Kingdom of God”)的转变,许多此类的社会运动象征着对一种美好政治社会秩序的憧憬,这些社会运动的象征意义构成了现代政治论述的核心部分。此类社运也是乌托邦理想的重要载体,总的来说,社会运动为现代政治体制建构以及多元主义思潮的兴起加入了理想主义成分。而这又跟我前文所述的“政治核心的克里斯玛化”有直接联系,并通过这个现代政治系统的核心来发挥作用,产生实际的改变。

     这些社会运动的一个显著共同点就是:相同的目标,即重建社会的核心,改变社会的权力结构。这些社会运动分成两种,一,想要拓展政治核心的范围,使其容纳更多的族群进入权力结构之内(如拓宽投票权的运动),二,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与前者相比,后者主要着眼于改变生产关系,根本性地动摇社会的政治经济根基,使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关系得以平等化,废除因生产关系不平等导致的政治关系的阶级差距,这一种社会运动致力于重建全球的政治组织体系,无论是主权国家的体系,还是族群,部落的体系,一切都以生产关系的改变为根本的改变。

     近来,新兴的社会运动在世界氛围内风起云涌,这其中较为成熟的是女权主义运动还有少数族裔的平权运动,两者都强调机会的平等以及反对资源分配的不公。在西方世界之外,有许多宗教和意识形态的原教旨主义运动也在二十世纪末不断壮大,而他们常采取宏大视角进行论述而并不仅仅针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抗争,这些原教旨主义运动蕴含着浓厚的雅各宾主义色彩。

     除了上述的三类重构政治核心的社会运动,我们同样见证着许多带有改良色彩的社会运动(即重构政治核心不是必要条件),如宗教改革运动,工会以及行会运动(对于社会中某一个行业的改良),无政府主义运动,还有反对官僚体系的示威游行等等。许多诸如此类的运动都影射着对于“现代性”还有现代政治体系的根本否定。有些社会运动甚至表面上完全抗拒传统社会运动“打入政治核心”的这种路径依赖,如一些宗教改革运动,工团运动,还有许多带有后现代色彩的运动等。实际上,这些社会运动既打入了政治的核心,也同时拓宽了政治领域的边界。

     上述的社会运动在现代进程之中不断地缠绕,发展,相互借鉴,自十八世纪以来,社会运动的行进轨迹编织了现代政治话语体系,可是也正因为这些社会运动在政治光谱上辉映出截然不同的光彩,所以社运之间产生了激烈的意识形态还有政治冲突(如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在1930年代的斗争,还有苏维埃阵营和西方民主阵营在冷战时期的斗争)。

     这些社会运动使得现代政治生态往西欧宪政初始框架的反方向生长,并孕育出了一套完全不同的话语体系。而这无疑又跟现代社会的工业化进程,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扩张,现代政权的诞生,国际政治系统的完善(当然也就包括了现在政治体的主要形式-主权国家)。在西欧之外,这些社会运动主要是对“现代性”通过政治,经济,军事,意识形态以至于殖民侵略等各个渠道扩散的这一现象本身的回应(阿玛提亚森的“反应性身份认同”也是通过此类社会运动形成的),这类思潮在中,东欧,亚,非,拉地区都掀起了反抗西方霸权的社会运动。总而言之,现代政治制度的完善,并不仅仅是文化以及社会步向现代化的充分条件,现代政治本身就提供了一个公开的竞技场,在这个竞技场之中,百家争鸣,现代化的轨迹也随着政治生态的改变而不断演变,而这一切的一切都蕴含在“现代性”这个理念之中,因为“现代性”本身就包含着许多的矛盾,悖论,二律背反,现代性本身不是个完美的概念。而其不完美但开放的本质也就孕育了当今波诡云谲的国际格局,在国际格局之下有涌动的社会思潮和运动,他们一同生产出了现代政治的话语体系。

