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哲学”加字
2016/7/23 哲学园

     论加字哲学

     王路

     摘要:金岳霖先生针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区分出“中国哲学的史”与“在中国的哲学史”。如果把“史”字去掉,金先生的区分就变为“中国哲学”与“在中国的哲学”的区别。若再把“在中国”这个地域性限定表述去掉,他的区别实际上是“中国哲学”与“哲学”的区别。这一区别的实质在于:通过加字形成一种加字哲学,从而形成与哲学的区别,具有超出中国哲学史研究范围的、富有启示性的普遍意义。金岳霖先生(1895-1984)是我国著名的哲学家、逻辑学家。他创建清华大学哲学系,为我国哲学和逻辑的发展做了一些基础性和开创性的工作。《论道》《知识论》和《逻辑》是他的代表作,也是他看重的工作。除此之外,他还写了许多论文,可以反映出他关于哲学和逻辑的看法。在纪念金先生诞辰120周年之际,我想谈一谈他的哲学观。

     在谈论金岳霖先生的逻辑观时,我曾以1949年划界,将他的逻辑观分为两个阶段,称前一个为成熟的阶段,称后一个为变化的阶段。①金先生的哲学观大致也可以这样看。但是,哲学不如逻辑那样明确,本文也仅想基于金先生关于哲学的一个区分谈一些相关看法。因此,尽管本文的目的并非明确说明金先生的哲学观,但是一定会与他的哲学观相关。

     一、一个区分

     1936年,金岳霖先生给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写了一个审读报告,其中围绕该书名做出一个区分:“中国哲学的史”与“在中国的哲学史”。他是这样说的:

     哲学有实质也有形式,有问题也有方法。如果一种思想的实质与形式均与普遍哲学的实质与形式相同,那种思想当然是哲学。如果一种思想的实质与形式异于普遍哲学,那种思想是否是一种哲学颇是一问题。有哲学的实质而无哲学的形式,或有哲学的形式而无哲学的实质的思想,都给哲学史家一种困难,“中国哲学”这个名称就有这个困难问题。所谓“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呢?如果一个人写一本英国物理学史,他所写的实在是在英国的物理学史,而不是英国物理学的史:因为严格地说起来,没有英国物理学。哲学没有进步到物理学的地步,所以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写中国哲学史就有根本态度的问题。这根本的态度至少有两个:一个态度是把中国哲学当作中国国学中之一种特别学问,与普遍哲学不必发生异同的程度问题;另一种态度是把中国哲学当作发现于中国的哲学。②

     这段话不长,但是,内容很丰富,主要有以下意思。

     其一,哲学是思想,但是并非所有思想都是哲学。哲学与其他东西是有区别的。在金岳霖先生看来,一种思想如果可以被看作是哲学,则必须符合哲学的形式和实质。这些形式和实质究竟是什么,乃是可以讨论的,比如金先生所说的“成”和“见”,但是,没有它们则是不成的。也就是说,哲学乃是有一些标准或条件的。符合这些标准或条件,则是哲学,否则就不是。因此,并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称之为哲学。这个意思大概不会引起什么反对意见。

     其二,“中国哲学”这个名称给哲学史家造成困难。加上“史”字,它的歧义性立即凸显出来。“中国哲学史”究竟指中国哲学的史,还是指在中国的哲学史,二者的意思无疑是不一样的。

     其三,由于以上区别,中国哲学史的写作就会有不同结果;它可以与哲学相关,也可以与哲学无关。二、三两个意思是相互联系的,我们可以联系起来讨论。

     引人注意的是,引文以类比的方式谈到英国物理学史,同样区别出在英国的物理学史和英国物理学的史,并明确地说没有英国物理学。由此可见,金岳霖先生认为没有英国物理学的史。由于是与中国哲学史并列谈论,似乎可以认为,金先生很可能认为没有中国哲学的史。但是,他没有这样说,理由是哲学与物理学不同,问题比较复杂。我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是在给《中国哲学史》写审读报告,若是断然认为没有中国哲学的史,该报告就一定会是否定的。金先生的做法是弱化区别,把它转换为态度问题。所谓态度问题,就是不谈有没有中国哲学这回事,而是如何看待它。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两种看法:一种是认为中国哲学与哲学没有关系,比如国学;另一种是认为中国哲学与哲学相关,即在中国发现的哲学。这样,金先生就为对该书给出肯定的意见留下充分的余地。

