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央视曝光:安徽村官第一贪
2014/11/4 央视财经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党总支书记刘怀寅利用担任村支书的职务之便,在土地征用开发等环节收受贿赂近一千万元,被称作是“安徽村官第一贪”。一个村级组织的支部书记是如何大肆收受贿赂的呢?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给他送钱,刘怀寅最终又是如何走上一条不归路的呢?】
在合肥中院第一法庭,曾经审批过这样一个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党总支书记刘怀寅,他利用担任村支书的职务之便,在土地征用开发等环节收受贿赂近一千万元,其中单笔受贿金额340万元,被称作是“安徽村官第一贪”。一个村级组织的支部书记是如何大肆收受贿赂的呢?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给他送钱,刘怀寅最终又是如何走上一条不归路的呢?
藕塘村村民眼中的“安徽村官第一贪”刘怀寅
这里是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的藕塘社区,成片的高层住宅、正在建设的高楼以及繁华的街道,很难让人将这里和一个村联系起来。而在十多年前,这里就是藕塘社区的前身藕塘村,十多年前的照片里,还能看到当时藕塘村的概貌。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的藕塘社区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居民:以前这里都是村子,都是水田。现在盖房子(的地方)都是水田。
现如今,藕塘村成为了合肥市二环以内的城市中心区域,这里的商品房价格达到了每平方米8000元。然而,这个合肥市极为普通的村级社区,却因为藕塘社区党总支书记刘怀寅受贿近千万元被查处,曾经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受贿近千万”、“安徽村官第一贪”,让刘怀寅和藕塘村站在了舆论的浪尖。
2009年10月15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怀寅作为藕塘村党总支书记,在协助政府对国有土地进行经营管理及管理土地补偿款等行政事务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911万元,美元3万元,构成受贿罪。同时刘怀寅还利用管理村集体事务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7.6万元、美元1000元、日元20万元,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判决,两罪并罚,决定对刘怀寅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10月15日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刘怀寅一案结果
绝大多数的藕塘村村民都是从媒体报道上得知这个消息,当时他们也都十分震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居民:想不到,想不到。没想到他搞这个。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居民:这个事情不出来,你又不知道,我们村民根本不了解这个事情,事情出来了,(刘怀寅)坦白了,我们才知道。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居民:好些人都想不到啊,表面上他要求老百姓,大会小会上讲得很强硬,到他自己了却这样。
刘怀寅,1950年出生,合肥市庐阳区人,1972年从部队退役回到藕塘村,历任民兵营长、藕塘村党支部副书记,1983年起担任藕塘村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藕塘村改称藕塘社区,刘怀寅继续担任党总支书记,一直到2008年出事,他在藕塘村担任书记整整25年。那么,在藕塘村村民眼中,刘怀寅又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居民:在心里讲,他还是带领大家搞开发,还是苦干的,吃的苦。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居民:当兵回来了,当兵回来了,肯吃苦,能干,就是能力了,他也是很苦干。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居民:人还可以,还过得去。
在随机采访中,大多数村民们对于刘怀寅的评价是能干、能吃苦、有魄力,同时也有很多村民对他意见很大。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居民:老百姓,不都被他(刘怀寅)坑了吗?土地都卖了,卖给开发商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社区居民:我们老百姓确实没有得到什么实惠。
