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化妆品、电子商务、药品总有一个与你相关
2015/5/19 公共营养及健康管理

政策监管

本月,中央部门及各地方部门共发布12条政策,主要涉及化妆品、保健食品、电子商务、药品等和直企息息相关的领域。

化妆品新措施
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化妆品行业推出5项措施:
1、下调进口化妆品消费税;
2、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
3、完善化妆品消费税政策;
4、支持线上线下互动;
5、推进境外旅客购物通关和退税便利化等。
微商新规
首部《中国化妆品微商标准(执行草案)》颁布,新规要求,微商产品须具有:
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信息及批准文号、商标注册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料。

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共同发布《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首次将营养与保健食品制造业列入国家发展规划。
新《食品安全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审议通过,并将于2015年10月实施。新法将对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及“堪比药效”的营销形式进行严管。
新《广告法》
广告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对药品、保健食品等作出更加严格的限制:
1、保健食品广告不能宣称有治疗功能;
2、广告代言人代言虚假广告或被禁3年;
3、媒介平台禁止通过养生栏目发布药品、保健品广告等。

电商立法
全国人大电子商务法立法大纲专家研讨会暨起草小组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对起草工作提出要求:
争取在2015年底完成草案起草工作,2016年6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通过并颁布执行。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2015中国(义乌)世界电子商务大会表示,商务部近期或将发布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同时透露2015年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1、提升网络消费的便捷性;
2、支持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
3、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挖掘农村网络消费潜力;
4、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拓展民生商品和生活服务业网络的消费。
平台规则公开评
国家工商总局签约人大法学院开展“平台规则公开评”活动,集中评议5大规则:
1、网店管理规则;
2、交易服务规则;
3、交易管理规则;
4、权益保护规则;
5、信息披露规则。
工商部门将在后续《研究报告》基础上制定网络交易管理规章,将涉及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平台经营、管理规则纳入监管范围。

新版GSP
随着新版GSP及新版GMP两大认证最后期限将至,药监部门收紧了监管,按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须达到新版GSP要求。
除无菌药品生产企业要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GMP要求外,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GMP要求,否则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中显示:
自7月1日起,除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
同时,各地主管部门将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相关部门应在2015年9月底前出台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执行规则。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卫计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药饮片首次被纳入基药目录,被认为利好相关中药概念上市公司;
与此同时,主要用于滋补保健的药物被目录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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