     在金先生的论述中,与哲学比较异同是一个明确的说法,有时他在哲学一词前面加上“普遍”一词,其实还是为了对比较同异进行说明。这些论述表明,在金先生看来,哲学是有标准和条件的;否则,无法进行比较。以最后一句“把中国哲学当作发现于中国的哲学”为例。它的字面意思是清楚的。但是,这里还是有一些深意的。“中国”是一个区域名称,“哲学”是一事物的名称。“中国哲学”也是一事物(或思想)的名称,并且是“哲学”这个事物名称加上“中国”这个区域名称而组成的名称。这里的区别无疑是明显的。因此,“当作”一词就十分关键,它表明一种人为的因素,亦即金先生所说的态度。更进一步则可以看出,一种东西被称之为中国哲学,它被当作另一种东西,即在中国发现的哲学。之所以可以这样,不仅因为不同或相同,还因为被称之为哲学的东西乃是明确的,有标准和条件的,正因为有这样的标准和条件可以依循,因而可以把被称之为中国哲学的东西当作哲学。

     金岳霖先生的区别很有意思。区别中国哲学的史与在中国的哲学史,确实为我们思考类似研究提供了有关思路。比如,在中国古典文献研究中,有一类研究的名称叫“中国逻辑史”,相应的著作名称叫《中国逻辑史》,与冯友兰先生的著作名称类同。按照金先生的方式,我们也可以做出两个区别,即“中国逻辑的史”与“在中国的逻辑史”。借用金先生的说法,考虑中国逻辑可以与普遍逻辑无关,借用我们前面关于金先生思想的认识也可以弱化这个问题,将它转换为态度问题:要么把它当作中国国学中之一种特别学问,与普遍逻辑没有什么关系,要么把它当作发现于中国的逻辑。后者立即也就有了态度问题,因而牵涉到一种逻辑观,需要考虑什么是逻辑。

     字面上看,金先生的区别是关于中国哲学史的。如果把“史”字去掉,金先生的区别就变为“中国哲学”与“在中国的哲学”的区别。再把“在中国”这个地域性限定表述去掉,他的区别实际上是中国哲学与哲学的区别。我认为这是一个十分有意思的区别。

     二、给“哲学”加字

     金岳霖先生的区别是明确的,它源于加了“中国”二字。“中国哲学”与“哲学”有两个方面的区别。一是字面的,二是含义的。由于加字的修饰作用,中国哲学也就有了与哲学不同的含义,指称的东西自然也就有了区别。但是,由于中国哲学也是哲学,它与哲学字面上就有相同之处,因而自然会有相同含义,似乎也就可以有相同的、哪怕只是部分相同的指称。由此可见,给“哲学”加字既会造成一些区别,也会保留一些相同特征。今天,人们把中国哲学理解为哲学的一个门类,或一个分支,或一种独特的形态,总之,它是哲学,它又是一种独特的哲学。正因为这样,人们还可以从中国哲学出发谈论对哲学的认识和理解,谈论哲学的发展和前途,这些实际上都与加字有关。

     给“哲学”加字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20世纪初期,“分析哲学”一词不胫而走,与它相关又有了“语言哲学”。这都是为哲学加字的称谓。看一看今天的哲学文献,加字哲学不胜枚举,科学哲学、心灵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此外还有文化哲学、女性主义哲学、工程哲学、环境哲学、教育哲学等等。按照传统关于概念内涵外延的说法,一个概念增加内涵,则缩小外延。这虽然说不上是什么普遍的原则,因为会有例外,但是,依据它来考虑加字哲学,就会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结果。为哲学加字当然增加了它的内涵,因此,一种加字哲学字面上缩小了哲学的外延。但是,所有加字哲学放在一起却会扩大哲学的外延。这是因为加字方法本身可以不断制造加字哲学,从而将许多不属于哲学研究的东西纳入哲学的领域,由此还会不断地将越来越多的东西容纳进哲学,因此,可以不断地扩大哲学的外延。