     我所说的社会运动的兴起跟现代政治流程的两个重要特点有关,一,社会不同阶层间的不同需求容易导致大规模的阶层,族群冲突(这种冲突在传统静态社会是很罕见的,除了那些民主的城邦国家之外),二,现代政治中围绕重建政治领域的不断斗争。后者可以从那些着力于凝聚社会共识,反对相对弱势的多元主义的社会运动中明显体现出来。(Pizzorno 1994)

     此类重构政治领域(或重构公开的政治竞技场)的议题几乎在所有现代政体中都存在。自十七世纪以降,我们对国家政府的定位从“放任式的”(Laissez-faire)到二战后“凯恩斯主义的”,以至于着手建立如今林立的福利国家体系,这种“重构-制度化”的过程本身就是我所说的“重构政治领域”,可这仅仅是冰山的一角。其实这些转变在各国的历史中都屡见不鲜,但是重构政治边界却的确是现代政治的特色。

     从“放任自流”的小政府到福利国家的大政府,对于政治领域的重建经常预示着对于公众利益概念的再定义,对公众利益的重新定位又会衍生出对于个人权利与责任的再定义,对于社会财富二次分配原则的再定义,对于公共事务空间的再定义。

     对于重建政治领域的诉求也会经常带来冲突,如对民主的不同理解(雅各宾主义的和多元主义的),独立自主的公民社会还有强力国家之间的冲突,宪政民主捍卫者以及挑战者(对宪政民主抱有怀疑态度的人)之间的合法性冲突,以至于一些“政治神学”领域(先验价值不同),还有“常规化”政治和“革命性”政治的冲突。(Ackerman 1991,Eisenstadt 1996,Lasky 1970,1976)。

     这些无所不在的社会运动还有价值冲突,对于重建政治领域的诉求,以及衍生出的潜在的“极权主义”的倾向和多元主义倾向的观念斗争在所有的现代政权中都可以见到,这就是现代政治的基本生态。没有任何一个宪政民主政体完全消除了政体之中“雅各宾主义”的因素,尤其是它所蕴含的乌托邦式的政治神学理想,宪政民主政体无从消除这些政治神学理想,而这些理想也在不断地通过立法途径得以实现。

     正因为这些社会运动和价值冲突是无所不在的,现代政治系统也持续地面对意识形态和制度的双重挑战,一,来自于“公众利益”的鼓吹者对于社会多元价值取向的合法性的否定,二,来自于对于“公众利益”不同的解读,以及不同“解读者”之间争取话语霸权的混乱局面。第一个挑战并不仅仅要求政治体系依照宪法所运作(即“按照规则去玩政治博弈”),而更多地强调政治核心应该不断地容纳那些社会运动的“反抗象征”(Symbols of protests),去不断地重构政治的边界,拓宽政治的核心,重建政治系统合法性的根基。而具体地来说,也就是我前文所说的“对于公众利益概念的再定义,对公众利益的重新定位又会衍生出对于个人权利与责任的再定义,对于社会财富二次分配原则的再定义,对于公共事务空间的再定义”,再定义的主要方式是,一,重建政治核心,社会核心的集体认同,二,更换政权的合法性源泉(制宪会议等),三,通过直接的政策来进行财富的二次分配,四,重新构建允许社会不同阶层自由发展,集聚,允许公民社会重新生长的公共空间。

     我上文所述的第二种挑战(即公共利益的“解读者”的霸权争夺),就要求现代政权能够为这种话语斗争提供公开公平的言论空间,制度环境,但是能够防止霸权争夺的激烈化以至与现代政体无法良好运作。这一个挑战影射出的根本问题是,民主政治体系的合法性来源到底是宪法-宪政体制本身,还是多元社会的“多元合法性”(即没有任何一种合法性体系取得话语霸权)呢?