王祥梅是藕塘村的原副主任,和刘怀寅曾经共事20余年,在她眼里,刘怀寅是一个很有能力的老领导。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原藕塘村副主任王祥梅:我们都叫他(刘怀寅)老刘,他(刘怀寅)这个人很有思想,很有远见。这个人很不错的,不能讲他有问题了,我们就不能讲他的好。这个人优点很多,凝聚力很强,有经济头脑。
王祥梅说,刘怀寅在位的后10年,办企业、改善村民住房,也确实为村里的发展做了不少事。但同时在工作上,刘怀寅比较独断。
王祥梅:最大的缺点,就是一言堂,一个人讲了算。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一言堂。
王祥梅:就是一个人讲了算,但就是这样的,大家都还服他(刘怀寅)。
这里就是藕塘村村委会所在地,现在改名为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居委会。这栋五层高的楼就是刘怀寅十多年前盖起来的,这在当时的村级组织里并不多见,会议室的装潢,即便现在也并不过时。

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居委会办公楼
对于刘怀寅,村民们的看法不一,有能力、肯吃苦同时又很独断。那么,刘怀寅又是如何从一个村支部书记变成一个巨贪的呢?刘怀寅巨额受贿又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七年受贿近千万元 最多一次收了340万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杨:收这么多钱对于一个村官来说,我们也是第一次碰到,实事求是说,应该说也超出了我们的预期。
张杨,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检察官,是当年刘怀寅案件的侦办人之一,他给记者提供了一张刘怀寅受贿图表。图表显示:从2001年到2008年期间,刘怀寅为他人在土地征用及土地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928.6万元、美元3.1万元,日元20万元,行贿涉及11家单位和个人,受贿总共35次,收受100万元以上的4次,最多两笔受贿340万元,成为了庐阳区检察院建院以来查处贪污、受贿案件的涉案数额之最。

刘怀寅受贿图表
张杨:因为作为一个村官来说,一笔收了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他(刘怀寅)有这样一个胆量。我们当时分析,在这个征地过程中可能也会有类似的情况,也有点心里的预期,但没有这样过高的预期。
那么,检察机关又是如何发现刘怀寅受贿线索的呢?2008年12月份,合肥市纪委在调查一起贪腐案件时,被调查者供出了曾经行贿刘怀寅的事实,随后刘怀寅被合肥市纪委带走调查,2008年12月30号,合肥市纪委将刘怀寅案移交到了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张杨:纪委提供的线索是在他众多的受贿的这些数额中,其中有一笔是比较明显的,这个人本身也是一个受贿人员,他交待出了,他同时是受贿人也是行贿人,交待出向刘怀寅也有行贿的事实。
但是,当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在对刘怀寅受贿一事进行调查时,刘怀寅并不十分配合。
张杨:因为他内心还有些期盼,认为我可能蒙混过关,当时他把某某人交待的这个钱,他(刘怀寅)也说已经退了,并且和相关人员串通好了,最后也是,被我们通过调查取证,通过询问相关人,这样给他(刘怀寅)揭穿了谎言,所以他(刘怀寅)也就认为,司法机关不是那么容易蒙混过关的,这种也是双方在角逐的过程中,他(刘怀寅)逐渐逐渐放弃抵抗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了,他也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想保住命,能度过余生。
检方调查发现,刘怀寅35次受贿中,25次都和藕塘村的土地开发有关,而且给他送钱的全是房地产开发商。
张杨:当时土地是协议出让,协议出让可能是由村民自主,他作为村书记,可能在这个主的过程中就发言权大一点,所以他手中有一定的权,可以决定我村里这部分土地协议出让给你开发商是多少钱一亩,而且在什么位置,因为开发房地产位置很重要,什么位置给你,多少钱一亩,人家就有求于他了。
检方还发现,缓缴或少收农村土地补偿款成为刘怀寅受贿案最突出、最集中的地方。比如为了缓缴1000万元的土地补偿费用,浙江一家地产公司董事长喻某先后于2006年4月、2007年1月,两次给刘怀寅儿子的公司以咨询费的形式,转账共计340万元;2007年和2008年春节前,安徽一家地产公司董事长彭某,为了少交600万元的土地补偿金,两次共送了刘怀寅200万元现金。仅仅是这两家房地产公司,刘怀寅就从中受贿540万元。
张杨:一个这块地的位置,我找到你,你答应我给我;第二个帮忙就是给我便宜,你给我便宜点,我到时候会给你好处的,两个方面的帮忙。后期还有一些帮忙,比如(延缓)支付工程款,起到一些帮忙,种种这些,都是每一点一点利益的交换,就形成了刘怀寅最后这种情况。