     加字哲学不仅出现在哲学文献中,而且在我国高校教育体制中也充分体现出来。在哲学这个一级学科之下,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科技哲学、伦理学、逻辑学、宗教学、美学等二级学科。前四个是加字的,后四个是不加字的。但是,仔细考虑,伦理学也叫“道德哲学”,所以,它实际上也是加字的或可以加字的。这样,不加字的哲学只有后三类。在国外,宗教学是独立于哲学的学科,美学如今主要是艺术类学科,也独立于哲学,逻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立为与数理化天地生等学科并列的基础学科,也可以看作是独立于哲学的学科,由此可见,后三个学科不是加字哲学其实是有道理的。因为它们与哲学确实有一些根本性的区别。

     仔细分析前五个学科,同样可以看出一些区别。加字缩小了哲学的外延,凸显了一种被称之为哲学的东西的独特性。同样,若是去掉所加的字,则去掉了这种独特性而还原了哲学的本来面貌。认识到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其他加字去掉之后,所谈内容都会受到严重影响,比如,去掉“马克思主义”“中国”“科技”“道德”等修饰,“哲学”与本来所说的东西似乎就无关了或者可以无关,但是,去掉“西方”二字,“哲学”与本来所说的西方哲学仍然是一回事,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这就说明,同样是加字,终究还是有区别的。“西方”二字是人为所致,是为了与其他加字形成区别而刻意加的。

     三、形而上学与哲学

     冯友兰先生认为,金岳霖先生的本领是把简单的东西说得复杂。看来这一说法不错。金先生关于中国哲学与哲学的区别似乎使问题复杂化了。因循金先生的区别,我们获得有关加字哲学的认识。如果学科划分可能会有一些人为和历史因素,因此不必特别当真的话,那么,研究领域的划分又该如何对待呢?如同中国哲学一样,那么,多加字哲学与哲学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它们之间的同异又是什么呢?

     在当今哲学界,加字哲学有一个公式化的说法:一种加字哲学是对某某(加字所描述的)事物的哲学反思。比如,文化哲学是对文化的哲学反思。因此,加字所表示的东西具有一种对象性的意义,而哲学似乎仅仅表示一种思考方式。究竟什么是哲学反思,其实并不清楚。加字所表达的东西一般来说是清楚的,而且它们成为考虑的对象这一点也非常清楚。但是,这种公式化的说法是有问题的。假如它表示定义,则无疑是循环的。这种说法假定了哲学反思是明确的东西,人们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因此,才能够以它来做出说明。联系其他学科则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怪异的说法。我们可以问,是不是也可以说对某某事物的数学(物理等)反思呢?假如这就是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主要区别之一,难道不是意味着哲学可以思考一切、研究一切,因而加字的结果可以不断地扩大哲学的外延吗?