     这些上述的挑战在多大、多小程度上能够通过“体制内”解决,以及这个宪政民主的体制能够在多大,多小程度上变革自己,宪政民主的稳定性就有多高,多低,根本地来说,其实这些挑战,这些不稳定性,这些变量本身就说明了我这篇文章的主题,即民主的悖论,而民主的悖论就是民主本身能够清晰地展现出它的问题本身(越民主,问题就越明晰)。

     这两种挑战的症结在于,这些挑战本身常常蕴含着“超合法性的论述”(Meta-legitimation译者:在此我理解为一种超验的理想,因为超验的理想无从证明可是很明显人们又常常带有这种超验的理想),然而挑战者本身需要将通过这些“普通合法化”的渠道来实现这些超合法性的目标),这又是民主的一种悖论。

     V.包容异见的挑战:“非零和博弈”的政治和现代社会的信任体系

     在上段落中我已经详述了现代政治体系的重要挑战就是如何使得“抗议的象征”不断融入政治的核心之中(外-内),同样地,对政治的核心即“公众利益”的本质,政权的合法性也有截然不同的解读(内-外),政权通过不断地包容异见来改变自身,从而打到宪政民主体系的延续。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宪政民主体制都成功地延续下来了,如南北战争时期的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中欧都出现了大规模的动荡不安,正是因为他们的民主制度无法面对民主本质属性的挑战:民主政治的多样性和可变性,迥异的目标,不断变化的政治边界。最近的研究指出(Przeworski, O’Donell and Schmitt 1986), 这些政权中的政治斗争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是指对于选举结果,社会运动,政治改革,以及政治丑闻的后果的不可预料性,换句话来讲,在这些国家的政治博弈之中,没有任何一方能够对结果有充足的把握,他们最多也只能确定自己在下一轮的政治竞争中有下一次机会(即选举失败之后的下一次选举)。这种不确定性被社会运动(即外-内和内-外的挑战运动,它们要求重新分配社会资源)所加剧,这种不确定性让统治者倾向于放弃手中的权力,而正因为现代政治的公开性还有透明度,让统治者有更加强烈的意愿去放弃手中的权力。

     在大多数制度中(除宪政民主制度外),政治斗争通常被视为一场零和博弈。任何竞争者或党派的竞争者的胜利也就意味着另一些人和另一些党派的的失败。然而,现代宪政民主制度已经改变了这种政治博弈的本质,使其从零和博弈向非零和博弈转变。当然,具体而言,民主制度的包容程度并不是无限的,重大议题上的政治斗争总是意味着失败的党派将会被抑制或甚至被排除在政治决策之外。

     宪政民主的一个重大难题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宪政民主之间的关系,在这个点上左翼知识分子给予了尖锐的批评,因为宪政民主的制度一直无法超越资本主义的生产秩序。(即宪政民主制度有阶级性)。右翼知识分子(至少直到最近),声称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就是宪政民主制度。我在此并不像介入涉及到原则的复杂辩论,但是我可以肯定地指出,20世纪的资本主义制度,跟19世纪或二十世纪初的“原始积累型”资本主义制度比起来,最起码,他们的侵略性和残酷性被一定程度上“驯服”了,这就是民主体制下社会运动(特别是社会主义运动)的显著成效。资本主义的这一转变,展示了民主体制下拓宽政治领域的可能性。

     民主的另一个关键悖论在于,虽然民主政治领域的边界会不断地重构,这的确加剧了民主的脆弱性,但是政治领域的扩张也可能改变民主博弈的根本性质,让曾经是血腥的政治斗争成为一个非零和的政治博弈(温和的斗争),从而能够在长期减少任何竞争者的总损失。这种观念的发展会鼓励民主政治走向一个开放性的未来,也会鼓励统治者放弃手上的权力,并根据宪法行事。虽然他们可能会暂时地失去权力(因为外来的挑战会被不断地吸收进开放的政体之中,政治的边界也会被不断地重构),但是也正因为统治者能够和平地失去权力,统治者也能够和平地重掌权力,在长期之内实现他们的政治目的。