2000年前后,随着合肥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大规模的地产开发也在悄然兴起,位于合肥市北部城乡结合部的藕塘村,距离中心城区直线距离不足5公里,成为地产商争相开发的目标,而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刘怀寅逐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2000年8月份,合肥市地产商黄某找到刘怀寅,希望征用村里的90亩土地与人合作开发商品房,在签订征用合同之后,黄某先后给刘怀寅70万元的好处费。这是刘怀寅的第一笔受贿款。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原藕塘村支部书记刘怀寅:2001年春节之前,黄某一个人是到了我家,后来用纸袋装了10万元钱交给我了;第二次在2001年的四五月份给了20万元;第三次是在2001年的国庆期间,给了30万。到2002年,2002年的一二月份在办公室又给了10万元,一共给了70万元钱。
据刘怀寅交待,当时开发商黄某正是看到了他在土地征用上的决定权,所以才会给他好处。
刘怀寅:不是(村支部)书记,没有权力的话,他(黄某)找我做什么呢。
权利的膨胀、金钱的诱惑,刘怀寅的胆子越来越大,收受贿赂的金额也越来越大。2003年,刘怀寅在其办公室,两次收受合肥市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汪某现金80万元;2004年,刘怀寅在一家茶楼收受地产公司董某现金10万元以及3万元美金;2006年,浙江一家地产公司通过转账方式向刘怀寅行贿340万元,这是刘怀寅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
刘怀寅:2006年的4月份,后来俞(某)给我打电话,说他转了140万元到昊然公司账上了,后来查了一下确实到账了。2007年1月份,他(黄某)又转了一个200万,到昊然公司的账上,后来我查了,也是到账了。
刘怀寅所说的昊然公司,是一家以刘怀寅儿子名义成立的一家所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目的就是为了方便接受地产公司以咨询费的形式,给予刘怀寅的变相受贿。
刘怀寅:签了一份协议,这个协议给我一份空白协议,后来我把这个昊然的章盖上以后,就是交给他了,后来我什么东西也没管了。没管双方当时合同上约定,就是一个月23万,这个是咨询费。

地产公司以咨询费的形式 给予刘怀寅的变相受贿
尽管这种受贿形式非常隐秘,但最终还是没能逃避检察机关的调查。
张杨:我们到每一方都去调查,比如在你购买咨询服务的这一分,我们到开发商这边调查,你购买了什么样的咨询服务,你的成果在哪儿,我们要去看,结果发现什么都没有,我们到这种出卖咨询服务的这一方也就是刘怀寅家里亲戚的这一方去调查,你给他提供过什么样的咨询服务,他提供不出来任何东西,最后他自己也是主动承认,就是为了收受他人贿赂方便。
刘怀寅:成立昊然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尤其是俞发祥(地产)这一块,首先比较方便,再一个转账,现金过渡比较麻烦。
检察官:他为什么要转给你340万?
刘怀寅:主要就是感谢征地问题上的拆迁,交地问题上,还有就是缓解土地出让金问题上,以及后续的买卖的形势,给他解决了融资问题,主要是这方面,给了一个好处费。
2007年和2008年春节前,安徽省某地产开发商彭某,为了感谢刘怀寅答应缓交土地补偿款、解决了公司资金难题,在合肥市黄山大厦酒店停车场,先后两次送了刘怀寅满满一旅行包现金。
刘怀寅:我感觉到这个数字可能不少。回家看了一下,数了一下。后来我就回去了,回家看一下,确实是100万,10捆百元面值的人民币。 第二次是在2008年的春节,也是1、2月份之间,也是打电话给我,后来也是我自己开的车,下大雪。到黄山大厦,把车停在路口边上,大门边上,后来告诉他们,我在这个路口的边上,后来一会儿他也下来了,大概前面把它放进去了。
直到2008年11月,也就是刘怀寅被调查的前一个月,他还收受了地产商芦某的征地好处费8万元,这也是刘怀寅收受的最后一笔贿赂。经检察机关认定,2001年到2008年,刘怀寅共计受贿人民币928.6万元,美元3.1万元,日元20万元。2009年6月12日,刘怀寅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09年10月15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怀寅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刘怀寅未上诉,并依法上缴了全部非法贿赂款。
张杨:他这块的罪名主要是他作为我们刑法中司法解释里面也有,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中的像村主任、书记之类的,他在协助政府管理比如讲征地拆迁,属于政府的事务,在协助政府管理这些事情的同时,他如果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那就是定受贿罪。利用自己村支书、村主任或者是村办企业董事长的身份介绍为他人承揽工程说情,这样他界定的主体就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一个小小的村干部,受贿的金额高达近1000万元。刘怀寅的案件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震动。一贪8年,累计千万。这数字也创造了安徽村干部受贿之最。那么这么大一笔因为受贿拿到的钱,刘怀寅是怎样处理它的呢?