     应该看到,在众多加字哲学中,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与其他加字哲学是有区别的。字面上看,“分析”是加字,但是,它不具有对象意义,人们不会认为分析哲学是对分析的哲学反思。分析主要是指哲学方式,亦即凸显哲学的分析特征。“语言”也是加字,字面上看,它可以具有、似乎也具有对象意义,因为人们似乎可以说,语言哲学是对语言的哲学反思。相关研究中甚至也有人说,语言本身成为哲学研究的对象;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的名称来自20世纪哲学,与一个流行一时的口号相关:哲学的根本任务就是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字面上,这一口号凸显了语言和分析,但是,实际上,它所凸显的是哲学的方式,而不是哲学的对象。所以,无论是分析哲学还是语言哲学,不管强调的是分析还是语言,着眼点都是哲学的方式,而不是哲学的对象。分析哲学家们相信,我们关于世界的认识是通过语言表达的,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语言而达到关于世界的认识,通过分析语言而达到关于世界的认识的认识。比如,维特根斯坦认为:“我的语言的界限意谓我的世界的界限”;“逻辑充满世界:世界的界限也是它的界限。”③戴维森指出,我们共有一种语言,“也就共有一幅关于世界的图景”,我们显示语言的大部分特征,“也就显示了实在的大部分特征。所以,研究形而上学的一种方法便是研究我们语言的一般结构”。④达米特则明确地说:“一种认识论的研究(在它的背后有一种本体论的研究)是能够通过一种语言的研究来回答的。”⑤因此,强调分析或语言分析,只是凸显哲学的方式,而不是指认哲学的对象。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应该在方法论的意义上,而不应该在对象的意义上理解“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中的加字。正由于认识到这一点,我赞同分析哲学或语言哲学的研究,但是不喜欢“语言哲学”这个名称。因为它容易给人以误导,容易使人误以为哲学就是思考语言,容易使人强调语言而忽略逻辑分析,因而容易产生泛语言哲学。⑥

     分析哲学有一个名称,叫作当代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一个古老的称谓,来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相应用语是第一哲学。由此可见,形而上学也可以相当于一种加字哲学。但是,“第一”显然不是对象意义上的东西。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认识是有层次的,第一哲学乃是超出一切学科之上的东西。由此可见,第一哲学与分析哲学同为加字哲学,却有相同之处:加字所表达的东西没有丝毫研究对象的意思,而是有关方法或方式的说明。今天也有人谈论“元哲学”,这依然是加字哲学,只是不知道这里的“元”是什么意思,这种元哲学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哲学。为哲学加字如今是一种普遍现象。有些人热衷于这样做,好像通过加字的方式可以更加明确所要说明的东西,有些人可能不得已,为的是与其他加字哲学相区别。在这一点上,我比较保守。我一直遵从传统的观点,即认为形而上学是哲学的核心。我认为形而上学的传统形式是本体论和认识论,它的当代形式则是分析哲学。

     四、加字哲学的史

     金岳霖先生通过区别中国哲学的史与在中国的哲学史,指出了“中国哲学史”的问题,由此也就表明加字哲学史可能是有问题的。我们也可以类似地从史的角度考虑加字哲学。这时我们会发现,有些加字哲学的史是自然的,比如,伦理学(道德哲学)史、科学哲学史;有些则不是那样自然,比如,环境哲学史、教育哲学史等等。这里的问题是,“中国哲学史”字面有歧义,因而会带来理解的问题。具体一些说,由于加字哲学的歧义,因而在加上“史”字之后也会产生歧义。相比之下,许多加字哲学可能自身并不会有什么歧义,但是,它们是没有史的:多少年以后是不是会有不得而知,至少今天是没有的。所以,一些加字哲学论者津津乐道其开创性,同时也忽略甚至无视哲学的历史性。有些人认为,哲学问题总是哲学史的问题。这一观点是不是有道理乃是可以讨论的,但不会与加字哲学相关,加字哲学家无疑也不会赞同它,因为许多加字哲学根本无法在史的意义上考虑。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里的问题,让我们考虑几种比较自然的加字哲学史。最自然的大概是西方哲学史。无论是“西方哲学”还是“西方哲学史”,字面上都不会有什么歧义,比如,罗素的著作《西方哲学史》。人们不会考虑它是不是会有“在西方的哲学史”这样的问题,也不会考虑它与“西方哲学的史”是不是会有区别,以及由此是不是会带来什么问题。这样的哲学史写作,通常照例会探讨一下什么是哲学,比如,认为哲学是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⑦也会谈论一下内容安排,比如在最低限度上,除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和康德,还应该把谁加进来,考虑的人选可以不同,比如有:奥古斯丁、洛克、莱布尼兹、休谟、黑格尔、马克思、弗雷格等。⑧但是,它们不会为加字所困扰。尤其是,一些西方哲学史著作甚至没有加字,比如,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文德尔班的《哲学史教程》等。⑨这样的史书在内容上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即使有,也不是由于加字“西方”所造成的。为黑格尔和文德尔班的书名加上“西方”一词,将罗素的书名去掉“西方”两字,对它们的内容不造成任何影响。这就说明,同样是哲学史,加不加“西方”二字,并无大碍。将这些哲学史著作加以对照可以看出,它们的内容大致相同,尽管选择思路、撰写方式乃至篇幅可能会有很大不同。由此可见,即使去掉“西方”这两个加字,史书的内容不会受什么影响。但是,哲学与加字哲学毕竟有所不同,有些“哲学史”著作也会提到“西方哲学”,也会对不加字有所交代,比如,在序中提到印度和中国哲学,提到中世纪阿拉伯和犹太哲学,并将书中不谈这些哲学的原因简单归结为“对这个主题的无知”。⑩这样的说明轻描淡写,似乎还表现出作者的谦虚,甚至宽容大度。由于这样的加字只有地域性的表达,因此,提及那些加字哲学不过是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谈的西方哲学。问题是,序中的表述并没有在书名中体现出来。在我看来,作者的潜台词是,即便所谈的仅仅是一种加字哲学史,也是名副其实的哲学史。