     因此,当这种“非零和博弈的政治”的概念在这个宪政民主社会生根发芽的时候,这个社会就会倾向于容纳社会运动的议题,革新政治领域的核心。随着这种概念的不断发展,宪政民主制度的“可变性”就会不断地提高,从而使得宪政能够不断地客服它自身的脆弱性,使某些民主体制能够延续至今。

     然而,“非零和博弈的政治”这一理念,及其附属的容纳异见的可能性并不是随着宪政民主体制的建立,随着宪法文件的诞生而自动产生的。本文意在讨论民主的悖论,所以我在此并无意谈及产生此种概念的条件,或者阻挡民主向这种方向发展,延续的条件,可是我仍然希望讨论一下产生这种概念的前提。民主政治的前提条件已经被无数的学者探究过了,最重要的三个是:一,社会上的资源和权力多元分配,二,社会经济权力的中心和政治机构,政治竞技场的平行关系,三,独立自主的公共空间的建构与再造。

     我们看到第一个前提条件,这个条件中最重要的一点在于,民主社会不应出现任何的对于社会资源和政治权力的绝对垄断,也就是只有多元的政治权力中心,而不是一元的政治权力中心,才能够确保民主制度的延续,而确保民主制度的发展,则要保证通向政治核心的渠道畅通无阻,保证政治领域的活力。

     第二个前提条件,就正是要确保不同的社会团体能够独立自主地参与政治运行,也就是政治领域要相应地反映出社会团体的利益诉求,并不仅仅通过投票,也通过直接的参与来影响决策。这就要求民主政治必须要建立独立的渠道,作为沟通这些社会团体以及政治机构的媒介。

     要特别指出的是,第三个条件中的“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既不能属于国家,也不能够属于僵化的工会,企业等制度,为了确保公共空间的自我发展,它不能为国家所控制,但是在公共领域里的政治活动应该为国家所关注。在公共领域之中最重要的政治代表机构是政党,工会,乃至于非政府组织,还有承载着信息流动的大众传媒。

     公共领域中的组织和个人之间公开,平等的交流,以及这些组织和个人通过公共领域的渠道同政治核心进行的交流使得言路畅通,同时也确保了执政者的合法性,同时也让政治“非零和博弈化”。宪政民主得以延续的前提条件许多人已经研究过了,可是这些前提条件和“非零和博弈化”的关联却很少被提及。我个人认为,“非零和博弈化”的一个充分条件是全社会各阶层之间,公共领域与国家组织之间的团结以及信任。

     信任并不是在民主社会中自然存在的现象。

     “民主和信任的悖论是很复杂的:民主社会的冲突说明信任不存在或者不适合于民主社会,但是任何“非零和式”的思考都要求,一,冲突必需由某种社会关系所缓和,这种关系之中当然存在信任,二,解决冲突的这个过程本身会产生信任。如果没有这些过程,民主将会脆弱不堪。”(Mark Warren)

     因此在民主社会里重建信任这个议题是很重要的,只有通过信任,不同社会阶层才会愿意在民主政治机构中来玩这个政治博弈,进行体制内改良。

     “非零和化”的发展因此就取决于,一,国家政治核心的独立性,连续性,可依靠性,还有公开性(对于国家的信任),二,社会各阶层精英之间的相互开放性,以及精英对更广泛的民众的开放性(对于执政者的信任),三,构建社会独特的集体性意识(社会多组群内的信任)。

     我想在此对第三点进行展开,现代的政治群体(与古代的部落相对,如现代主权国家等)建立象征性的边界的过程是很特殊的。在这个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原属不同维度的因素,如“部落属性”(primordial),市民属性(Civil),宗教属性乃至更广泛属性的各种因素都发挥了作用,这几个因素在历史上的“斥力”越大,建构象征性边界的难度就越大,而相反地如果斥力越小的话,就越容易建构现代的政治单元-主权国家。

