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卫计委等出台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6/7/9 掌上医讯

导语
拭目以待!且看此次效果如何?
七月八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等 9 部门自 2016 年 7 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 1 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 10 起涉医犯罪处理结果,其中,最严重判刑14年。


为中央的英明决策大声叫好!
中央九部门联合出台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动,必将极大的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犯罪分子极大的震慑,必将遏制医疗届的违法犯罪,暴力伤医行为的发生。在今后的一年时间内,在中国打击涉医犯罪的专项行动中,凡是涉医犯罪必将受到严惩!
那么,一年以后呢?,专项打击涉医犯罪行动结束以后呢?!
其实,早在2012年,卫生部、公安部便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这个通告被张贴在各家医院的走廊里。通告强调,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通告内容。
国家卫计委等11个部门亦曾在2015年8月12日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指出,对持凶器伤害医务人员、严重威胁医务人员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
同年11月1日,《刑法》原第二百九十条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增添“医疗”一项,由此,医闹正式入刑,最高可判有期徒刑7年。
但是,‘’医闹‘’入刑后,暴力伤医事件有减少吗?!
事实上,今年以来暴力伤医事件,从广东省人民医院陈医生被杀开始,全国的暴力伤医事件如星火燎原,呈爆发式增长,仅仅5月24日一天,全国就有六起打医伤医案件的发生,单单五月份,全国就有三个医务人员被杀。
看来,仅仅是加大打击暴力伤医的力度,效果并不好!
中国在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的时候,只是注重事后的处理,不重视从源头和制度上加以防范,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只注重在事故发生后对人的处罚上。似乎只要抓了人,判了刑,赔了钱,就平民愤了,政府就尽到责任了。
同样,对待暴力伤医的犯罪行为,也只是注重事后,发生伤医杀医了,才抓人,判刑。就拿这次中央打击涉医犯罪,也是在事后的行动。当然,这样的行动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坚决拥护中央的号召。
如果把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之前,就扼杀在摇篮里,岂不是更好?
从近来全国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犯罪分子很多在去就医的时候,就随身携带刀具的,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遇难的医务人员往往都是被凶手用刀具杀害的。
最典型的就是浙江省中医院,一个上午就检出七八把管制刀具。如果我们能在各个医院安检,最起码,可以把这些凶器阻拦在医院大门口;最起码,凶手就没有了趁手杀人的工具;最起码,凶手想杀人就没这么方便;最起码,即使凶手想杀人,他也找不到工具;最起码,凶手想杀人,他只能用椅子,棍子(去哪找?),砖头;最起码,他就杀不死人;最起码,很多的医生就可以留条性命!
暴力伤医当然应该严厉打击,但是,更应该在源头上采取有利措施,未雨绸缪。亡羊补牢,虽然为时未晚,可是毕竟,‘’羊‘’已经跑了,暴力伤医已经发生了,再多的补救措施,也换不会医务人员的生命!
古人云: 上善治水——疏导远胜于堵塞。同样,对待暴力伤医,防患于未然,远胜与事后诸葛亮。我们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在‘’疏导‘’、‘’防治‘’上下功夫,双管齐下,如此,才能有效遏制涉医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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