     对照之下,我们可以看一看中国哲学史,这个名称似乎也是自然的。但是,金先生指出的问题说明了它的不自然。冯友兰先生一生写过三部哲学史。如果不加“中国”二字,比如就叫“哲学史”或“哲学史新编”,假如序中同样说明还有西方哲学、阿拉伯哲学等,字面上还会是那样自然吗?这里的问题实质是,西方哲学史著作,书名加字“西方”,固然可以与中国的或其他什么国家地区的哲学史相区别,不加也没有关系,人们不会觉得其称谓不自然,也不会去指责它的内容有什么问题。但是,中国哲学史著作则不同,书名不加“中国”二字,人们会觉得其称谓不自然,也会认为其内容有问题,比如,认为它讲的并不是通常的哲学史,它的内容没有也不会满足通常所说的哲学。而加了“中国”,也就有了金先生指出的问题。以冯先生的《中国哲学史》为例,该书开篇即说:“哲学本一西洋名词。今欲讲中国哲学史,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11)可见冯先生对哲学的理解来自“西方哲学”。后来冯先生在哲学史中不这样说了,如今国内中国哲学史著作大都不提“西方哲学”,也不依据西方哲学来理解哲学作为开篇,但是,书名中“中国”这一加字无论如何也是不可少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大概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以人为对象的史学研究不少,但是,以人命名的“史”的研究却不多。加字“主义”使人们可以做宽泛理解,比如断代、流派或学说,一如“古希腊哲学史”。从断代的角度,“马克思”这个名字说明了它的起始时间,从流派的角度,“主义”一词表明它是某一种观念下的东西。因此,这个加字哲学史获得了它可以讨论的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比较自然的,一如“中国哲学史”。它似乎没有金先生指出的那样的问题,但是,作为加字哲学,它表现得更加独特。“马克思”这个名字表明它是个人性的,“主义”一词的流派性则可以使它涵盖不同地域的人物,包括西方的和东方的。这样的哲学史的内容可以非常丰富,而它的丰富性主要来自它的加字,来自使用者对加字的理解,而不是来自哲学和人们对哲学的理解。(12)因此,无论对哲学如何理解,对哲学的理解是不是有道理,这样的哲学史离开了加字是无论如何也不行的。

