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我市2016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10、11日
2016/5/25 柳州晚报

25日,市教育局发布信息,2016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全员入学、免试就读”的原则,确保我市行政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
1.小学、初中学区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0日、11日;
2.非学区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18日。


【 入学条件要求如下】
一、市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我市市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由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小升初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原则上对同时满足在我市范围内持居住证(含连续办理暂住证)满五年、合法就业或投资经营、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稳定合法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就近分配入学。 不满足以上条件,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1)父母双方均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居住证(即2015年8月31日前办理居住证)。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中的任何一项)。 (3)在流入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住所地址为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住所地址为他人房产的,需提供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正式租住手续,并提供本市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情况需提供本市社区或村委确定的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实际住所地址的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居住证;(2)务工证明;(3)住所证明;(4)户口簿。
由家长凭以上材料到住所地址附近学校联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应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网络图片)
三、民办学校招生:
各民办学校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实行自主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以全日制民办中小学接收为补充,切实解决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工作负责。 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入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动员适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主动送其子女(监护对象)入学。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报名入学的,要主动联系其家长(监护人),劝导督促其送子女(监护对象)接受义务教育。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纳教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适龄儿童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及家长意愿,合理安排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公办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各县区教育局要统筹县区教育资源,科学合理地制定2016年学校招生计划。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严明纪律,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一律不得开设重点班、尖子班、实验班,各校严禁违规收费。(记者 赖柱武)
【各县区教育局举报电话】
2094744(城中区教育局);2805621(柳北区教育局);3726390、3715758(柳南区教育局);3163324(鱼峰区教育局);3116570(柳东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3310675(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市教育局咨询电话:2851554(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805657(纪检监察室)
如何确认学区呢?
01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的,按照该套房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02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的,可任选其中一套房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03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既有独立产权房,又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独立产权房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04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共有产权房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有多套共有产权房的,原则上按照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占产权比例最大的那套房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多套共有产权房中所占产权比例相同,可任选其中一套产权房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未注明产权比例的共有产权房,按照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平分确定产权比例。

05
学生已在新购房居住,因故房产证未办好的,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可按照新购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除新购房外另有其他有房产证产权房的,以产权房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06
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上述条款确定学区学校。若拆迁户无其他房产,则按照实际居住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市政府另有规定的,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拆迁规定确定学区学校。
07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连续居住三年及以上的居住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达不到以上条件的,则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08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的直接承租人的子女入学,按该承租地址确定学区。若间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其子女入学由所辖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09学生在报名后因搬迁等原因,确需调整学区学校,经调整后的学区学校及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到调整后的学区学校就读。若该学区学校学额已满,则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本办法适用于有柳州市市区户籍、入读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学区确认。本办法未涉及到的情况,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协调解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来源:柳州晚报 记者 赖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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