     在现代的欧洲社会,通过观察宪政民主国家的产生与崩溃来看,我们发现形成共同的象征群体的特殊性在于“市民属性”和“现代普世属性”的因素不仅仅跟古老的“宗教属性”(即基督教)相互融合,也跟最原始的“部落属性”相融合,只不过在现代进程中我们重新定义了这种属性,并且赋予了这种象征群体新的意义。(如“国籍”,“民族”等等)。这些多样的建构集体象征的模式,还有我上述的各种相互连接的属性之间本来就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Lipset 1964,Rokkan 1975),这种联系可以在宗教改革与反宗教改革的战争,近代国家的兴起,以及古老的文明宗教共同体的衰落中都可以见到。不过,正如我前文所说,政权核心的开放与否(对国家的信任),社会精英之间,社会精英与人民大众之间的联系紧密与否(对执政精英群体的信任),也对现代民主体制的建立与延续有着深刻的影响,而上述的“象征性的共同体”(社会族群之间的信任)这个条件更加深远,与历史的联系也更为密切。

     围绕族群间和解与信任建立这个命题展开,我希望谈谈德国和法国的经验,这主要关系到“宗教属性”。(新教徒与天主教徒的对立,传统的神学与世俗的神学之间的对立)

     宗教间的分歧酝酿出了漫长的政治分歧和斗争,而政治精英们也在集体意识构建和宗教领域的大小(如是否应该使宗教涉足公民的婚姻和教育范畴)产生了重大的分歧。在那些反宗教改革的天主教国家之内(如西班牙,葡萄牙,还有意大利的公国),国家明确树立了天主教的旗帜,并以此作为集体的标识,甚至通过打压异类宗教来维护自身的纯洁性和合法性。( Grew 1963, 1978; Magnone 1961; Delzell 1965; Salvatorelli 1970; Beales 1971; Payne 1978; Linz; Derrick 1959)

     上述天主教国家的解决方式显然跟新教国家的解决方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西欧的新教国家之中,宪政民主制度往往更加成熟,因为在新教国家之中,宗教的属性被去政治化了,这就暗示着“上帝归上帝,凯撒归凯撒”,政治跟神学被相对分离,乌托邦式的政治理想也不适于形成,在政治和神学的分离过程之中,平等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思想也在新教国家渐渐散播。

     这种新教国家的“宗教和解”和“信任建立”模式跟它们各自集体意识的建立是紧密相连的,在英国,荷兰,瑞士还有斯坎迪纳维亚半岛,部落和宗教属性和现代普世价值属性,市民社会属性较好地融合为一,并且围绕这个多元的现代集体意识建构起了现代的主权国家范式,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属性被消灭,即便是最原始的部落属性,种族属性也作为有机体的一环被较好地保留下来,这就为多元社会中的信任提供了较好的基础,而这些新教国家的民主制度也远比天主教国家的民主制度要更为稳定,也正是这些国家最早地发展出了成熟的代议制政府,个人主义精神和普世理念也通过现代民主体系进入了政治核心领域,国家的精英阶层也在宪政体制内活动。

     天主教和新教国家两种截然相反的和解模式影响了这些国家随后的发展轨迹,反宗教改革的天主教国家在现代进程中倾向于宗教神学-政治神学-革命神学-乌托邦理想这一种路径,并且利用宗教的一同建立起了象征性的集体意识。而在新教国家之内,宗教和革命都没有成为社会的集体意识的象征,尽管新教民主内部的冲突是一直存在的。在新教政权之内,这些冲突常常是通过体制内的渠道得以解决的,宗教革命倾向常常跟蓬勃壮大的市民社会属性发生冲突以至于那种全局性的和绝对主义的倾向会被相对减弱。在德国建立起现代国家集体意识的过程之中,原始部落属性,市民社会属性还有普世价值属性这三中因素有着非常激烈的持续冲突(考虑到德国内部的复杂性),并且传统的天主教会和现代普世价值也有窠臼,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之下,宪政民主会变得非常脆弱以至于崩溃,因为传统价值与现代价值的鼓吹者倾向与通过权力,资源的集中和对敌人的排除来打到他们的政治目的。

