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热点]国务院: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将创业折算为学分
2015/5/18 hr众智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并建立教务部门牵头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意见》提出,各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还将得到高校优先支持,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高校还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继教育部发文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后,国办《意见》又重申,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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