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弥勒两中医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5/11/8 云南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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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运行平稳
国医在线讯 2015年10月1日腾冲市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市中医医院于当日取消了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高值耗材的加成销售,同步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一个多月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院运行平稳,既减轻了患者的医药负担,又体现了医务人员的价值,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取得了医院和群众双赢的局面。
为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此次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财政收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为关健环节。腾冲市中医医院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面取消了1000元以上耗材加成,降低了彩色B超、CT等大型检查设备的检查费用,提升了体现医务人员价值的诊查费、手术治疗费、中医理疗费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务人员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得到提高,诊疗水平不断提升,不合理检查治疗现象减少,患者医疗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医疗费用负担减轻。
此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主要是维护其公益性。医院因价格调整而减少的收入,主要由财政进行补助。今年财政补助市中医医院医改经费150万元,在职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补助从原来的50%提高到60%。另外,价格调整与新农合报销政策调整同步实施,所上调的诊疗服务项目10月1日就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多数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不会增加。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传承和创新祖国传统医学,鼓励医务人员学中医、用中医,让群众享受到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和保障其医疗安全,腾冲市中医诊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幅度比周边一些县市略高,而西医手术治疗等服务项目调价幅度比周边一些县市略低,且中医医院新农合报销比例比同级综合医院高10%,做到了既发展了中医,又减少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通讯员:杨益玉/腾冲市中医医院)

弥勒市中医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让利百姓
国医在线讯 弥勒市中医医院是弥勒市唯一一所公立医院。为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使广大百姓真正得到实惠,根据红河州卫生计生委《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红州机发1130号)要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必须在2015年11月1日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弥勒市中医医院于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弥勒市中医医院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取消药品加成(中草药、中药饮片除外)政策,通过盘点药房库存,对库存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将改革前后基本药物品名、价格、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医院医保查询系统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医院内网、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患者可通过门诊部医保查询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查询。(通讯员:雷斌/弥勒市中医医院)
编 校/代叶丽排 版/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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