     我上述的原始部落属性在“传统”威权主义政权,还有极权主义的法西斯,国家社会主义运动中非常明显地表露出来,另一方面,极端化的普世主义也通过马克思主义的极左旗号,行“雅各宾主义”之实,在苏联和共产中国涌现。

     这些冲突也通过“参与式”民主和多元主义民主的辩论体现出来,而前者现在已然带有相当强的雅各宾主义-威权主义甚至极权主义的倾向。法国或许是这两种民主概念争论最典型的范例,法国本身的发展途径也跟这种雅各宾主义有很深的关联。总而言之,法国的例子告诉我们,多元主义的倾向还有多元主义的制度建设并不是轻易得来的,实际上,这个宪政民主的产生和延续是问题重重的艰难过程,并且常常是非常粗暴血腥的。

     从这些构建集体意识的不同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出,构建怎么样的集体,怎么样去构建群体,这两个根本性的问题跟构建出的集体的现况(如不同政治中心的公开性,独立性,以及社会精英和社会不同阶层进入政治中心的难度)有直接的关联。公开性和可亲近性(accessibility)对于民主宪政的制度建构,尤其是对于独立的公共领域的再造来说非常地重要。

     这些条件的不同组合对于公民社会与国家的信任关系也相当重要,因为这些条件鼓励了“非零和博弈的政治”的延续和发展,导致宪政民主体制能够持续。在激烈的社会变革时期,这些条件的充分与否会影响,一,在社会变革的集体意识重组阶段(即原始部落属性,市民社会属性,普世价值属性的冲撞之中),多元社会的合法性根基是否能够诞生,并且不进一步地导致社会不同阶层的全面冲突。二,社会是否能够朝着同一个集体意识迈进,或者是说不同的社会阶层是否能够尊重同一个“文本”(这里指宪法文本)。

     因为一个共同的“文本”能够聚合社会的集体性意识,是一个正向力,然而另一方面,权力中心开始崩塌,社会的权力,财富,声望不再聚集在同一个中心,此为“负向力”,这两种力的聚合就是合力,这种合力能够鼓励在体制内进行体制的重构,同时也鼓励了对于政治博弈的不同诠释,对于博弈规则的不断细化与完善,最终,这种合力能够孕育出政治博弈的“元合法化”。

     这些不同条件的相对重要性,建构政治中心,集体性意识的时机在不同社会,不同历史时期都会非常不同。总的来说,出现了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的不同。实际上,现代社会中很有趣的一方面就是来自国际形势的影响(像是民主化的外部压力),有时候外部压力甚至超越了内部压力。

     这些条件的出现并不保证在社会之中会出现广泛的信任关系,以至于宪政民主制度能够良好地运行。信任关系的建构以及资源的分配常常是历史偶发事件的结果,尤其是在严重的内乱以及国际局势动荡的情形之下。另一方面,欧洲宪政民主也同样经历了漫长的成熟,学习阶段,这一学习曲线(learning curve)也对信任的建立有很大的作用。(Rustow's (1970) Burton, Gunther, and Highley (1992))

     通过各种属性,条件的共同作用,现代民主社会的信任关系,“非零和博弈”的政治观念,以及由此衍生的宪政民主制度的“规则内可变性”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现代民主制度的相对稳定性。但是这中稳定的模式还有信任关系在不同民主国家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上述的分析主要是针对欧洲国家而言的,在美国,日本,印度,以色列还有很大的不同,在这篇论文中我就不赘述了。