     五、哲学观

     加字哲学反映了一种对哲学的限定,这些限定有地域性的,有对象性的,有流派或断代性的,也有方法论意义上的。一个从事哲学研究的人通常会专注于或擅长某一种加字哲学的研究。尤其是我国现行体制下,人们也习惯于这样的表述,即所谓二级学科,以及所谓专长或特色研究。这样的情况是自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由此也非常容易产生一种结果:人们从自己研究的加字哲学出发来谈论对哲学的认识,甚至以此要求哲学应该怎样,必须怎样。比如,有人认为哲学的根本问题是关于人的问题,是关于人的存在、人的精神、人的理想、道德、价值的问题;有人认为哲学是关于世界观、方法论的问题。由此出发,人们认为,哲学必须反映时代精神,哲学应该而且必须研究时代问题,以及研究社会的重大问题、前瞻问题、热点问题、现实问题等,哲学研究者必须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认识和理论依据。常有人说:假如不是如此,那么,时代要你干什么?假如不能关注、回答并解决现实问题,纳税人凭什么要养活你?这些质问似乎理直气壮、掷地有声;但是,通过以上讨论可以看出,这是有问题的。

     在我看来,问题主要在于:这样的认识来自加字哲学,谈论的却是哲学。假如它们所针对的是其加字的哲学,可能还是有道理的。问题是,一种加字哲学与哲学终归是有区别的:哲学中毕竟还有一类叫做形而上学的东西。无论是过去的本体论和认识论,还是今天的分析哲学,它们始终是哲学中独特的一部分,也被认为是独特的一部分,甚至在有些人看来,它们是哲学中最重要的部分。比如,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这大概是只有哲学才会讲述、而其他学科不会讲述的著作。尽管这一部分不是哲学的全部,即使这一部分本身也是加字的或可以加字,比如叫做第一哲学、分析哲学等,但是,它们一直被看作哲学的主体、哲学之树的树干、王冠上的钻石、或哲学的主流。一部哲学史,可以不讲此种加字哲学,也可以忽略彼种加字哲学,唯独这一部分,即形而上学(第一哲学)和分析哲学是不能不讲的。而这部分内容与上述那些与人和现实有关的问题似乎恰恰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至少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这就说明,是不是应该从这一部分出发来谈论哲学,应该如何结合这一部分来谈论哲学,可以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但是,离开这一部分来谈论哲学,则注定是有问题的。

     有人认为分析哲学是反形而上学的,因为分析哲学家认为一切形而上学命题都是没有意义的。应该看到,这一认识的核心在“有意义”,它基于两个标准:一个是理论证明,另一个是经验证实。前者与逻辑相关,后者与真相关。而这两点构成了分析哲学最主要的特征。假如可以把形而上学看作传统哲学的称谓,由此可以看出,分析哲学与传统哲学是有典型区别的。但是在《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一方面(在《形而上学》第4卷)说有一门科学研究是本身,另一方面(在《形而上学》第2卷)又说把哲学称为关于真的知识是恰当的。这样就可以看出,在与真相关这一点上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与分析哲学是一致的。假如可以认识到,“是”这个概念既是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核心概念,也是亚里士多德逻辑的核心概念,则也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与他的逻辑至少字面上就是相通的,因而无疑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13)所以,与逻辑相关和与真相关,这不仅是分析哲学的基本特征,实际上也是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在传统哲学中,有些人的相关认识可能不如亚里士多德那样清楚,因而一些相关论述和思想或多或少会走样,甚至背离,但是,这样认识的基础却是亚里士多德提供的。也就是说,它的基本看法来自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来自他的第一哲学。或者,我们至少可以说,有一种哲学叫做形而上学,它来自亚里士多德,至少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的基本精神与分析哲学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至少可以在一点上体现出来:它们所研究的东西不是具体的,而是抽象的。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他所研究的是本身与任何专门的研究都不同,因为它是最普遍的东西。(14)用弗雷格的话说,在真这个层面,“所有细节都消失了”。(15)因此这样的研究与现实问题、与和人有关的问题肯定是或者至少是有距离的。

