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景点为何也“人山人海”?真相竟是…
2016/10/2 人民网

    

     2016年10月1日,山东济南,早上8点,泉城一房地产商在省体育馆举行开盘摇号选房,从早上7点开始数千已经认筹的消费者前来,排起长队等候进入摇号区,截止上午9点,体育馆内场和一层看台坐满了消费者。

    

    

    

    

    

     北京:限购政策进一步升级

     随着全国10余个城市逐步重启限购,9月30日晚间,北京限购政策进一步升级,新政包括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提高至不低于35%等内容。

    

     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调整土地供应

     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等。

     加快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区要于2016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等。

     “控地价、限房价”

     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等。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不得以拖延开盘时间或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等。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

     严禁从事首付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等。

    

     北京在10月1日前出台政策,传递了怎样的信号?限购新政,后续影响几何?

     北京出台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让不少人想起2013年出台的号称“史上最严”的“国五条”。然而当年最严政策条款都没有挡住房价“涨到天上”,因此新政策有多大的效果还需观察。

     限购政策拐点已在四季度开启

     从2010年的“国十一条”、“国十条”,到2011年的“新国八条”,再到2013年的“国五条”,从政策出台的频率和声势来看,政府对楼市调控的决心不可谓不大,但从实际效果看,却难免给人“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

     不过与之前政府摆出“调控组合拳”时背景不同的是,现在调控政策试错的空间和当年相比已经逼仄得多。当时很多地方出台地产宏观调控的目的,一开始就不是让房屋回到居住功能的基本面上,而只是让过快上涨房价不要涨得太猛而已。在这种导向下,出现了房价越是调控,上涨得越快的怪现象。

    

     △9月各地抢房盛况

     今年以来,房价疯狂上涨态势正在从一个城市向另一个城市蔓延。8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房屋价格上涨的城市达64个。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市场中的泡沫已经膨胀到连大型开发商自身都开始害怕的地步。

     中国房地产高烧不退 应警惕更多风险

     中国房地产高烧的危险不仅在于沉重的库存负担和冷热不均的市场分布,更在于其背后庞大的债务,以及其中“影子”借贷所涉及的广度。越来越多的人担心房地产泡沫一旦破裂,会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拖累整个国民经济。在这种背景下,政府也意识到留给政策调控的时间和空间已经不多,是该动真格的时候了。

     于是9月29日刚有银监会审慎规制局的人士发出警示称,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以及一些热点二线城市这些高房价地区,要求商业银行应该履行好指责,收集更多证据,防止更多风险出现。紧接着第二天北京就出台政策开始提高首付,认房认贷。

     楼市降温 重在执行

     其实每次的政策一开始都看上去都很动真格。问题是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重要的并非纸面评估其严厉与否,而是要放到实践中看其执行效果如何。因为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套路下,已经有太多看似雷霆万钧的“政策重拳”被市场轻轻一晃躲过。只有周密的执行力才能避免房地产市场再多一出“狼来了”的笑话。

     当然,目前相信政府和市场都已经看到凶猛的“狼”已经逼近,但从预警到有效控制风险敞口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提高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等系列措施在看上去严格的同时,还要实施得扎实。

     文丨财经问题专家 王亚宏

     各地楼市新政

     天津楼市新政:实施区域化限购 差别化信贷

     9月30日,天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于10月1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规定,天津市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成都:部分区域单人只能新购一套房

     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消息,为保持成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明确,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措施中提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此外,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可售房源,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反映房源销售状态,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郑州:拥有两套房者限购180平米以下住房

     10月1日晚,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该通知自2016年10月2日起实施。

     通知称,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通知所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前已签约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联机备案合同、已确认的存量住房买卖网签合同,仍按原规定正常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

     通知称,违反上述限购规定的,交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产交易确认手续,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上海市限购情况

    

     深圳市限购情况

    

     广州市限购情况

    

     苏州市限购情况

    

     厦门市限购情况

    

     杭州市限购情况

    

     南京市限购情况

    

     昆山市限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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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济南时报 官方微博 记者:王锋、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

     主 编丨杨鸿光 编 辑丨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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