     VI.宪政民主社会的变革,政治制度,公共领域和信任关系的潜在崩塌:现代民主的解体倾向

     我前文中已经详述过,这些良性的社会条件本身并不能确保宪政民主体制的良好运行,延续和发展。虽然成功的宪政民主体制也会对政权合法性,信任关系,还有“非零和博弈化”这几个方面进行自我强化,但是在任何的宪政民主政体之中,也同样蕴含这削弱这些积极条件的因素。实际上,现代社会瞬息万变的本质就在不断地弱化了构建社会信任关系的一些初始条件。

     一,因为现代的政体是在瞬息万变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下不断发展的,内部权力的架构会不断改变,导致了许多已有的权力架构会被打破,如一些寻求打破垄断权力的政策,在初期是为了将权力集中于政府以进行福利国家的建设,在后期却使得国家的权力十分冗集以至与让许多独立的社会空间无法生存,也就是所谓的福利国家官僚化。这种社会政治生活的官僚化已经被托克维尔,马克思和韦伯不断强调过了,我在此进一步指出,二十世纪中的极权主义经验非常精妙的展现了上述思想家的观点。

     但并不仅仅是上述两者导致了权力的过分集聚,现代民主社会的以下特点也对权力集聚有助益,即信息的制造和分配,现代社会的精细分工,政治内幕和知识的“专门化”。知识的专门化在政治领域的体现有可能会导致专家和政客对于信息的垄断,以至于削弱普罗大众的广泛知情权,将其摒除于政治领域之外。这些信息时代的产物也同样导致了政权内部的权力失衡,让权力聚集于执行部门。

     二,社会精英,政治核心,公共领域的相对独立性会被极大地减弱。独立的公民社会以及公共领域将会被侵蚀,大众通过选举这一渠道来重构公共领域,调整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将会变得更加困难,而正因如此,新兴的社会力量会去挑战多元宪政体制本身,会倾向否定民主制度本身。这些新兴的狭隘利益诉求,对于一切已有的利益格局持有完全否定的态度。(如法国的国民阵线,斯坎迪纳维亚的极右翼政党等)

     在这个情况下,那些希望重建政治领域的人会对既有的代议制机构产生怀疑,而且既有的掌权者,如强大的垄断式的寡头集团,会维护自身的利益,于是贫困的阶层就会对这种情况产生强烈的反感,并将掌权者视作特权阶层,政治也就成为了上流社会的肮脏游戏。

     这些指控常常源于自左翼批评家对于自由主义政权的批判,最富象征性意义的一句话来自阿纳托尔?法朗士(法国诺贝尔奖作家)“法律,在他庄严的平等中,禁止富人跟穷人一样睡在桥下,上街乞讨,偷窃面包”。但与此同时,既有的权力阶层常自诩为公众利益的代表者,并谴责那些新兴的阶层,指责其仅仅代表了狭隘的阶级利益并且利用代议制机构来狂热地追求这些利益。

     在此般情形下来进行公民社会的重建,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民主理念的强烈分歧,社会共同意识难以集聚,多元宪政(极端至自由意志主义的)民主和参与式的(极端至雅各宾主义的)民主两个流派会产生很大的矛盾。这些所有的可能情况其实都源于民主的可变性这一悖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于任何在民主基础上的分歧最终都会引入“超验/元合法性”这种超越现有宪政秩序的超验性死结,这种死结是谁都打不开的,然而正是民主政治的制度架构让我们无可避免地走向这种超验性的死结,也同样是民主政治的可变性产生了族群,阶级,多元权力中心之间的信任,包容与和解,让它们有了共同重构政治领域的合力,使他们不断将政治领域往前推,推到超验性死结这一个悖论的最终源头。

     这些民主的危机导致了民主国家的政体变更,如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到第五共和国的交替。这在现代社会屡见不鲜,在美国,以色列,印度和欧洲都发生了政治生态的大变更,最主要的有三方面,一,政党政治,议会政治的削弱,二,大众媒体重要性的加强,三,政府和法院权力的增强。