     我认为,哲学观与加字哲学观是不同的。我们可以承认一种加字哲学是哲学,但是,绝不能认为哲学等同于某一种加字哲学。这一点从哲学史可以看得非常清楚。有的加字哲学没有史,有的加字哲学可以有史;有的加字哲学虽然有史,但是,却无法谈论其他加字哲学。这就说明加字哲学与加字哲学可以是非常不同的。与此相对照,哲学史可以有多种写法,可以没有此种或彼种加字哲学,但是,绝不能没有形而上学或分析哲学。这至少说明几点:其一,哲学与加字哲学是非常不同的;其二,即使形而上学和分析哲学也可以看作是加字哲学,它们与其他加字哲学也是非常不同的。其三,就与哲学的关系而言,形而上学和分析哲学乃是最重要的。由此可以看出,离开有关形而上学和分析哲学的认识来谈论哲学,一定是有问题的。

     金岳霖先生的哲学观究竟是什么,乃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本文没有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并不意味着金先生没有相关看法。实际上他是有的,他说:“哲学是说出一个道理来的一个成见。”(16)“欧洲各国的哲学问题,因为有同一来源,所以很一致。选择的趋势,是把欧洲的哲学问题当作普遍的哲学问题”。(17)此外,他在论著中多次甚至还有专文谈论中国哲学,有时候似乎还有否定性的意见。(18)这里我想说的是,无论他的哲学观是什么,他对中国哲学的史与在中国的哲学史的区别一定是与他的哲学观相关的,因为正如本文讨论的那样,这里的实质是区别出中国哲学与哲学,因而区别出加字哲学与哲学。我们知道,金先生有专著《逻辑》《论道》和《知识论》,被认为是我国学界研究逻辑和哲学的第一人。逻辑和知识论是西方哲学中与形而上学密切相关的问题,因此,毫无疑问,金先生的哲学观带有形而上学的认识。在我看来,金先生能够做出这样的区别与他的哲学观有很大关系。无论我对金先生的理解是不是有道理,在我看来,能够做出这样的区别就是好的,而且这一区别的意义绝不仅仅限于给冯先生的书的审读报告,而是具有更为普遍的启示性的意义。(19)

     ①参见王路:《金岳霖的逻辑观》,见王路:《逻辑方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41—70页。②金岳霖:《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见金岳霖学术基金会编:《金岳霖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08页。③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陈启伟译,见涂纪亮主编:《维特根斯坦全集》第1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45页。④戴维森:《真与意义》,见《真理、意义、行动与事件》,牟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130页。⑤达米特:《分析哲学的起源》,王路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第5页。⑥参见王路:《走进分析哲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⑦参见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11页。⑧参见安东尼·肯尼编:《牛津西方哲学史》,韩东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页。⑨这样的书很多,中译本也很多,例如,帕金森和杉克尔主编:《劳特利奇哲学史》(十卷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开始出版。⑩Wedberg,A.,A History of Philosophy,Oxford:Clarendon Press,1982,Vol.1,p.2.(1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1页。(12)例如,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种意识形态……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参见黄楠森等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第l卷,北京:北京出版社,1991年,第5页。此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本身似乎是有地域性的,比如,在中国和苏联较为流行,而在西方,则不是那样普遍。(13)参见王路:《逻辑与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0—56页。(14)参见Aristotle,The Works of Aristotle,Vol.VIII,by Ross,W.D.,Oxford,1954,1003a20—25。(15)弗雷格:《论涵义与意谓》,见《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王路译,王炳文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04页。(16)(17)金岳霖:《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见金岳霖学术基金会编:《金岳霖全集》第2卷,第405、406页。(18)参见金岳霖:《中国哲学》,见金岳霖学术基金会编:《金岳霖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76页;Chinese Philosophy,见金岳霖学术基金会编:《金岳霖全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62页。(19)冯友兰先生在晚年详细讨论了这一区别及其问题,可见非常重视这一区别。参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序,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在逻辑研究中也可以做同样的考虑。比如,去掉“史”字,则会有中国逻辑与逻辑的区别。而在逻辑学科中,也可以看到加字逻辑的情况:比如形式逻辑、先验逻辑、辩证逻辑、数理逻辑、符号逻辑、语言逻辑、哲学逻辑、认知逻辑、非形式逻辑等等。本文限于讨论金岳霖先生的哲学观,对与逻辑相关的问题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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