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红罐之争揭晓:加多宝被判赔王老吉1.5亿元
2014/12/19 央视财经

     广东高院今日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纠纷案宣判。法院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生产并销售与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相似或相同包装的产品;赔偿广药集团1.5亿元以及维权费26万余元;在指定媒体公开道歉。

     “加多宝”与“王老吉”的恩恩怨怨

     加多宝与王老吉两家凉茶公司从“商标之争”到“广告语之争”,再到“红罐包装之争”,三年来,两家公司已经接连爆发了十余起官司。两家公司究竟有着怎样的恩怨?

     资料显示,1997年2月12日,广药集团注册申请了“王老吉”商标。随后,广药集团旗下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鸿道取得了独家使用“王老吉”红罐生产销售使用权。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香港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

     随后,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集团又与广药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租赁时限延长至2020年。

     2005年,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受贿案东窗事发,2005年7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李益民收受他人钱款人民币20.9万元、港币329万元、美元2.5万元,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发后,广药集团意在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广州医药集团认为,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是在收受贿赂后,才签订商标租赁时限延长协议的。因此认为,该补充协议无效,商标租赁期限已于2010年到期。2011年12月,双方正式对簿公堂,争夺“王老吉商标使用权”。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裁决: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广药集团重新获得该商标的掌控权。一直以绿盒示人的广药集团在得到“王老吉”商标后,随即推出红罐王老吉,市场上出现了加多宝红罐凉茶和广药生产的红罐凉茶两种包装十分相似的产品同时销售的局面,由此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关于商品“包装装潢”的法律争端。

     2012年7月,在“王老吉”商标争夺落幕后,加多宝与广药分别在北京一中院和广州中院提出诉讼,指对方侵犯自己的红罐包装装潢权。其后,两者分别收到了当地的应诉通知书。2012年12月,加多宝提出“第三地法院审理”的申请,后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广东省高院并案审理。

     (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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