     政体变更其实与更大层面上的社会生态变革有很大关系,在此我将从启蒙时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一个时期划为“前现代”,而将战后划为“后现代”。

     前现代时期相对静止,趋同,单一的生活方式受到了冲击,家庭,社区和社会性组织的边界被重构,个人的自由得到扩大,并且越来越少收到社会制度的直接影响,工作,家庭,性别和居住地不再和阶级属性,政治属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些社会角色会经常地改变并且同宏大的社会结构不再发生太大的关系。社会角色,公民责任,职业观念的完全重构导致了政治中心,社会中心和文化中心的完全分离。后现代公民开始发展出一套全新的社会文化属性,这种属性完全超越了旧有的政治和文化界限。

     这些变化的结果就是政治群体,职业群体,阶级群体之间的交错融合,跟“现代工业社会”不同的是,在典型工业社会之中不同阶级往往会发展出不同的文化,即阶级属性和文化属性,政治属性往往是对应的,但是在后现代的社会中并没有如此严格的阶级,文化,政治分野,我称之为群体的崩塌以及再融合,这种融合的结果就是“大众文化”。

     社会阶层正在被不断地打破,崩塌并且重新构建起来,阶级-文化-政治-国家之间的协同机制已经与此前完全不同,公共领域的生态也一样。阶级斗争这个观念已经被渐渐淡忘,国家曾经被当作是一个“再分配的”机器(或至少是协调阶级矛盾的机器),可如今随着阶级被打破,国家不可能仅仅服务胜选阶级的利益,这个“再分配“的角色已经不再重要了。总而言之,左派和右派的界限也不再分明了,即使在欧洲和日本这两个左右派系曾经如此分明的地方也是一样。

     这些变化与发展在1960年代的社会抗议运动中达到顶峰。这些由伯克利大学和索邦大学学生所引发的政治运动(以及女权运动,环保运动,公会运动,社群运动等),并没有遵循传统社会运动的老路子,如意识形态对既有体制的挑战,对政治领域的拓宽等,而是着力与对社会生活和社群参与程度的延伸,个人政治生活的延伸之上。

     在这里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也就是这些社会运动的诉求,已经超越了对“生活条件的改善”,从而寻求对“生活质量的提高”,而内在的逻辑就是1950年代拜战后和平所赐的高速经济发展让西方社会在1970年代(即抗议年代)从“物质主义社会”飞跃到了“后物质主义社会”,60年代和70年代的社会运动也正是“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体现。

     此类社会运动一致反对继续进行政治核心的重建,它们重视新型社会空间的建立。这些改变本身就表明我们的政治中心,尽管仍然是资源分配的中心,却不再是社会力量的引力中心,也就是说,我前文完整阐述的“内-外”的容纳抗议象征进核心的过程,以及核心自我重建和拓宽的政治动力机制正在消亡。

     以上的改变其实跟我上述的政体变更有很大关联。总的来说,这些种种的变化的合力将会导致宪政民主体制的解体(Diamond 1993, Linz and Stepan 1996)。他们将会导致宪政体制,法治还有个人自由的潜在倒退。

     当今的宪政民主社会之中,我们可以见证公民社会的结构的倒退以及基础的弱化(Dahrendorf 1990),如拉丁美洲的国家(Huber,Rueschemeyer and Stephens 1997),民主参与程度在不断地降低。

     吊诡地是,这些变革并不是因为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冲击所导致的,而正是源于民主制度本身,这些由民主的悖论所产生的一切问题最终会将大众引向对政权的不信任与冷漠,使得大众对政治核心抱有怀疑的态度,从而走向极端主义路线,或者是探寻政治活动的新方向。

     我们很可能正在亲眼见证着这些新兴政治运动在世界上的宪政民主体系以及半民主的威权体系中的兴起,这些新兴政治运动跟现代社会深远的文化变革和合法性根基变革有关,虽然这些新的政治行为跟本文所述的民主悖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可是已经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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