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家公立医院使用劣质药上黑榜
2016/5/4 药智网

    

    

     昨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今年第一期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其中两家公立医院、多家药房使用或销售劣质药品被通报。两家公立医院使用劣药 生了病,吃药往往是为了让病好得快,但若遇上劣质药品,百害而无一利。 在此次通报中,竟有两家公立医院因为使用劣药上了“黑榜”:巫溪县人民医院和璧山区人民医院两家公立医院被曝出使用劣药。 据悉,巫溪县人民医院购进使用了标示成都科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黄(批号130701),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其性状不符合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已对医院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处罚。 璧山区人民医院则是使用了劣药“注射用盐酸甲氯芬酯”,该药是标示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150201),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其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多个小儿退热口服药被曝是劣药 孩子生病了,全家跟着急,去药房买药,是最便捷的途径。但本次通报显示,多家药房销售的多个小儿退烧口服药为劣药。 其中,包括重庆市龙玉堂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医药垫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医药和平医药批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重庆市龙玉堂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示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退热口服液(批号20150102),经福建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含量测定项下栀子、黄芩不符合规定; 重庆医药垫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标示吉林省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退热口服液(批号150101),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其鉴别项薄层色谱未检出与丹皮酚对照品相应的斑点,不符合规定;重庆医药和平医药批发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示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退热口服液(批号20140821),经福建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含量测定项下栀子、黄芩不符合规定。

     新闻来源:重庆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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