贿赂大多购买房产和首饰 检察官:当时的土地制度易造成村官一人说了算
负责侦办刘怀寅案的检察官张杨告诉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刘怀寅收受近千万元的贿赂,大部分都分给了几个子女,或是购买了房产,还有一部分存在了银行。这些存折和首饰,都被存放在刘怀寅租用的银行保险箱。
张杨:这是他(刘怀寅)在银行的保险箱,这里面起获的存单,都是一些大额的。这是他的首饰,金戒指,翡翠戒指,什么宝石啊,什么这些戒指。这是刘怀寅本人,当时你看,他现在是黑头发,这是在查办的初期,到他整个案子快侦查终结的时候,移送起诉的时候,他头发已经快白了,头发全白了。

刘怀寅收受近千万元的贿赂 有一部分存在了银行
张杨告诉记者,其实刘怀寅一开始也曾非常害怕,但在巨大的金钱引诱之下,当他心里忐忑收受了第一笔贿赂之后,发现并没有人察觉,于是刘怀寅的胆子也越来越大。
张杨:比如讲这个人给他送50万,他可能第一次送两万试试看,一试之后下一次送5万,都是有一个过程,刘怀寅也不例外,也是通过这种过程慢慢的越收胆子越大,可以说他收小钱的时候可能还害怕,到收大钱的时候可能也就无所谓了。可能对他来说,五十八九岁了,也确实想捞一笔钱,在捞钱的时候他也想过害怕,但这种过程慢慢的他这种害怕的心理,逐渐的放弱,最后可能也就一点盲目的感觉。
和刘怀寅共事20多年的王祥梅告诉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在村干部中,刘怀寅是属于那种有魄力的人,做事也很果断,也正因为如此,刘怀寅的家长作风也很严重,本来应该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的土地,决策权几乎都在刘怀寅手中,都是刘怀寅一个人说了算,从来不会征求村委会其他人的意见,更不会征求群众的意见。
记者:在土地的问题上,当时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还是征求了你们的村里班子的意见。
王祥梅:基本上就是他自己定。
记者:没有征求老百姓的意见。
村会计:对。
王祥梅:对自己放松了,没有抵住诱惑,这可能也是环境的影响。从他这个人来讲。再一个出现制度,有制度,监管的力度不大,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张杨认为,除了缺乏监督,刘怀寅收受巨额贿赂,某种程度上讲也和当时的土地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关系。
张杨:那个时候2000年左右,那时候确实这边还没有实行净地出让,所以在协议出让土地的时候你村里的自由权就大一点,到后期净地出让,村里把地比如政府征地,支付给村里多少钱补偿款,村里把地交给政府,政府这样在一个招拍挂过程中向市场公开透明的这种招投标,这样也避免了一些利益集体利益之间的输送,所以说原来在一些政策没有制定之前,可能确实也有这种情况,一种不透明的操作也给他们有一个可乘之机。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2013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曾经进行过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的专门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1—8月份期间,安徽省查办农村基层干部586人中,村干部占比77%。农村基层干部共同犯罪146件402人,分别占比40%和68.6%。

2013年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曾经进行过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的专门调查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姚平:在农村的调研当中,发现涉及到农村干部,两委干部,包括村支书村主任还有村会计这些人,涉案比较高。
2013年6月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在其他部门协作配合下,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全省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组织开展涉农预防调查100多件,发出检察建议230多件,发现涉农职务犯罪线索150多条,立案侦查160多件200多人,对于涉农领域职务犯罪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姚平: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犯罪,一个是这是村干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可以讲法律意识亟待提高,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我们的监督监管不到位,有漏洞,特别是一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这些没有落到实处,一些村务不公开,管理程序上不透明,民主决策体现的不充分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查办案件这一块也要加大打击的力度,要发现一起必须严查一起,这样才能起到好的作用。
半小时观察:
刘怀寅之所以能够广纳钱财,收受贿赂数额巨大,主要与其“辖区”的新农村大建设和征地拆迁密不可分。目前很多靠近城市的乡村都在进行改造,使得这些土地因此变得 “寸土寸金”。但是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监督管理措施制度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里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重大事项,经常由村主任或村支书一人说了算,加上刘怀寅欲壑难填,最终从村支书一步步走向阶下囚。“村官”不是官,但在群众眼中,他们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村官”的腐败行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伤害群众的利益和感情,可以说这些“苍蝇”的危害程度并不逊色那些“老虎”。如果对这些腐败行为打击查处不力,就会失信于民,损害社会主义大厦的根基。(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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